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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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2056
颗粒名称: 一 币种
分类号: F031.2
页数: 3
页码: 1330-1332
摘要: 制钱。为官制铜钱,圆形片状,内有方孔,以文为单位,每枚1文。法定千文一串称为1吊或1贯,但抚州多以950文为1吊,称“九五钱”。唐时,制钱已在域内普遍使用,宋、明亦然。明清时,抚州市面钱银并用,清初,制钱1000文可兑白银1两。清朝后期,银贵铜贱,约需1600文制钱方可兑1两白银。宣统年间(1909—1911),抚州市面已很少有制钱流通,到民国时完全退出抚州市场。 银两。以银锭为主要形式的秤量货币,始于汉代,盛于明清。作为货币流通的白银形状多样,有银锭、银饼、银块等,大小不一。银锭可由民间自行铸造,但须经公估局鉴定,批明成色和重量后方可入市流通。清咸丰以前,域内货币以银两为主,其中又以银宝(元宝)最为常见。银宝有光宝、中锭、小锭三种,光宝一锭重约50两,形似马蹄,故又称马蹄银,多用于巨款交付。中锭又名小元宝,形状不一,多为船状或锤状,约10两一锭。小锭又名锞子,每锞重1两~5两不等。此外,碎银又名滴珠或福珠,每块重量一两以下,用于小额支付或找零。银宝也有10斤以上者;成色在95%以上。 银元。明朝时,西方银元开始流入中国,到清朝已广泛流通于中国市场。抚州区域流通外国银元主要有墨西哥鹰洋、西班牙本洋、英国站人洋(抚州人称为“鬼子柱杖”)、日本龙洋、美国贸易银元等,以墨西哥鹰洋最为常见。光绪十三年(1887)清廷在广东设局铸造银元,称“光绪元宝”。币面有盘龙文,故又称“龙洋”“龙仔番”。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正式定银元为本位币、银元很快成为主要货币。 中华民国成立后,各种银元继续流通。民国3年(1914),国民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造有袁世凯头像银币,俗称“袁头币”或“大头”,每块重7钱2分,成色八九。22年4月,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并铸发“船洋”:正面为孙中山头像,背面为帆船图案。俗称“小头”(币)。至全境解放前,袁头币和船洋在抚州流通最为普遍。 铜元。俗称“铜板”或“角子”,圆形,中间无孔。光绪年间开始铸造并投入流通。清末所铸铜元分“光绪元宝”“大清通宝”两大类。此外,还有民国政府铸造铜元,其正面有“十文”字样,背面为双旗交叉图案,下方刻有“开国纪念”四字。后来,各省仿铸,有当制钱2文、5文、10文及20文4种,域内流通以当10文居多。 抚州流通铜元除江西省所铸者外,湖北、湖南、广东、安徽、江苏等省所铸较多。由于各省争铸铜元,致使铜元币值下跌。光绪二十八年(1902),1枚银元兑换铜元80枚,到宣统三年(1911),增至134枚。民国时,各省军阀争铸低质铜元以敛财,使铜元日益贬值,商贾平民深受其害。 金属辅币。清朝廷、民国政府及苏维埃政府所制发金属辅币均在域内流通,主要有: 清代银角。又称角子、毫子。光绪二十六年(1900)浇铸银角,面值有1角、2角、5角3种,域内市面流通以1角者居多。 镍质辅币。面值有5分、10分、20分3种,于民国25年(1936)至27年间在抚州市面流通,因此币发行量少,后皆被人收藏。 合金币。民国27年(1938)后,1分、2分、5分、10分合金币代替镍币流通,直至1949年。 中华苏维埃银币、铜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造币厂1932年铸造发行辅币有2角银币和1分、5分铜币,1932年至1934年间,在黎川、乐安等苏区流通。 兑换券。清代至民国时期,通用货币处于银两和银元并用时期,兑换券也以银两或银元为单位,辅币则以制钱为单位。清咸丰年间(1851—1861),抚州区域流通有“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户部官票”以银两为单位,分1两、3两、5两、10两、50两5种。“大清宝钞”以制钱为单位,分250文、500文、1000文、1500文、2000文5种。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直至民国初年,抚州流通兑换券主要有户部大清银行发行的银两票和银元票,银两票分1两、5两、10两、50两、100两5种,银元票分1元、5元、10元3种。随后,民国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发行的兑换券面额均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100元及50元在抚州境内较为少见。 法币。民国24年(1935)11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废除银本位制,实行纸币制度,以“中央”“中国”“交通”3家银行所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并将白银收归国有,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规定汇价为法币1元等于英币1先令2.5便士,并由上述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实行法币政策目的是利用法币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在法币政策实行前,抚州商办银行钞票已由各发行银行逐步收回,市场流通主要是中央、中国、交通、农业银行发行的纸币。直至民国31年(1942)6月21日后为中央银行代储券(简称“中储券”)所代替。