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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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分类号: D225.63
页数: 4
摘要: 建国前,本县在苏区时期,先后于1930年2月、1931年6月、1932年9月召开过中共乐安县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及中共乐(安)、宜(黄)、崇(仁)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建国后,1956年5月6日至10日,在县城“工人俱乐部”召开中共乐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代表认真讨论,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选举产生了以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一届委员会。并选举了许国平、李子良、范泰冬、王慕义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1958年12月12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7人,列席代表20人,代表全县2242名党员。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党员代表大会

内容

建国前,本县在苏区时期,先后于1930年2月、1931年6月、1932年9月召开过中共乐安县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及中共乐(安)、宜(黄)、崇(仁)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建国后,1956年5月6日至10日,在县城“工人俱乐部”召开中共乐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30人,列席代表19人,代表全县1702名党员。这次大会的中心议程是: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依靠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审查和通过县委七年来的工作报告和县监委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乐安县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及乐安县1956年至1965年农业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中共乐安县委和县监委,还选出出席全省党代会代表。会上许国平作《关于县委七年来的工作报告》、王慕义作《关于1956年至1965年农业发展纲要的报告》、王金芳作《县委监察工作报告》、刘辉汉作《乐安县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的说明》。通过代表认真讨论,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选举产生了以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一届委员会。许国平为县委书记,王慕义、张萱为副书记;王金芳、范泰冬、陈绍生、卢则仁为常务委员,王金芳为监委书记。并选举了许国平、李子良、范泰冬、王慕义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1958年12月12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7人,列席代表20人,代表全县2242名党员。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和主要经验,团结全县党员和人民,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会上王九如致开幕词,王镜明作《关于县委工作报告》。
  大会审查和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县委委员27名、候补委员8人组成的中共乐安县第二届委员会。
  在二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委书记处、县委常务委员会。王镜明任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张萱、王九如、卢则仁、于汶泰、范泰冬为副书记;王金芳、李宏、赵克义、陈绍生、康国珍、魏兆凤、龚桂珍为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 1960年6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大礼堂召开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30人、候补代表20人,代表全县2666名党员。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二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和主要经验,确定今后任务,团结全县党员和全县人民,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为完成我县1960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为加速我县四个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会上,张萱致开幕词;王镜明作县委工作报告;范泰冬作了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发展(草案)的报告;赵振龙作了监察工作报告。
  通过代表认真讨论,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三届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选出县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同时选出了乐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李宏任监委书记,赵振龙任副书记。
  在三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出了中共乐安县委书记处书记和县委常务委员会,王镜明任书记处第一书记,张萱、卢则仁、李宏、范泰冬、龚桂珍、赵克义为书记处副书记。王镜明、张萱、卢则仁、李宏、范泰冬、龚桂珍、赵克义、康国珍、陈绍生、李鸿庭、刘辉汉、朱冬和、余式高为县委常务委员。
  同时,还选举了王镜明、范泰冬、李子良、周克用四人为出席省第六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张萱为侯补代表。
  四 1971年1月6日至15日,在县城大礼堂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24人,列席代表5人,代表全县4441名党员。
  这次大会主要任务是:1、认真学习元旦社论;2、传达贯彻中共江西省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3、听取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和县委今后工作任务;4、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县委。会上,李宾致开幕词,陈元作工作报告。
  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向罗迈生同志学习的决议》以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
  大会选出了中国共产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1名,候补委员4人。
  在中共乐安县第四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出陈元、李宾、宁子明、汪庆九、欧阳禄、焦凤翔、何国器、郑云龙、谢芷萍为中共乐安县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并选出陈元为县委书记、李宾和宁子明为县委副书记。
  五 1980年12月16日至19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0名,代表全县6832名党员。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委工作报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乐安县第五届委员会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全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会上,敖国华致开幕词,章伯贤作县委工作报告,陈绍生作县委纪检工作报告。
  经过代表认真讨论,大会通过了上述二个报告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决定》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五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出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6名。
  在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章伯贤为县委书记,张波、敖国华、胡发群为县委副书记,马显猛、邹怀浩、吴忠诚、胡汉陶、谢芷萍为常务委员,并选举胡汉陶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六 1984年9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00名,候补代表40名,代表全县7082名党员。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委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的县委和县纪委;选举出席全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会上汪桂仙致开幕词,李耀南作县委工作报告,黄协群作县委纪检工作报告。
  经过代表认真讨论,大会通过了上述二个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大会选出了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7名。同时选出了中共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
  在中共乐安县第六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出了李耀南为县委书记,钱家琪、汪桂仙为县委副书记,陈干才、毛明瑞、陈桃芳、卢向云、牛才智为常务委员。地委任命县武装部政委阮时忠为县委常委。
  在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出了陈桃芳为县纪委书记,黄协群为副书记。
  大会还选举了宁子明、李耀南、杨喜荣、陈昌洪、易小云、游解放等6人为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在六届一次全体会议上还作出了《关于加强领导、勇于改革、振兴经济的决定》。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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