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层建筑消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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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443
颗粒名称: (二)高层建筑消防管理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1
页码: 846
摘要: 1984年,抚州地区公安处规定:凡高度在5层以上或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火设施由地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1997年3月,公安部颁布《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后,全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关键词: 高层建筑 消防管理

内容

1984年,抚州地区公安处规定:凡高度在5层以上或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火设施由地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1997年3月,公安部颁布《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后,全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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