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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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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47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工业
分类号:
F427.564
页数:
19
摘要:
建国前,乐安县只有少数小型手工作坊和依附于农业的个体工匠。手工业产品仅毛边纸、夏布有大宗外销;棉布、鞭爆、陶器、食品加工、漂染等产品聊可自给,五金制品全赖进口,矿产采掘更是空白。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各个时期的发展规划,使本县的现代化工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地建立和发展起来。建国后,全县个体手工业先后经过组织改造,分别纳入了社会主义工业经济体系或转业务农。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手工业产品
内容
建国前,乐安县只有少数小型手工作坊和依附于农业的个体工匠。手工业产品仅毛边纸、夏布有大宗外销;棉布、鞭爆、陶器、食品加工、漂染等产品聊可自给,五金制品全赖进口,矿产采掘更是空白。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各个时期的发展规划,使本县的现代化工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地建立和发展起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纠正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脱离实际、盲目扩建等“左”倾错误,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和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本县各工业部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能力都得到一定的改善和提高,全县工业总产值逐年增加,1985年达2833.4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4%,较1949年工业总产值92.35万元提高了29.48倍,工农业总产值比重12%增加了1倍。
但是,本县不少企业仍存在设备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等缺点;同时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对本县丰富的自然资源的利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发展速度较慢,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偏低。
第一节工业经济体制一、全民所有制国营工业 1950年,本县人民政府接管建国前的地方官绅私营的“鳌溪文化商店”改为地方国营企业鳌溪文化社(“乐安印刷厂”的前身),同时又筹建乐安发电厂并附设粮食加工部(电力公司和粮油公司前身)。
第1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本县的国营工业尚很薄弱,职工总人数60余人。1953年和1956年先后创建了1所砖瓦厂和松香厂。砖瓦厂因产品滞销于第二年停业;松香厂规模虽小但经济效益甚高,后来不断扩充成为现在的化工厂。
第2个五年计划一开始,就在“总路线”和“大跃进”的号召下掀起工业建设“高潮”。1958年春,本县创建起农机厂、造纸厂、钢铁厂、地质队、钨矿、仲溪煤矿等6所地方国营企业。同年9月投入全国性大炼钢铁运动,动员全县12000余工农劳力在各地建造43座炼铁土高炉,夜以继日地苦干于炉前和矿山,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破坏了许多森林资源,结果只换得408斤劣质钢铁而告终。钢铁厂、造纸厂、仲溪煤矿、地质队等企业亦因原料不足、技术力量差和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先后下马。1960年在罗家墟建砖瓦二厂,1962年在县城建砖瓦一厂,在南村乡樟坑建碗厂,均仅历时1年左右因滞销停产。
