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六节 计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5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计量管理
分类号:
F127.564
页数:
1
摘要:
1977年国务院颁布了《计量管理条例》,令全国逐步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制。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届12次会议通过了《计量法》,并公告全国统一实施。并对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亦有检验、监督权。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计量管理
内容
一、计量改革民国22年(1933年)民国政府曾对各地参差不一的计量标准和度量器具进行统一与改革,规定度器的尺、丈,量器的合、升、斗、石(担)均以10进位,统称市尺、市丈和市斗、市石;衡量以市斤为单位,2市斤折合国际单位1公斤,每市斤含16两,两以下的钱、分以10进位。
1967年,人民政府通令将16两为1市斤旧制改为10两为1市斤制。
1977年国务院颁布了《计量管理条例》,令全国逐步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制。
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的命令。
1985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届12次会议通过了《计量法》,并公告全国统一实施。
二、管理工作民国政府推行计量改革时,县政府建设科增设1名度量衡检定员(次年改称技佐)负责检定和监督任务,并指定专业制造商店制销新产品。
1978年,县人民政府设计量所,配专职干部3人(1985年增至7人),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计量法》的管理工作,用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对制造和销售的计量器具产品和商业、供销、粮食、厂矿企业单位及农贸市场使用中的各式台、案、地秤、提量器、竹木直尺、天平、砝码、增砣、食用售油器、电表、水表、木杆秤及其他各种秤和医用血压计进行强制检定,监督和检查。并对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亦有检验、监督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