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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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54
颗粒名称: 一、计量改革
分类号: F127.564
页数: 1
摘要: 民国22年民国政府曾对各地参差不一的计量标准和度量器具进行统一与改革,规定度器的尺、丈,量器的合、升、斗、石(担)均以10进位,统称市尺、市丈和市斗、市石;衡量以市斤为单位,2市斤折合国际单位1公斤,每市斤含16两,两以下的钱、分以10进位。1967年,人民政府通令将16两为1市斤旧制改为10两为1市斤制。1977年国务院颁布了《计量管理条例》,令全国逐步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制。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届12次会议通过了《计量法》,并公告全国统一实施。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计量改革

内容

民国22年(1933年)民国政府曾对各地参差不一的计量标准和度量器具进行统一与改革,规定度器的尺、丈,量器的合、升、斗、石(担)均以10进位,统称市尺、市丈和市斗、市石;衡量以市斤为单位,2市斤折合国际单位1公斤,每市斤含16两,两以下的钱、分以10进位。
  1967年,人民政府通令将16两为1市斤旧制改为10两为1市斤制。
  1977年国务院颁布了《计量管理条例》,令全国逐步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制。
  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的命令。
  1985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届12次会议通过了《计量法》,并公告全国统一实施。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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