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本县对原有的国营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调整措施,樟坑碗厂、砖瓦一厂、太平钨矿等企业停办,其职工转移到其他企业。这期间全县国营工业共有职工292人,总产值仅484.53万元。
当本县国营工业企业经过整顿,生产渐趋稳定时,不幸又卷入全国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1966—1968年,“工人闹革命”使工厂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锐减。1969—1970年“左”倾冒进思想强调县办工业要“小而全”、“长战线”、“高指标”,本县复掀起第二次工业建设“高潮”,增建了制药厂、钢铁厂、酒精厂、无线电厂、灯泡厂、磷肥厂、电机厂、水泥厂、煤矿、木竹加工厂和地质队等11个国营工业企业,但未满3年,其中的钢铁厂、电机厂、无线电厂、灯泡厂、煤矿、地质队6个厂未及投产就先后倒闭,共浪费了3百余万元资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对老厂着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整顿工作,并因地制宜陆续兴建了东元水电站、洞口水电站、家具厂、胶合板厂、针织内衣厂、自来水公司、森林工业公司、粮油工业公司。至1985年,全县有17个国营工业企业,职工总数2160人,总产值1970.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9.5%。
二、集体所有制工业本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以下简称集体工业)也是建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本县的集体工业分大集体与小集体2种形式;由县财政投资、属县第二轻工业局(以下简称二轻局)领导的,或国营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工业为大集体性质;由乡、镇、村投资,行政上由乡、镇、村领导,业务上归县乡镇企业局(以下简称乡企局)管理的为小集体性质。
大集体所有制工业: 乐安县大集体工业企业多数是在50年代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扩展起来的。例如,服装厂和木竹制品厂是1954年组成的鳌溪缝衣合作社和木篾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起来的;综合(纱罩)厂是1959年的黄烟生产合作社改组转产的;针织厂、五金厂、鞋楦厂的前身是50年代的夏布生产合作社、铁业生产合作社和雨伞生产合作社。这些生产合作社当时尚处于手工或半机械生产状态,至60年代,其产品渐被淘汰。1970年将夏布生产合作社改组为针织厂,转产手套、尼龙袜等针织品;1975年将雨伞生产合作社改为鞋楦厂;之后,又陆续兴建五金厂、陶瓷厂、汽车修配厂、车厢厂(后并转)等企业;1980年将铁业生产合作社扩充为钣金厂,同时调整了一些企业;至1985年,县属大集体工业企业计有:五金机械厂、针织厂、鞋楦厂、陶瓷厂、钣金配件厂、汽车修配厂、服装厂、综合厂、木竹制品厂、钟表厂(修理)、车辆修配厂、棉絮厂、二轻基建队、劳动服务公司、二轻供销公司、木竹基地和县农业局附属的兽药厂等17个企业。这些企业(除兽药厂外)在1978年以前由县手工业管理局领导,尔后由新设置的二轻局管理。
小集体所有制工业: 本县小集体工业是1954年开始组织起来的。初期在全县各墟市368户、464人的泥、木、篾、缝衣等业个体手艺人中,分别动员其中70人建立了3个生产合作社,动员其中87人成立8个合作生产小组。1955年生产合作社增至6个,有社员149人;合作小组增至11个,有组员126人。同时又成立了1个供销社,有社员17人。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掀起了手工业合作化高潮,全县各集镇的个体手工业都纳入集体性质的合作社或组,全县建立了40个生产合作社,社员达1228人;合作小组2个,组员36人。同时分设领导机构“区手工业联合社”和“县手工业联合社” (以下简称手联社)。
