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42 |
颗粒名称: | (一)三级防火管理 |
分类号: | D035.36 |
页数: | 1 |
页码: | 846 |
摘要: | 域内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在坚持群众性防火工作的同时,逐步加强各项防火行政管理和建筑、电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技术管理工作。1963年10月,公安部颁发《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草案》,提出“三级防火管理”是指分别为地(处)、县(局)、乡(所)公安机关所列管的单位实行防火管理。 |
关键词: | 三级防火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