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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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5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教育
分类号: G527.564
页数: 14
摘要: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除将接收民国时期遗留的学校加以改造和扩充外,并加强和健全各级教育行政建设,县设教育科,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区设教育辅导区,管理初、村小学工作。1957年撤销教育科,成立文卫局,负责全县文教卫生工作,同年局以下增设教研室。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文卫局,成立教卫组,在这期间教育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6年才恢复了活动。1977年撤销教卫组,重建文教局,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工作。全县拥有幼儿园24所,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各级小学613所,教职工2873人,学生47829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中等学校24所,教职工782人,学生11045人。此外,在业余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
关键词: 教育 教育事业 乐安县

内容

乐安县的教育事业在建国前发展极为缓慢,科举取士时期,仅有儒学一、二员学官管理士子的科举事宜,官宦富室和宗族祠宇设立少数私塾、书院作为子弟学习场所,而受惠者仅其家族与亲朋,广大劳动人民只有望门兴叹。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设学校,取消儒学,改设劝学所,也只设立一所官立高等小学堂和一所女子高等小学堂。入学人数寥寥无几,其中绝大多数仍是豪门富室的子女。民国6年(1917年),县南、北二乡增设了二三所乡办高等小学,偏远乡村仍维持私塾教学形式。民国16年(1927年)城乡陆续又增设了二三所私立小学,但入学人数并不多。民国24年(1935年)以后,县政府才开始推行国民义务教育,各区设中心小学,乡、保设初级小学。据资料统计,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小学175所,教职员工201人,入学儿童6732人,教育经费(法币)15157元,但因贯彻执行不力,普及面依然不广,贫苦儿童失学者仍多。民国28年(1939年)初步发展中等教育,创设县立初级中学1所。民国34年(1945年)又增设简易师范1所。但两校学生总和都未超过300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除将接收民国时期遗留的学校加以改造和扩充外,并加强和健全各级教育行政建设,县设教育科,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区设教育辅导区,管理初、村小学工作。1957年撤销教育科,成立文卫局,负责全县文教卫生工作,同年局以下增设教研室。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文卫局,成立教卫组,在这期间教育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6年才恢复了活动。1977年撤销教卫组,重建文教局,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工作。1984年撤销文教局,文化、教育分家,成立教育局至今。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本县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获得可喜的成绩,1985年已达到了基本无盲县标准。全县拥有幼儿园24所,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各级小学613所,教职工2873人,学生47829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中等学校24所,教职工782人,学生11045人。此外,在业余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建国以来,本县教育战线为大专院校输送了不少优秀学生,培养出许多专业人材和学者。
  第一节私塾、书院、县学私塾有二种形式,一为蒙馆,一为经馆,均无定制和学制。有的由教书先生自己设馆招生,有的由学生的家长凑资或祠堂公产拨资兴办。蒙馆只招收启蒙学童,授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七言杂字》等识字本和习写毛笔字;经馆的学生一般经过启蒙教育后,进而学习《四书》、《五经》之类,习作诗、词、歌、赋和八股文、应用文等,以备应试。本县自宋至民国初期,县城各姓宗族和较大农村集镇都设立了私塾。
  书院是应试士子进修和研究学术的场所。本县规模较大的书院是元代大德年间(1297—1307年)县人名士夏友兰捐田500亩,在县城东门外首创的鳌溪书院,当时设山长、大学训导、直学、学正、库子各一员,门子二员。后夏友兰之子又续捐田160亩补助书院经费。明代以后,书院教务改由县儒学主持。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鳌溪书院被毁后,便以其剩余的学田并增募经费在县城大圳上另建立乐庠书院(初称乐庠庄)。道光三年(1823年)县人何文芬捐田2800余石,又在城西兴建安浦书院。道光三十年(1850年)以公产建尚义书院于学官之后。随后,县南二乡集资建义云书院于水南的茶园(原址现已改建牛田农中),建步云书院于万崇。其他小型的私人捐建的书院自宋及清有64所之多,但这些书院仅供其本家子女或族众学习之用。