抗日战争胜利后,抚州又流通法币,并以1:200比例收兑“中储券”,人民又一次遭受经济灾难。随着法币发行额剧增,大额钞票越发越多。民国36年(1947)时,5000元、10000元面额大钞不断出笼,通货急剧膨胀,造成币值惨跌,物价飞涨。37年8月19日,法币停止使用时全国法币发行量为6045340亿元,是26年6月底发行额43万倍,而当时物价上涨程度还远远超过法币发行增长速度。据广昌金融志记载:1张百元券在26年可买2只大牛,到30年只能买1只猪,32年只能买1只鸡,35年只能买1个蛋,36年只能买半根油条。人们对法币已完全失去信任,都争先恐后地抛出法币,争购物资或黄金、白银。37年7月19日,抚州黄金市价每两(合31.25克)价格就高达法币4.2亿元,为26年7月份价格的368万倍。银元价格每枚也值法币350万元。当时,法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易媒介职能已基本丧失。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废除法币,而代之以金圆券。 金圆券。系国民政府于民国37年(1948)8月19日起进行币制改革发行纸币。当时规定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或关金15万元,金银兑换率为:黄金每市两(31.25克)200元,白银每市两3元,银元每枚2元,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及外币。金圆券虽名为“金元”,但却规定不能兑换黄金。抚州金圆券发行之初,票面仅有1元、5元和10元3种,并有辅币1角、2角和5角3种,50元与100元券暂缓发出。由于以高压手段控制物价,在两个月内,币值还算稳定,但时隔不久,金圆券大量投放,发行量远远超过市场需要,因此各城市陆续出现抢购风潮。37年11月初,限价首先被突破,大米每石从20元左右涨到70多元,12月又疯涨至1700多元,以后更是涨无止境。国家原来规定的金银兑换比率骤然上涨5倍。于是金圆券遂和法币一样急剧贬值,并以比法币快10倍的速度增加发行,导致物价飞速上涨,金圆券最高面额也由原来的100元升高到10万元、百万元。至抚州解放前夕,金圆券已完全失去人民信任。市场上多数商品已用银元计价,职工们拿到工资后第一件事就是立即购买银元,于是银元买卖活动应运而生。一时银元贩子充斥街头,十分活跃。 人民币。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至2011年底已发行5套。形成纸币与贵金属币、一般金属币与纪念金属币、流通金属币与贵金属币多品种、多系列并存的货币体系。 旧人民币。自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3种面额。该套人民币于1949年底开始在抚州区域流通。 新人民币。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全区于同年3月1日开始执行。新人民币1元值旧人民币10000元,在发新币同时,通过商业、回笼和直接兑换等形式,将旧币全部收回。 新人民币面额初为1元、2元、3元、5元4种,1958年增10元1种。辅币为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均为纸质。1957年12月1日起,域内开始发行1分、2分、5分3种铝质硬币与纸币一并流通。1964年4月15日,国务院下令兑收1958年委托苏联制版印刷的3元、5元、10元3种票券,并对1953年另一种版印的1元、2元、1角、2角券,1956年版印的1元券,1960年版和1962年版印的1角卷7种票券只回笼,不投放。1980年,又增发少量1角、2角、5角3种铝合金辅币和1元铝合金主币。1987年4月,发行50元面额新纸币。1988年5月,发行100元面额新纸币。2000年10月,增发面额为20元纸币。至此,域内流通人民币共有13种面额:其中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7种;辅币有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除第二套人民币的1分、2分、5分3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域内流通的人民币,是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五套人民币,以第五套为主,两套人民币同时等值流通;流通的纸币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流通的硬币有1角、5角和1元。第二套人民币的纸分币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流通。第四套人民币各券别陆续进入“只收不付”阶段。第五套人民币于2000年10月16日发行20元纸币,1元、1角硬币;2001年9月1日发行10元、50元纸币;2002年11月18日发行5元纸币、5角硬币;2004年7月30日发行1元纸币。2005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统一发行第五套(2005版)人民币,面额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券和1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取消2元券和2角券,增加20元券,使人民币的券别结构更加合理。 流通纪念金属币及贵金属币。1984年10月1日首次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五周年”纪念币。到201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发行96枚普通纪念币,3张纪念钞,1600多种贵金属纪念币。
