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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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粮油加工
分类号: F727.564
页数: 2
摘要: 1951年冬,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兴办了“利民”制米厂,用柴油机带动小米斗加工大米。1953年冬,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消了粮食自由市场,粮食购销业务统归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利民”米厂划归粮食局管理。从此,在县城建立粮食加工总厂,水南、戴坊设立分厂。1958年开始,全县各公社陆续办起了大米加工厂,用柴油机带动米斗为农村群众加工大米。1964年,每个生产队都有机米设备,70年代中期,又有手扶拖拉机带动机米斗,机米设备更为普遍,大多数群众可就近加工口粮。自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粮食大幅度增产,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引导农民进行粮食转化成副食品,如利用粮食加工成干粉、面条、糕点等等,扩大了加工范围。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粮油加工

内容

一、粮食加工建国前,本县粮食加工用砻、碓、碾、磨等工具。工序先砻后春或碾。磨是将麦子磨成面粉做糕、饼、挂面和各种糖料果品。1951年冬,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兴办了“利民”制米厂,用柴油机带动小米斗加工大米。1953年冬,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消了粮食自由市场,粮食购销业务统归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利民”米厂划归粮食局管理。从此,在县城建立粮食加工总厂,水南、戴坊设立分厂。1958年开始,全县各公社陆续办起了大米加工厂,用柴油机带动米斗为农村群众加工大米。1964年,每个生产队都有机米设备,70年代中期,又有手扶拖拉机带动机米斗,机米设备更为普遍,大多数群众可就近加工口粮。到1984年,全县设有全民所有制粮食加工厂6个,分布在县城、江边、万崇、莲塘、湖溪、望仙等地。1985年县粮食局粮油工业公司所属5家米厂,有职工105人(其中借用大集体职工25人),拥有碾米机砻7台,斗11台,年加工大米26320.9吨。自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粮食大幅度增产,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引导农民进行粮食转化成副食品,如利用粮食加工成干粉、面条、糕点等等,扩大了加工范围。
  二、油脂加工建国前,本县各种油脂都是用土榨加工而成的。榨油坊(俗称油店)分布在全县各地,共约有100多家,都是私人经营的。1953年县粮食局开办油脂厂,开始用机器榨油。县城及各乡镇加工米厂,均设有榨油车间。至1984年止,设有两个集体所有制的粮油副产品加工厂,规模较大,内设制米、油脂、饲料,面条4个车间,其中拥有榨油机28台,年产油脂180多吨。其主要原料是茶籽、菜籽、棉籽、芝麻、大豆、花生等。此外,仅糠油一项年产量达171.84吨,年产值150876元,利润61344元。
  三、饲料加工饲料加工是粮油加工的副产品,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措施。本县各乡镇大米加工厂,均购置有饲料粉碎机,附设饲料车间。通过粮油加工后的粗糠(谷壳)、薯渣、干薯藤以及豆饼、棉籽饼、芝麻饼等加工成细末,拌成“混合糠”,是饲养家禽、家畜的良好饲料。县城单独建有饲料加工厂,1985年生产的“混合糠”约6330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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