  县学是中试生员分科(礼、乐、射、御、书、数)进修之所。本县县学设于孔庙右侧,由儒学教谕、训导任教,另设有门子、斋夫杂役,学员中部分优秀生员由县供学膳,称为廪生。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县学改为县立高等小学堂。
  牛田茶园中学第二节幼儿教育民国32年(1943年),本县开始创办幼稚园,园址设县城添乐社旧房(原址现已改建公安局),设主任1人,教员2人,招收幼儿35名,分为两班,因经费不多,设备简陋。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幼儿教育甚为重视,一般完全小学均设有幼儿班。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儿教育更得到普遍发展,县城除有县办的幼儿园外,商业局、二轻局、林业局、县医院等单位都自办了幼儿园。18个乡镇和大马头垦殖场都先后办起了中心幼儿园。至1985年,全县各地共开设了幼儿园54个班,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其中以县幼儿园的发展更为迅速,从1975年初创时2个班、幼儿84人,教工8人,发展至1985年,有12个班,幼儿509名,教工50人,从1977年到1985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表4—8 乐安县幼儿教育发展情况对照表第三节初等教育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本县将原县学改办为官立高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又于县城由义堂(象山脚下)创立女子高等小学堂。
  民国元年(1912年),官立女子高等小学堂改办为女子纺织学堂,与此同时,各乡村的大族利用村(姓)的公学款产,也建立了一些初级小学。
  民国6年(1917年),县立高等小学有所发展,乡村高等小学也逐渐建立,如水南建罗宿高等小学,万崇建步云高等小学,戴坊建培基高等小学。教材一律采用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英文等科课本。学制初小4年,高小2年。当时入学的学生年龄一般都较大,工农子女甚少。
  民国19年(1930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县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苏区政权,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建立了教育领导机构,县、区苏维埃政府都设有文化教育部,乡设有文化委员,具体管理教育工作。招携、坪溪、大金竹、湖坪等地,当时办起了列宁小学60余所,学生2000多人。此外,各地还有识字班,吸收男女参加业余学习。
  民国21年(1932年),原县立高等小学和私立乐育小学合并成为县立城区小学。
  民国23年(1934年),国民党军27师进驻乐安县城二年期间,师长冯安邦(号化民)在城内大圳上创办化民小学,入校学生一律免费。有学生200多人,设有初小4个班,除授文化课外,还着重军事纪律教育,取得一定成绩。部队开走后,交给镇公所接办,声誉日下,不久即停办。
  民国24年(1935年),开始普及国民义务教育,各地小学全部改为公立,各区设区中心小学,各乡、保设保国民学校(初级)。到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小学170所,教员195人,学生6244人。但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的保国民学校有名无实,开学后上了几天课就关门休课。
  民国30年(1941年),各区中心小学改为中心国民学校。这时,规定在校学生可缓兵役,各中心国民学校的学生人数稍有增加。
  建国后,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教育战线在“向工农开门”的方针指引下,实行了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在农村广设学校,动员广大贫下中农子女入学。同时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和充实,利用寒暑假时间,举办各种集训班,组织全县教师学习,以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到来,广大群众学习文化的要求也更加迫切,本县开始贯彻中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当年下半年,除巩固和发展各乡镇的完全小学外,另办起民办小学44所,学生2080人,到1959年止,全县共有民办小学126所,学生3073人。
  1958年,按照“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根据力所能及的原则,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学校陆续办起了工厂,如木工厂、草鞋厂、粪箕厂、缝纫厂、理发室等等。在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还办起了小农场,搞试验园地,种蔬菜、栽水稻。还组织学生搞小秋收活动,捡橡子、茶子等。
  1965年,响应党中央号召,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方针,小学教育发展较前加快,特别半耕半读学校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全日制、早晚班、儿童班等多种办学形式,学生达5003名,是本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大发展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先后停课。1967年下半年,各小学虽先后“复课闹革命”,但学制和正常教学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小学学制由六年缩短为五年,教师大批下放农村劳动。城乡中、小学由工人、贫下中农管理。
