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642 |
颗粒名称: | 二、征兵制 |
分类号: | E265 |
页数: | 1 |
页码: | 957 |
摘要: | 民国2年(1913),抚州实行征兵制,15年一度实行募兵制,25年全国试行征兵制,次年抚州各县开始实行征兵制。兵役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随后增加补充兵役。规定男子年满18岁~45岁,在不服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常备兵役分现役、正役、续役3种。 |
关键词: | 征兵制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