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市、区)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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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544
颗粒名称: 二、县(市、区)机构人员
分类号: D916.1
页数: 1
页码: 924
摘要: 1955年,域内各县(市)法院指定人员专办或兼办司法行政事务。1956年,抚州市、南城县法院成立法律顾问处,有律师6名,同时设立公证室,配有专职干部办理公证业务。其他各县由法院兼办公证业务。1958年江西省整顿律师人员和精减律师机构,南城县、抚州市法律顾问处于4月和12月相继撤销。1959年,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撤销公证组织和停办公证业务的文件精神,撤销抚州市、南城县法院的公证室。
关键词: 机构人员 司法

内容

1955年,域内各县(市)法院指定人员专办或兼办司法行政事务。1956年,抚州市、南城县法院成立法律顾问处,有律师6名,同时设立公证室,配有专职干部办理公证业务。其他各县由法院兼办公证业务。1958年江西省整顿律师人员和精减律师机构,南城县、抚州市法律顾问处于4月和12月相继撤销。1959年,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撤销公证组织和停办公证业务的文件精神,撤销抚州市、南城县法院的公证室。
   1978年抚州市、南城县法院相继恢复公证室,重新办理公证业务。1981年上半年,全区12个县(市)分别成立司法局。各县(市)司法局设有人秘股、法律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同年,区内有10个县(市)成立法律顾问处,全区有律师17人。1982年底,全区12个县(市)均成立公证处,有公证人员26人,其中公证员5人,助理公证员6人。1983年初,全区12个县(市)成立法律顾问处。同年,行政区划变更,进贤县从抚州地区划归南昌市管辖,广昌县从赣州地区划归抚州地区管辖,抚州地区仍保持12个县(市)司法局。
   1988年,经省、地、县司法机关评定,全区具有公证、律师职称人员共88人,其中,二级公证员1人,三级公证员14人,四级公证员12人,助理公证员5人;二级律师2人,三级律师25人,四级律师16人,律师助理13人。
   1995年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为临川市,两个司法局合二为一,称临川市司法局。同年底,全区进行党政机构改革,域内各县(市)司法局分为二、三、四类,二类县(市)有东乡县、临川市,保留县(市)司法局,三、四类县司法局与县政法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司法局机构级格、编制不变,司法局长的任免按法律程序办理。
   1997年,全区共有12个公证处16个律师事务所。其中,国资所14个,合伙所1个,自律型1个。是年,全区有公证员36人,公证助理员3人(公证员属国家公务员,此后未再评定);律师人员111人,其中,二级律师4人,三级律师42人,四级律师58人,专职律师72人,兼职律师23人,特邀律师16人。1998年全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后,清除司法干部1名。1999年,为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全区司法部门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的“双争”活动,有2个单位、23名干警被评为省司法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临川市司法局更名为临川区司法局。至2011年抚州市有11个县(区)司法局;有10个公证处,其中,开办涉台公证业务的7个,开办涉外公证业务的6个;有公证人员46人,其中,公证员25人,辅助人员21人;有14个律师事务所,其中,国资所8个,合伙所3个,个人所3个;有执业律师52人,其中专职律师52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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