  1971年,“四人帮”抛出了“两个估计”,污蔑“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黑线专政”,把教师说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
  1972年提出“普及初中”教育的口号,大队的小学遍设“戴帽” 初中班,中、小学被改为“五七”学校,反对“师道尊严”,实行开卷考试,全班升级,使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教育事业又重新走上正轨,教学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也提高到90%以上,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
  表4—9 乐安县几个年份小学校数、学生数、教工人数表第四节中等教育一、普通中学建国前,本县在1939年9月,始创建一所初级中学。初创时校址设在水南茶园,校长1人,教师4人。首届招生44人,备取36人,分两班授课,一年半后迁入县城元姓祠堂。以后陆续发展至6个班,教职工17人,学生180余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接管了这所初级中学,给予改造和扩充。1952年新建校舍于城南桥背,1958年又迁城北今校址,开始招收高中班。同时,龚坊、湖坪、招携、南村等四个公社都创办了初级中学。1965年本县普通中学发展了8所,学生1344人;农业中学3所,8个班,学生172人;半耕半读中学2所,学生100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读高中不出公社,读初中不出大队”的错误口号影响下,全县有名无实的中学越来越多了。到了70年代初期,所有大队小学都附设了初中班。普通中学的过度发展,给本县教育事业带来了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教师水平赶不上要求,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平静的教育战线风浪骤起,一时学生围攻教师的大字报铺天盖地。是年5月,县委成立“文革领导小组”,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乐中和湖坪、龚坊、招携、南村等中学,领导“文革”运动。在工作组指挥下,不少教师和学校领导被扣上“黑帮分子”、“三反分子”的帽子,勒令停职反省,实行群众专政,行动失去自由。10月,学校开始“停课闹革命”,组织“红卫兵”,成立“战斗队”,杀向社会破“四旧”,大搞无政府主义,学校的门、窗、桌、凳、板壁、图书、仪器惨遭破坏。11月,部分教师和校长被揪斗,定为“走资派”。有的被迫挂黑牌、戴高帽、游街、游巷,百般凌辱、丑化。学校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3月,中央发出“复课闹革命”的通知,各中学开始上课。9月,县武装部进驻乐安中学搞军训。在这之前,由于观点不同,学生分“井红”、“红大”两派,展开激烈的斗争。上课的内容只是学习毛主席语录和诗词,写大字报、批判稿,搞军事训练,跳“忠”字舞,办“三忠于”展览馆和随时批斗“走资派”、“黑帮”教师等等。
  1968年2月,贫宣队进驻农村学校,工宣队进驻城镇学校管理校政,只搞阶级斗争,不抓课堂教学,“读书无用论”思想一时泛滥成灾。
  1975年4月,县革委政治部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着重灌输“朝农经验”,要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打着为农业服务的口号下砸烂课堂,走出校门。如南村中学高中班,分成四个专业班:一个为“写作班”,专门下乡写调查报告,美其名曰“文科以社会为工厂”;一个为“财会班”,专门学珠算,学记账,美其名日“为农村输送会计人员”;一个是“文艺班”,天天学唱戏,下乡去宣传,美其名曰“为农村培养文艺骨干””;还有一个“农机修理班”,只是专门下乡为生产队修理喷雾器等简单的农具。
  本县教育在“朝农经验”影响下,实行走出校门办学,学生可以随便进出,自由散漫,秩序混乱,纪律松弛,成绩下降。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1977年教育部恢复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为了搞好教学工作,各级学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又制订出一套有利于教学的规章制度,使学校工作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混乱状态中彻底解放出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学教育发展更快,学制改为五年制(初中3年、高中2年),同时在县城南门外桥背村的招仙观,削平几个山头,新建校舍3508平方米,成立乐安第二中学,当年由县一中调入学生250名,有教职工28名。原乐安中学改称为县第一中学,以后经省批准为全县重点中学。
  1978年秋,全县普通中学进行了调整,保留完全中学5所(即县一中、县二中,龚坊中学、湖坪中学、公溪中学);职业中学8所(含林中、农中各一所);保留初级中学15所,小学附设(戴帽)的初中班全部停办。中学调整后,全县每年在校中学生均在1.5万人左右,与建国前相比,中学数增加了23倍,在校学生数增加了80多倍。本县在1977年考取高校学生127名,考取中专学生73名。加上1978年至1985年8年中录取数(详见表4—11),全县共为高等院校输送新生1012名,为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707名。
  表4—10 1985年乐安县普通中学概况表表4—11 乐安县1978年—1985年考取大、中专人数统计表二、专业学校简易师范 1944年春,本县为了发展国民初等教育,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开办3期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附设在县立中学内。招收高等小学毕业的社会青年30余名,入学训练6个月,结业后分配任初级小学教师。
