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2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下属机构 |
分类号: | D625.564 |
页数: | 2 |
摘要: | 1949年9月县以下设区,至1950年6月共设六个区,1952年3月加设第七区和第八区,各区以下共设112个乡政府。1956年撤销区乡建制,改设六个区工作委员会,合并设立40个乡(镇)。同年9月扩为41个乡(镇)。1957年3月,改为5个区工委和1个直属镇。区人民政府设正、副区长;乡(镇)人民政府设正、副乡(镇)长。1959年3月起至1964年,全县公社建制屡经调整。至1964年7月,全县共辖23个公社(场)管理委员会。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随着乐安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全县下属人民公社也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所辖公社也进行了调整。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一般按自然村组成,设组长1—2人。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下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