关键词: 货币种类 抚州

内容

制钱。为官制铜钱,圆形片状,内有方孔,以文为单位,每枚1文。法定千文一串称为1吊或1贯,但抚州多以950文为1吊,称“九五钱”。唐时,制钱已在域内普遍使用,宋、明亦然。明清时,抚州市面钱银并用,清初,制钱1000文可兑白银1两。清朝后期,银贵铜贱,约需1600文制钱方可兑1两白银。宣统年间(1909—1911),抚州市面已很少有制钱流通,到民国时完全退出抚州市场。
   银两。以银锭为主要形式的秤量货币,始于汉代,盛于明清。作为货币流通的白银形状多样,有银锭、银饼、银块等,大小不一。银锭可由民间自行铸造,但须经公估局鉴定,批明成色和重量后方可入市流通。清咸丰以前,域内货币以银两为主,其中又以银宝(元宝)最为常见。银宝有光宝、中锭、小锭三种,光宝一锭重约50两,形似马蹄,故又称马蹄银,多用于巨款交付。中锭又名小元宝,形状不一,多为船状或锤状,约10两一锭。小锭又名锞子,每锞重1两~5两不等。此外,碎银又名滴珠或福珠,每块重量一两以下,用于小额支付或找零。银宝也有10斤以上者;成色在95%以上。
   银元。明朝时,西方银元开始流入中国,到清朝已广泛流通于中国市场。抚州区域流通外国银元主要有墨西哥鹰洋、西班牙本洋、英国站人洋(抚州人称为“鬼子柱杖”)、日本龙洋、美国贸易银元等,以墨西哥鹰洋最为常见。光绪十三年(1887)清廷在广东设局铸造银元,称“光绪元宝”。币面有盘龙文,故又称“龙洋”“龙仔番”。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正式定银元为本位币、银元很快成为主要货币。
   中华民国成立后,各种银元继续流通。民国3年(1914),国民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造有袁世凯头像银币,俗称“袁头币”或“大头”,每块重7钱2分,成色八九。22年4月,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并铸发“船洋”:正面为孙中山头像,背面为帆船图案。俗称“小头”(币)。至全境解放前,袁头币和船洋在抚州流通最为普遍。
   铜元。俗称“铜板”或“角子”,圆形,中间无孔。光绪年间开始铸造并投入流通。清末所铸铜元分“光绪元宝”“大清通宝”两大类。此外,还有民国政府铸造铜元,其正面有“十文”字样,背面为双旗交叉图案,下方刻有“开国纪念”四字。后来,各省仿铸,有当制钱2文、5文、10文及20文4种,域内流通以当10文居多。
   抚州流通铜元除江西省所铸者外,湖北、湖南、广东、安徽、江苏等省所铸较多。由于各省争铸铜元,致使铜元币值下跌。光绪二十八年(1902),1枚银元兑换铜元80枚,到宣统三年(1911),增至134枚。民国时,各省军阀争铸低质铜元以敛财,使铜元日益贬值,商贾平民深受其害。
   金属辅币。清朝廷、民国政府及苏维埃政府所制发金属辅币均在域内流通,主要有: 清代银角。又称角子、毫子。光绪二十六年(1900)浇铸银角,面值有1角、2角、5角3种,域内市面流通以1角者居多。
   镍质辅币。面值有5分、10分、20分3种,于民国25年(1936)至27年间在抚州市面流通,因此币发行量少,后皆被人收藏。
   合金币。民国27年(1938)后,1分、2分、5分、10分合金币代替镍币流通,直至1949年。
   中华苏维埃银币、铜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造币厂1932年铸造发行辅币有2角银币和1分、5分铜币,1932年至1934年间,在黎川、乐安等苏区流通。
   兑换券。清代至民国时期,通用货币处于银两和银元并用时期,兑换券也以银两或银元为单位,辅币则以制钱为单位。清咸丰年间(1851—1861),抚州区域流通有“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户部官票”以银两为单位,分1两、3两、5两、10两、50两5种。“大清宝钞”以制钱为单位,分250文、500文、1000文、1500文、2000文5种。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直至民国初年,抚州流通兑换券主要有户部大清银行发行的银两票和银元票,银两票分1两、5两、10两、50两、100两5种,银元票分1元、5元、10元3种。随后,民国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发行的兑换券面额均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100元及50元在抚州境内较为少见。
   法币。民国24年(1935)11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废除银本位制,实行纸币制度,以“中央”“中国”“交通”3家银行所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并将白银收归国有,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规定汇价为法币1元等于英币1先令2.5便士,并由上述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实行法币政策目的是利用法币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在法币政策实行前,抚州商办银行钞票已由各发行银行逐步收回,市场流通主要是中央、中国、交通、农业银行发行的纸币。直至民国31年(1942)6月21日后为中央银行代储券(简称“中储券”)所代替。抗日战争胜利后,抚州又流通法币,并以1:200比例收兑“中储券”,人民又一次遭受经济灾难。随着法币发行额剧增,大额钞票越发越多。民国36年(1947)时,5000元、10000元面额大钞不断出笼,通货急剧膨胀,造成币值惨跌,物价飞涨。37年8月19日,法币停止使用时全国法币发行量为6045340亿元,是26年6月底发行额43万倍,而当时物价上涨程度还远远超过法币发行增长速度。据广昌金融志记载:1张百元券在26年可买2只大牛,到30年只能买1只猪,32年只能买1只鸡,35年只能买1个蛋,36年只能买半根油条。人们对法币已完全失去信任,都争先恐后地抛出法币,争购物资或黄金、白银。37年7月19日,抚州黄金市价每两(合31.25克)价格就高达法币4.2亿元,为26年7月份价格的368万倍。银元价格每枚也值法币350万元。当时,法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易媒介职能已基本丧失。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废除法币,而代之以金圆券。