  1945年,为了把培养小学教师工作纳入正轨,创设了乐安县立简易师范一所,新建校舍于鳌溪中心国民学校(后改为简师附小)。县长兼任校长,另设校务主任1人,专职教师4至5人,又陆续聘请兼课教师数名。后因经济困难和师资缺乏,于1949年秋停办。
  教育学校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1964年起,全县各辅导区都办起了函授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教师达39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办。1976年10月,教师的函授学习重新恢复。1979年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文教局指定专人管理,各辅导站(区)聘请一二名有经验有水平的中学教师兼任函授辅导员,定期讲课,单科突击,要求不满中师水平的公办、民办教师,通过3年学习,达到中师以上水平,并给予中师结业证书。
  乐安教育学校创办于1985年9月,校址设在城东池头,原名乐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学生来源是退休教师顶替人员,首班学生人数42人,教职员工12名,该校正在继续扩充。
  抚州地区卫生学校乐安分校 1978年春,抚州地区卫生局和抚州卫生学校拨款5万元,委托本县创办卫生学校乐安分校。当即在县医院北端兴建三层教学大楼一幢,秋季招收三年制助产士一班,计51人。以后逐年续招了公卫医生、护士、妇幼医士各一班,并培训了中药泡制和外科人员3期。1984年撤并于南城卫校。
  表4—12 抚州卫生学校乐安分校1978—1983年招生情况表农业中学农业中学是培养农技人才和农林牧副渔管理人员的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部分高小毕业生,实行半耕半读,毕业后仍回乡从事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自1966年起,本县各公社均设有农业中学,1968年,各公社中学和农业中学合并,改称公社“五·七”中学。
  1979年在调整学校网点布局的基础上,于1980年秋将牛田公社“五·七”中学改为牛田农业中学,校址设在水南茶园村,由初期的3个班,师生百余人,发展到现在有8个教学班,学生391人,教职员工32人。
  该校以高中为重点职业班,学制两年,开设了“柑桔栽培”、“土壤与肥料”、“农业机械”等专业课。学校现有水稻基地14.8亩,早地15亩,成立了科技小组,开展科研活动。
  种植了优质大米“波惠粘”和“黑米稻”以及“海花一号” 花生等,推广柑桔苗的嫁接、培育活动。现已栽种柑桔500余棵,枳壳苗1万余棵,油桐树2亩。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实践。
  1982年后,该校教学质量大有提高,多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该校84级初三班荣获省、地“文明班级”称号。
  林业中学根据本县山区特点和发展林业生产的需要,于1983年秋在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同时,创立了招携林业中学,它的前身是招携中学。该校自创建以来,全校拥有8个教学班,其中初中部6个班,高中部职业班2个,在校学生达469人,教职员工36人。初中部学制8年,高中部职业班学制2年,设有专业课两科。农业专业开设“农业基础”与“作物栽培学”;林业专业开设“造林学”与“森林学”。
  建校3年来,为林业部门输送了林业专业骨干135人。
  职业中学为适应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1984年10月,县教育局将第三中学和石陂中学合并,成立乐安县职业中学。建校之初招收了初中毕业生87人,开设2个高中班。1985年增至5个高中班,学生增至249人。高中职业班开设了畜牧、农技课程。1985年7月由该校初中、高中毕业生考取中等专业学校的有3人,为各行各业输送技术人材25人。
  共大乐安分校创于1965年5月1日,校址设在戴坊镇麦坑村。校部开设农、林、畜牧、兽医、农机、卫生、财会等7个专业班。每个专业班都按规定进行了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并安排了一定的校内实习时间,寓教于劳。16年来,入学的学生达2100多人,从外地考入该校学习的有150余人。在该校毕业的1982名学生,均初步掌握了一门专业技能,走向社会后受到欢迎。
  由于共大是实行“社来社去”的分配制度,生源奇缺,于1981年停办,交县林业局接管。
  第五节业余教育一、夜校扫盲民国31年(1942年),省教育厅派巡回教育团来本县进行巡回教育。在县郊区附近没有设立小学的西边、尧坊、唐家等村设点,进行扫盲活动,一些成年人和学龄儿童受到初级教育,但1年后,省巡回教育团被裁撤,该团设立的几所学校亦随之停办。
  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地国民小学都要兼办民众识字夜校,着重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当时牛田的水南和南村的前团先后办起了民众夜校,但由于经费、师资等问题难以解决,不久便停办了。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扫盲工作十分重视。1952年10月,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地关于“推行速成识字法及开展冬季扫盲运动”的指示精神,县、区、乡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扫盲工作。县教育科于1952年底,组织教师200余人,集中学习解放军某部祁建华创造的《速成识字法》(即以注音字母拼读汉字的方法),并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广应用,经过测验收效显著。根据“能识1500字以上者”方可摘除文盲帽子的标准,这一年全县有2400名青壮年摘掉了文盲帽子,占当年参加扫盲学习人数的19.2%。
