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854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教育 |
分类号: | G527.564 |
页数: | 14 |
摘要: |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除将接收民国时期遗留的学校加以改造和扩充外,并加强和健全各级教育行政建设,县设教育科,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区设教育辅导区,管理初、村小学工作。1957年撤销教育科,成立文卫局,负责全县文教卫生工作,同年局以下增设教研室。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文卫局,成立教卫组,在这期间教育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6年才恢复了活动。1977年撤销教卫组,重建文教局,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工作。全县拥有幼儿园24所,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各级小学613所,教职工2873人,学生47829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中等学校24所,教职工782人,学生11045人。此外,在业余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 |
关键词: | 教育 教育事业 乐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