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65 |
颗粒名称: | 县委部门设置 |
分类号: | D225.63 |
页数: | 4 |
摘要: | 办公室:1949年10月建,初名秘书室,1952年改为秘书科,1955年10月改名办公室,“文化大革命”中被迫瘫痪。1980年3月恢复,负责参与政务和管理事务。组织部:成立于1949年10月,1968年改为组织组,隶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农村工作部:1952年12月成立,“文化大革命”中撤销。成立抓促部时,由该部代理职能。1972年10月成立纪检组,1973年2月撤销,纪检工作由组织部兼。1979年6月,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体制改革,升格为中共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业交通部:1957年3月设立,1962年撤销。书记处:1958年11月成立,1962年9月撤销。档案馆:1956年成立档案室,1959年6月正式成立档案馆。老干部局:1985年3月成立,归口县委组织部。 |
关键词: | 地方史志 乐安县 县委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