本县手工业工人集体组织建立后,虽基本解决了当时农村中生产和生活工具需求,但各社的生产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产品品种不多,质量不高,发展速度不快,至1978年20多年的时间里,全县社(乡)办集体工业只增至128个、3040人,总收入884.17万元;队(村)办工业116个、1285人,总收入138.93万元。经济效益差,工人收入偏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重视乡村工业的发展,纠正过去“吃大锅饭”的管理体制和行政上统得过死的局面,推行一包三改(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干部委派为选聘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制),给予企业自主权。1982年,本县以龚坊乡办工业为改革试点,1年内就完成承包8万元的上缴利润,收入提高了3倍。1983年公溪镇木竹制品厂实施改革后,年总产值提高了80%,从而推动了全县乡村工业企业的全面改革,至1985年全县经过整顿改革的乡村工业企业有107个,职工总数2889人,总产值650.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其中以公溪镇的江边机械厂和湖坪乡的农机厂经济效益较好。
三、个体手工业建国前,本县个体手工业以东南山区的造纸、中南部的夏布和西北部的棉纺织业较发达,但绝大多数是依附于农业的个体户。其他泥、木、篾、五金等业均很落后。
建国后,全县个体手工业先后经过组织改造,分别纳入了社会主义工业经济体系或转业务农。农村中的手工业在70年代以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而砍掉,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纠正过去极“左”的做法,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出现了个体手工业迅速发展的局面。个体经营的砖瓦窑、土陶厂,遍布城乡各地,小五金、电机修理、车辆修理、食品加工、泥木建筑、家具制造、缝纫等个体工人活跃于城市和农村,既促进了经济发展,又满足了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特别是缓和了城镇青年就业紧张和农村剩余劳力的出路问题。
第二节工业生产一、电力工业本县电力工业(现由县水利电力局经营管理),初以火力为能源,1977年以后渐用水力。1981年以前,均以火力发电为主,年发电量81.4万度,仍不能满足县城日益增长的工业与生活用电要求。1981年东源水力电站竣工投产,1983年洞口水电站相继建成,并先后装设35千伏变电站2座,将上述两水电站1515千瓦电力输入县城,并供应南村、招携、望仙、湖坪、牛田、增田、鹏州、潭港、大马头等地工农业生产与生活用电。枯水季节则以原有火力电机补充。至1985年全县已建立中小型水电站126座,装机总容量3311.2千瓦,总发电量286.14万度,全县21个乡镇、1171个村庄基本上用上了水电。经营水电企业的有国营和乡(镇)办2种。
国营电力工业: 乐安电力公司创建于1950年春,初仅3名职工,配28匹马力柴油机、9.4千瓦容量电机各一部,当年10月1日开始输送县城各机关照明用电,年发电量仅1.8万度。历经30余年的不断扩充,今已有职工37人,1090马力柴油机组和684千瓦电机等设备。
表2—24 乐安县几个年度电力公司生产情况表洞口水电站 1969年省水电勘测设计院在本县洞口勘测设计兴建一座58.2米高、3.8亿立方米水容量、装备4×3200千瓦电机、2361万元造价的大型水电站。1970年经省级批准,当年动工完成了12米高的浆砌石块大坝,同时将有2265人口的招携街全部拆迁以备储水。次年因经费困难被迫停工。以后曾两次动工续建,终因经费不敷而告止。迄1983年,为了解决本县用电紧张,研究暂以低费用方案报请省级批拨120万元,就已筑成的12米坝高蓄水能量安装640千瓦电机,设10千伏开关站,供湖坪、牛田、万崇、罗陂4个乡镇用电,其余电量通过35千伏变电站输送县城。1985年,该电站拥有职工49人,固定资产净值114.2万元,流动资金5.3万元,年发电176万度,总产值11.4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
洞口水电站东元水电站 1979年南村乡东元水库(中型)竣工后,利用该库水力建设225千瓦容量一级电站,1981年增建250千瓦二级电站,1985年续建400千瓦三级电站,年总发电量95万度,除供南村乡用电外,多余电量输送县城。全站共有职工45名,固定资产净值257.3万元,流动资金17.5万元,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6.2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
乡(镇)办小水电站牛田水电站建于牛田镇郊外,1976年竣工,装机容量110千瓦,年发电量60万度,供本乡用电。
湖坪胜利水电站建于该乡胜利水库,1977年竣工,装机容量200千瓦,年发电量53万度,供本乡用电。
石陂水电站建于尧坊村,1977年竣工,装机容量200千瓦,年发电74万度,供本乡用电。
