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35 |
颗粒名称: | 第十三章 综合管理 |
分类号: | F127.564 |
页数: | 21 |
摘要: | 建国后,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迅速,有关农、林、牧、副、渔、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事业、企业,都建立有专业系统分工负责管理。同时对有关综合性经济如工商行政、物价、统计、审计监督等工作也建立了相应的专职管理机关。第一节农业计划管理乐安是农业县,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农业总产值一直占工农业总产值90%。1960年为63.77%,1970年为80.8%,1980年为75%。1960年农业比重降至70.9%,林业上升至13.6%,牧业降至6.1%,副业8。1%,渔业升至1.3%。建国后,本县农业生产计划指标以粮、棉、油、猪为主。违章案件中,万元以上大案1起;罚没金额65437元。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综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