  1953年,全县办起了157所夜校,参加学习人员有3146人,义务教师227人。至1956年,夜校入学人数激增至27399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虽办有政治夜校,但有名无实,时办时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十分重视扫盲工作,全县办起了农民夜校148所,工人业余学习班120个,入学工人农民达5291人。
  1985年冬,经抚州地区教育局检查验收,本县被列为基本无盲县。
  二、职工业余学校 1979年下半年,县总工会恢复后,就开始创办了1所职工业余学校,开设初中英语、初中数学、高中数学3个单科班,有学员120名。此后,学校规模逐渐扩大,学员人数逐年增多。1983年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被批准为正式职工学校,并改名为“乐安县职工学校”。
  该校自1979年秋到1985年底,累计入学人数达2824人,其中达到初中单科结业1818人,达到高中单科结业1179人,高中毕业11人,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结业341人。曾被评为抚州地区先进职工学校。
  三、电视大学 1982年3月,江西电视广播大学首次在本县招生,录取理科11名,文科9名,主要用电视讲座和信函传授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有全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三种形式。1982—1985年共招收学员74名,学习课程以中文为主,兼学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科。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配有专人负责电大教学的管理工作,先后聘请4名兼职教师任课。1985年首届毕业生有文科8名、理科10名,享受大专毕业生待遇。
  四、函授大学 1984年2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本县文科录取12名,理科录取9名。课程:文科有现代汉语、写作、逻辑学等24种之多;理科主要有物理、化学、数学等学科。由江西师范大学函授部和地区教育局函授站领导和管理。由大学教授、讲师兼课。中文专业在临川集中面授,每学期授课时间一般为20天,考试时间2—3天。学制五年,前三年学习专科,后二年为本科学习。每学期集中考试一次,毕业时,考试科目全部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享受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待遇。
  第六节教师一、概况民国初期,小学校长由政府委派,小学教师多由校长聘用。1930年后,中学、师范毕业生增加,少数聘为中心小学教师,大多数聘为初小或保国民学校教师。乐安中学的首任校长是法国留学生游家训硕士,中学教师以师范、中学毕业的居多,很少有大学毕业的。至建国前夕,中学教师只有17名,小学教师227名。
  建国后,党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和充实。建国初,除基本留用原有教师外,1950年又从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学生中,经过考试选拔了一批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又每年分配了一批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充实了教师队伍。此外,各地还选用和推荐了大批民办教师。至1985年止,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3655人,其中小学教师2873人(含公办1363人、民办1510人),中学教师782人。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委和政府对师资的培训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学习政治、文化,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1952年2月,招收了49名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培训半年,充实教师队伍。
  1978年在乐安共大用了3个月时间,培训了38名中学理化教师。1980年8月,在二中利用暑假期间,举办了一期初中英语教师训练班,学员120名。1981年2月,又在县城纪念馆,以半年时间培训了42名初中英语教师,通过三批培训,初步解决了本县英语、理化教师奇缺的困难。
  二、待遇本县教师生活待遇,在清末、民初的私塾先生,每人一年工资不满80元(银圆,全由学生负担),最多月支也不超过7元。抗日战争期间,小学教师工资月支两担谷(每担108市斤),中学教师待遇稍高一些,但也未超过300市斤(稻谷),那时的教师地位很低,受歧视。建国初期,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月薪大米290市斤至320市斤(按当时米价折现金)。后改工资制,每人月支薪俸29至50元。从1952年开始,中、小学教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生活困难者,可享受福利费补助。1977年10月,政府调整40%教师的工资,1978年又调整20%教师的工资,1979年又调整40%教师的工资。1981年10月,对1978年以前在编教师又全面调整工资,每人加薪2级。1985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小学教师都得到加薪。
  建国后,中国教育工会乐安县委员会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先后参加了工会,成为工人阶级一员。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均有教师代表参加。中共乐安县委还吸收大批优秀教师入党,有的升为学校和乡镇领导。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竟把教师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臭老九”,恶意贬低教师的社会地位。