谷岗水电站建于谷岗村外,1977年竣工,装机容量200千瓦,年发电量71万度,供本乡用电。
乐安县电网示意图金竹水电站建于大金竹村外,1979年竣工投产,装机容量250千瓦,年发电量83万度,供本乡用电。
坪溪水电站建于坪溪乡村外,1985年竣工,装机容量200千瓦,供本乡用电。
贺立水电站建于湖坪乡贺立村,1979年竣工,装机容量75千瓦,年发电27万度,供附近3个村用电。
此外,40千瓦以下,供本村照明用电的小水电站县境北部有18座,中西部有50座,东南部有48座。
二、采掘工业乐安钨矿 1958年本县在南村建立钨矿厂,配职工32人(其中干部6人),组织民工在南村、谷岗、金竹等乡开采100窿的矿砂。1977年矿部迁移县城,在大王山、谷岗、南村3处分设收购点,统收后经省冶金厅与外贸部门统销。
该矿在1965年以前,因技术差和管理不善,致使产量不高而停产数年。1965年经调整后,产量逐年上升,1978年产量达到51吨,1980年达69.86吨,尔后因销路不旺,产量随之下降。
表2—25 乐安县几个年度钨矿生产煤矿本县的煤矿资源是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开始发现,当时,县令汪祖良曾通告招商开采,但开采情况无资料可查。1949年以前,鹏州乡仲溪村和罗陂乡都咀坳都曾开窑采掘,但仲溪的煤质甚差,久已停产,都咀坳的煤仅供当地烧炼石灰之用。
建国后的“大跃进”高潮中,在都咀坳和仲溪各设矿厂开采。仲溪矿仍因煤质差,于1961年停产,都咀坳煤矿厂持续到1970年改产水泥时止。
都咀坳矿场初建时规模较大,有职工230余人,但设备简陋,以人力土法开采,产量仅大炼钢铁时日产曾达90吨无烟煤,嗣后,每年只半年采煤,半年烧石灰,日产30吨。1970年石灰厂改产水泥更名水泥厂。1981年又迁往公溪生产,都咀坳煤窑因而停产。
稀有金属矿稀有金属矿在本县境内也有蕴藏,建国后,由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开采。
三、化学工业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知县汪祖良捐资30元,试熬樟脑,并在全县推广。随后由私人相继在乌江、牛田等地设厂熬制,此为本县化学工业之开端。但当时土法手工操作,产量不高,发展缓慢。至抗日战争时期,因进口煤油紧缺,价格昂贵,民间设厂熬制樟油者又日多,产量可供本县照明之需。
建国后,本县人民政府利用本县丰富的松林资源,于1958年建立松香厂(1982年易名化工厂)。1969年又利用稀有金属矿区受放射污染的稻谷,设厂生产酒精。1980年以后,一些乡镇兴办了油漆、塑料等小型化工厂,使本县的化学产品种类日益增多。
乐安主要化工厂有下列两所。
乐安化工厂该厂前身是松香厂,始创于1958年,由县财政投资7万元、银行贷款20万元建成的地方国营企业。
该厂利用本县招携、南村、坪溪、金竹、石陂、戴坊、鹏州、潭港等乡山林中65万棵30厘米以上的松树的树脂为原料提炼松香、松节油和210#改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不断有所改进和突破。1982年在全国同行业中,首创利用生产210#改性酚醛反应锅(电热)生产松香,改进过去以木柴作燃料的接火滴水工艺,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其产品畅销于华东、华北各地,并由外贸部门输出至日本和东南亚各国。历年的产值、利润、缴纳税金,均为本县国营工业企业中的佼佼者。
表2—26 乐安化工厂基本情况表单位: 产量:吨金额:万元注:1981年加产210#树脂项目,该年产量为38.67吨,1985年产量为33.75吨。
乐安溶剂厂 1969年,本县计划利用稀有金属矿区附近受放射污染不堪食用的稻谷提炼酒精,经中央第一轻工业部批准后,于当年4月着手筹建,其生产工艺设计和机械设备,委托广东轻工业设计院与广东轻工业机械厂设计和制造。基建面积有7.2万平方米,工艺与机械设备费128.35万元,可年产3000吨酒精。不久因经费困难,以致机器设备尚未安装完毕就被迫停工,已招收的100名职工,除留20名护厂外,其余调离。迄1978年10月,省财政先后两次拨款共80万元续建完工,正准备试产时又值市场酒精销路饱和,在调整整顿中第二次停产,由省轻化厅年支7.19万元以资维持。1984年省轻化厅将生产酒精机件转调南昌溶剂厂,拨款20万元交县承办,县经委接办后转产白酒、汽水等饮料,现有职工50人,固定资产原值61.8万元,流动资金10.6万元,年产白酒35吨,汽水11吨,总产值8.2万元,是本县国营企业中唯一的亏损企业。
四、机械工业本县机械工业是建国后才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截至1985年有地方国营企业1所,县属大集体企业4所,乡(镇)办小集体企业5所。
