一、宜黄县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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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3721
颗粒名称: 一、宜黄县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分类号: TU984.13
页数: 1
页码: 1928
摘要: 1996年,县委、县政府于6月成立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小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级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其工作职能是:负责工业小区内企业管理和规划协调、项目认证、土地征用等工作。2002年3月,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的领导,成立宜黄县工业园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权负责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各项重大事项和具体工作。至2011年底,在县工业园区设立的派驻机构有土管分局、派出所、计生所、供电中心、地税分局、安监分局。
关键词: 工业园区 管理机构

内容

1996年,县委、县政府于6月成立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小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级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其工作职能是:负责工业小区内企业管理和规划协调、项目认证、土地征用等工作。2002年3月,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的领导,成立宜黄县工业园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权负责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各项重大事项和具体工作。2006年4月,县委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江西宜黄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宜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党工委”和“园区管委会”),实行2块牌子1套班子工作机制。设党工委书记1名(书记由县委常委担任),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纪工委书记),工委委员7名。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管委会内设党政办、招商办、经贸办、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共有机关事业编制29名,其中园区培训中心3名。为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在园区设立派驻机构。至2011年底,在县工业园区设立的派驻机构有土管分局、派出所、计生所、供电中心、地税分局、安监分局。
   县工业园区领导小组成立后,园区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轨道。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成立后,主要从严格准人条件、规范土地征用、強化建设规划、加强配套服务等4个方面加强管理。
   严格准入条件。入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是高危、高污染的工业。加工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用工在1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企业投产后,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具有省级规定的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加工业方可准入园区落户。
   规范土地征用。客商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经县项目审定小组审定批准后,凭县政府入园区通知单,到园区管委会确定地块、用地面积和领取用地平面图。符合进入园区条件的项目与园区管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并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项目用地按每亩固定资产40万元以上进行确定。企业应建永久性建筑,不能搭建临时性建筑。企业建筑应占申请用地面积的60%以上,并在签订供地合同后一年内建成投产,如未达标,每年按每平方米2元收取土地占用费(大型、特大型项目除外)。
   强化建设规划。企业规划及厂房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进园区的企业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图纸,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园区工程技术人员放线开工建筑。企业应按园区管委会审核的图纸施工,如有修改应到园区管委会备案,并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施工。凡要进园区承接建筑施工任务的单位(个人),在进入园区前,应到园区管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施工中应自觉服从园区建筑部门的管理。
   加强配套服务。园区管委会从园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用工培训工作,教育、督促企业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完善配套服务措旋。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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