  1977年4月,县委举行了全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有210人,会上,评选出28名先进个人和单位代表,出席地区教师先代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和文教局于1978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教育界的冤假错案,包括1957年错划右派的教师,实事求是进行平反昭雪,并对他们的工作作了适当的安排。
  1985年,国家教育部为了“尊师重教”,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经批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是年,本县各地均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
  第七节教学改革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本县将原有私塾、书院逐渐改为高等小学堂。取消“四书”、“五经”,改用新式白话文课本,设有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图画等课程。学制为“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一直至民国时期不变。
  建国初期,本县教育制度仍沿用旧制。1955年在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
  1958年本县中学增设高中部,学制“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68年后,初高中改为“二二制”。1976年后,初中恢复为三年。1981年后,高中亦逐渐恢复为三年。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学改革工作,对旧的教育进行彻底改革,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取消体罚的奴化教育,实行民主管理,教导合一,使用新教材,并在教育科设专职视导员负责教学改革工作。
  1953年教育部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本县中、小学在教学改革方面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五级记分法以及五个教学环节(组织教学、课前提问、新授、巩固新授、布置作业)。但在教学中对其精神实质掌握不够,因此在实际使用上仍然有些呆板。如五级记分法:级差大,不准确,1957年始停止使用。至1958年在教育大革命中仍然恢复了我国传统的百分法。又如教学过程,听课检查,都要检查五个环节,缺一不可。1964年学校狠抓贯彻毛主席的“十大教授法”,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的教学原则,废止“注入式”克服“满堂灌”。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实践,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如在“启发式”、“五个环节”方面,都有一定的收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展,学校领导和不少教师被揪斗,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被撤销,教学秩序被打乱,主张开卷考试,树立“白卷英雄”,废除了考试制度。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教育事业重新走上正轨。
  1977年教育部恢复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重新使用全国统编教材,为本县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
  1978年重新发表和贯彻《中小学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学生守则》,又制定出一整套有利于教学的规章制度,使本县教学秩序迅速好转,教师积极性空前高涨,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1983年至1984年,本县鳌溪一小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指示,紧扣部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遵循教育规律和小学生的认识规律,在小学课堂教学中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作为教学的突破口。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训练为主线,以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发展他们的智力为主要目标”的原则。在备课时,由单纯研究教师怎么教,转移到重点研究培养学生读懂课本的能力上来;讲课时,由单纯传授知识转移到教给学生自己获取知识的方法上来;练习时,由单纯的完成作业转移到调动学生多种感官知识的全面训练上来。为了使教学改革落到实处,该校特别重视对传统的课堂讲授法的改革。几年来,该校对课堂讲授法作了大胆的改革,实行了以引导学生多练和教会学生掌握读书方法为主要内容的10项课堂教授法进行教学,取得了很大的收获。1981—1985年,该校有40多名学生的习作分别发表在地区、省以上的报刊上;科技作品也分别荣获省、地、县的奖励;语文、数学智力竞赛总分在全县名列前茅;1—4年级的抽考和毕业班升学统考,多次夺魁。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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