国营企业: 农业机械制造修理厂创建于1958年。初期只有38名职工以简单的工具生产旧式农具。60年代中期,逐步增添了现代机械母机,始能生产打谷机和碾米机,年产值徘徊在10万元上下。至70年代职工增至289人,能制造安源70型拖拉机等新型农业机械,圆盘印刷机、圆眼机等印刷机械,G618型、G6132型车床等工作母机,10匹马力柴油机、电动机和拖车等,年产值突破百万元。但因管理不善,以致多年出现亏损。1978年经过整顿改革,调减了近百名职工,年产值上升到119余万元,稍有盈利。80年代后,由于农业体制改革,农业机械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该厂产品因质量落后而滞销,年产值锐减至45—70万元之间,1981年又出现亏损。之后又复调整紧缩,渐次扭转亏损,1985年稍有盈利,但仍处于艰困之中。
表2—27 乐安农机制造修理厂基本情况表大集体企业: 五金机械厂建于1969年,至1985年有职工84人,主要生产工具有车床10台、电焊机及翻砂设备等,以生产打谷机、农具零件为主。年产值1978年25.15万元,1980年30.04万元,1985年48.5万元。
钣金配件厂建于1980年,至1985年有职工38名,主要生产工具有冲床2台,钻床1台,以生产黑白铁制品为主。现有固定资产3.85万元,流动资金4.23万元。年产值1980年11.75万元,1985年14.15万元。
汽车修配厂建于1976年,至1985年有职工34名,主要设备有镗床、车床、钻床各1部,以维修汽车业务为主。年产值1978年18.9万元,1980年13.16万元,1985年18万元。
车辆修配厂建于1965年,以维修车辆为主。该厂有14名职工,设备简单,业务不多,1985年总收入5.2万元。
主要乡(镇)小集体企业: 江边机械厂是本县乡办企业中发展较好的一个企业。始创于70年代,至1985年已拥有职工82名,固定资产原值22.6万元,计有高炉1座,各式车床7台,刨床4台、龙门刨、磨床、滚齿机、铣床各1台,钻床3台,简易机床18台及其它专用设备。1981—1985年制造P801方箱印刷机、P802方箱烫金机、圆盘印刷机等110余台;3号加工米斗、刷薯机、农用器械及铁制用具等数万件。其中P801烫金机在全省印刷行业会上获得好评,P801方箱印刷机经地区鉴定符合标准。两项产品广销省内外。1985年总产值43。5万元,缴纳利税2万元,实现利润2.3万元。
江边机械厂部分产品湖坪农机厂以制造2号碾米机为主,现有职工34名,固定资产14。3万元(原值),1985年产量达550台、总产值13.5万元。
此外,招携镇、戴坊镇和山砀乡各办有机械厂1个,以维修农用机车、机械为主,无产品生产。
五、医药工业本县的医药工业于70年代初建立起来。现有国营制药厂1个,大集体兽药厂1个。
乐安县兽药厂部分产品乐安县制药厂筹建于1969年,初期仅8名职工,生产少量大输液和小针剂等类药物。1970年以后,扩充了设备,职工增至38人,年产值上升到13万余元。1981年厂房面积扩建至3500平方米,职工增至78人,分三股、二室、四个车间,并改善了生产工艺环节,产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所产中西针剂、大输液、药酒等药品均符合部颁标准。1982年总产值42.68万元,实现利润3。78万元。1983年1月1日起,转由省医药管理局直接管理。
乐安兽药厂前身是县农业局1971年办的家属小工厂。初期只有少数家属工配制土兽药供本县之需,年产值仅1800余元。1978年研制“禽疾灵”成功,对防治禽类霍乱有显著效果,获得省科技成果奖,从此扩大规模大量生产。1982年经省农业厅整顿验收,批准正式建厂生产。1983年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大集体性质的专业兽药厂。该厂现拥有新型的制药工具与设备,设针剂、散剂两个车间,职工20名。生产禽疾灵、肥猪菜、复方安基比林、安乃近、磺胺嘧啶等兽药,产品行销14个省市,年产值20万元。
六、建材工业 70年代以前,本县的建材工业发展缓慢,尔后,由于各项基本建设上马,建材工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先后建立了2所国营企业和众多的乡办小集体企业,其中较具规模的有: 乐安县水泥厂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嘟咀坳石灰厂,1971年改产水泥,年产量从初期的715吨逐年递增,至1980年达4540吨。但因地处偏僻、交通运输成本高和管理不善等因素,除1980年稍有盈利外,其他各年都出现亏损。1981年,县工业管理部门将该厂与县磷肥厂合并,厂址迁至公溪镇江边村,改为今名。合并后的水泥厂,职工扩增至244名,具有年产万吨的设备条件,但迁厂初期因工艺配套未臻完善,年产量仅3000吨,产值13.94万元,仍是亏损。1985年水泥年产量上升到8075吨,质量和规格均达到部颁标准,并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0。2万元。