   金圆券。系国民政府于民国37年(1948)8月19日起进行币制改革发行纸币。当时规定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或关金15万元,金银兑换率为:黄金每市两(31.25克)200元,白银每市两3元,银元每枚2元,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及外币。金圆券虽名为“金元”,但却规定不能兑换黄金。抚州金圆券发行之初,票面仅有1元、5元和10元3种,并有辅币1角、2角和5角3种,50元与100元券暂缓发出。由于以高压手段控制物价,在两个月内,币值还算稳定,但时隔不久,金圆券大量投放,发行量远远超过市场需要,因此各城市陆续出现抢购风潮。37年11月初,限价首先被突破,大米每石从20元左右涨到70多元,12月又疯涨至1700多元,以后更是涨无止境。国家原来规定的金银兑换比率骤然上涨5倍。于是金圆券遂和法币一样急剧贬值,并以比法币快10倍的速度增加发行,导致物价飞速上涨,金圆券最高面额也由原来的100元升高到10万元、百万元。至抚州解放前夕,金圆券已完全失去人民信任。市场上多数商品已用银元计价,职工们拿到工资后第一件事就是立即购买银元,于是银元买卖活动应运而生。一时银元贩子充斥街头,十分活跃。
   人民币。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至2011年底已发行5套。形成纸币与贵金属币、一般金属币与纪念金属币、流通金属币与贵金属币多品种、多系列并存的货币体系。
   旧人民币。自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3种面额。该套人民币于1949年底开始在抚州区域流通。
   新人民币。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全区于同年3月1日开始执行。新人民币1元值旧人民币10000元,在发新币同时,通过商业、回笼和直接兑换等形式,将旧币全部收回。
   新人民币面额初为1元、2元、3元、5元4种,1958年增10元1种。辅币为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均为纸质。1957年12月1日起,域内开始发行1分、2分、5分3种铝质硬币与纸币一并流通。1964年4月15日,国务院下令兑收1958年委托苏联制版印刷的3元、5元、10元3种票券,并对1953年另一种版印的1元、2元、1角、2角券,1956年版印的1元券,1960年版和1962年版印的1角卷7种票券只回笼,不投放。1980年,又增发少量1角、2角、5角3种铝合金辅币和1元铝合金主币。1987年4月,发行50元面额新纸币。1988年5月,发行100元面额新纸币。2000年10月,增发面额为20元纸币。至此,域内流通人民币共有13种面额:其中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7种;辅币有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除第二套人民币的1分、2分、5分3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域内流通的人民币,是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五套人民币,以第五套为主,两套人民币同时等值流通;流通的纸币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流通的硬币有1角、5角和1元。第二套人民币的纸分币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流通。第四套人民币各券别陆续进入“只收不付”阶段。第五套人民币于2000年10月16日发行20元纸币,1元、1角硬币;2001年9月1日发行10元、50元纸币;2002年11月18日发行5元纸币、5角硬币;2004年7月30日发行1元纸币。2005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统一发行第五套(2005版)人民币,面额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券和1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取消2元券和2角券,增加20元券,使人民币的券别结构更加合理。
   流通纪念金属币及贵金属币。1984年10月1日首次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五周年”纪念币。到201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发行96枚普通纪念币,3张纪念钞,1600多种贵金属纪念币。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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