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665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妇女团体 |
分类号: | D442 |
页数: | 9 |
页码: | 461-469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妇女长期处于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压迫下,生活在最低层。“五四”运动后,妇女开始觉醒,向封建礼教作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域内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成立地、县(市)、乡(镇)妇女联合会。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动妇女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家庭地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关心幼儿少年健康成长。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广大妇女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女性在政治、经济、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地位不断提高,实现男女真正平等,甚至在参政议政、福利待遇等方面实行向女性倾斜政策。 |
关键词: | 妇女团体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