表2—28 乐安县水泥厂基本情况表乐安胶合板厂 1981年10月筹建。1982年10月试产,产品经上海木材研究所鉴定符合国家标准。1983年列为省计划定点厂,生产工艺采用省科学院提供的科研设计成果,产品质量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年又在省科学院的指导下,利用“CO”五号胶粉作增量剂,提高了粘力又降低了成本,成为华东地区同行业首创的新工艺。1984年适应市场需求,增产表面复三聚氰装饰多层胶合板及新型家具面板料,美观耐用,产品供不应求。1985年产量近800立方米,产值59万元,实现利润5.24万元。现有职工117人(其中干部8人、合同工35人),固定资产原值88万元,厂房建筑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面积7569平方米),计划年耗原木3000立方米,年产1000立方米产品。
乡(镇)村办小集体砖瓦厂 1970—1982年间,本县各乡(镇)、村以至一些生产组,都曾开设小型的手工砖瓦厂,它们多以木材为燃料,破坏了森林资源。国家颁布严禁以成材树木为燃料的法令后,小型砖瓦厂有所减少。1983年县乡办企业管理局与公溪镇合资101.5万元在公溪镇新居村兴建1所以煤为燃料的机械制砖厂,招收职工193人,具有年产2千万块红砖的生产能力,其产品除供应本县大部分基建所需外,还外销崇仁、抚州等地。该厂1985年生产红砖1808万块,产值83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随后,鳌溪镇兴办机砖厂1个于城南。
七、纺织工业乐安针织厂前身是夏布生产合作社,系县二轻系统的大集体企业。1970年因夏布滞销而停业,二轻局即将其改建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仍因资金少、技术差和管理不善,以致经济效益甚低。1982年经过整顿改革后,生产有所起色,近年来生产的尼龙花袜、羊毛光夫衫等产品,款式新颖、花色鲜艳,颇受顾客欢迎,产品远销上海、北京、吉林、广西等省市区。至1985年底,职工增至42名,有固定资产6.9万元,流动资金4.7万元,年产值17万元(1980年不变价),已扭亏为盈。
乐安针织内衣厂 1982年创建的地方国营企业。是年本县为了调整全县工业布局和填补抚州地区纤布类生产空白,与江苏省无锡、上海市松江两市县协作,集资35万元(无锡市20万元、松江县15万元),将县农机修配厂的厂房和17名职工并转过来建立针织内衣厂,生产汗衫、内衣等成衣,当年完成了织机、漂染、印花、成衣配套设备并进行试产。1983年正式投产和继续扩充人员与设备,现拥有141名职工、42.3万元固定资产和40.9万元流动资金。1985年生产各类针织成品36万件,总产值89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2.1万元。
八、印刷工业乐安印刷厂前身是1950年开办的国营“利民书店”印刷部。1957年印刷部划归《乐安报》社,除印刷《乐安报》外,也承接外部业务。1962年《乐安报》停刊,乃建立专业印刷厂。1980年在公溪镇增设了分厂,厂房总面积有2156平方米(包括公溪分厂的656平方米),职工67人(其中干部5人,全民制工人40人,大集体制工人22人),拥有各型号四开铅印停转印刷机,拖蜡机,烫金机,立飞、卧飞机和裁切、装订等新型设备。能制版影印,印刷各类书刊、报纸、广告、图表和六色彩版商标,清晰美观,业务较好。
表2—29 乐安印刷厂几个主要年度基本情况表九、森林工业森林工业公司属于县林业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以经营造林、育林,木竹采伐、运输,木竹成品与半成品的购销等系列森林工业为主。下设谷岗、招携、湖坪、石陂、戴坊5个采育林场,1个实验林场及坪溪、望仙、石陂、鹏州、万崇5个分场。还附设汽车队、洞口木竹加工厂(大集体)、造纸厂、苗圃,公溪集材场各1个及崇仁、吉水两个转运站。共有工人993人、营造全县国有林23万亩。1985年出产木材44437立方米,竹材2.77万根,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348万元,净产值159.6万元,全年利润总额47.6万元。
乐安家具总厂 1980年以前的县木具厂和1971年创建的洞口木竹加工厂都是亏损企业,1980年经县工业管理部门调整整顿,将两厂合并,初名乐安家具公司,后改今名。
家具总厂建立后,改善了管理制度,增添了现代机械设备,各工序基本实行机械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所制造的各种木料家具的款式与质量均可与外地同类产品竞争,其中84—2型烙花配套高档家具,被评为抚州地区优质产品,广销省内外。又在上海川沙设立分厂组装和展销新型家具,名振一时。1985年该厂拥有职工120余名(其中全民制职工66人),设两个木工车间(全民与集体各1个,分别经济核算),一个油漆车间,厂房总面积1080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90万元,流动资金51万余元,1985年总产值54万元,利润5万元。
竹器厂是由1954年组建的篾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发展成为县二轻系统下的大集体性质小厂,以生产竹制农具与日用竹器为主,因管理不善,业务欠发达,职工人数始终保持在25至40名之间。1985年有职工34人,固定资产2.8万元,流动资金2.6万元,总产值17.7万元。
鞋檀厂前身是雨伞生产合作社,1975年改组成为二轻系统所属的大集体企业。以生产鞋楦、车木为主,1985年有职工43名,固定资产14.4万元,流动资金5.2万元,产值(1980年不变价)15.6万元。
乡办纺织器材厂戴坊、鹏州及望仙3个乡(镇)分别在1978、1979两年先后创办起纺织器材制造厂各1个,3厂共有职工103人,各置有全光机、打眼机、剥光机等设备,采用流水作业工序,制造宝塔管、线管等纺织器材,外销于上海、无锡、山西等省市。
乡办锯板厂70年代期间,本县乡办的锯板厂曾发展至75个之多,锯制各种用途的半成品木材外销。1981年国家《森林法》公布后,本县依法制止和控制对森林滥伐和原材料与半成品外流,各乡办的锯板厂因此被大量压缩,1985年只剩下5个。
十、食品工业粮油工业公司属县粮食局主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53年全国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后,商品粮油的加工与销售,概由国家粮油管理部门经营管理,因此成立了县粮油工业公司。总公司设于县城,在江边、莲塘、万崇、望仙、湖坪5处设分厂,共有职工105人,设备均系机械作业,生产效率颇高。经营全县粮食、油脂、饲料等加工、销售与外调业务。1985年拥有固定资产(原值)97.8万元,流动资金10.8万元,年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1111万元,利润总额24.1万元。
表2—30 乐安县粮油工业公司几个年份基本情况表食品厂系乐安商业系统主办的国营企业。前身是县供销系统在1957年前开办的糕点加工部,1958年划归商业局,逐步扩充,设糕点、酱油、酿酒、制曲等车间,生产糕点、糖果、酱油、白酒、黄酒、饮料等,行销县内外。至1985年,拥有职工70名,固定资产(原值)43万元,流动资金33.2万元,年产值(1980年不变价)51.2万元,利润3.3万元。
表2—31 乐安县食品厂几个年度的基本情况表十一、其它工业乐安自来水公司 1981年10月,本县城市建设局选择城东郊区池头村附近鳌溪水畔慢沙滩上,兴建县自来水公司,建大井三口、拦河坝一座和滤床、化验室、水泵房、22米高水位池等设备,占地面积8060平方米,具有日供水3000吨能力。1982年竣工开始供水。1985年拥有职工35人,固定资产净值45.4万元,流动资金7.4万元,年产自来水45.4万吨,产值5.9万元,全年利润1.7万元。
十二、手工业生产夏布本县手工生产的夏布,明代即已出现。至清光绪时最为发达。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乐安知县钱志铭报称:“该县出产夏布,年约4、5万匹,多系外商前来远至芜湖、镇江销售.…”〔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迄民国15年(1926年)仍维持不衰。当时,县境中部与南部的市镇和农村,有专业机房60余所和许多个体织机。县城、牛田、招携等集镇的大商号和外来客商都专业经营夏布和苎麻运销业务,撕制麻丝是当地家庭妇女的日常操作和主要副业收入。但因制造工艺保守和落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外销市场逐渐萎缩。据民国24年(1935年)《江西年鉴》载:“乐安夏布年产三万匹,运销县外二万匹”,至1945年产量降至5千匹,1949年又降至3千匹,外销仅2千匹。建国后,县城麻织工人只余存16户,1955年由25名织布工人组成生产合作社,年产夏布6700匹,1957年产量增至8394匹,1958年因质量粗糙而滞销,产量降至867匹,以后不得不转产黄麻绳。1970年县二轻管理局将该社改组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从此,这一传统手工产品,除农村有零星生产外,基本上已被淘汰。
土棉布明代末叶,本县西北农村就已盛行棉纺手工,并创造过当时国内最先进的纺织工具——“五纺车”。明代徐光启所著《农政全书》木棉卷中之农桑通诀记载:“揽车用两人,今止用一人,纺车容三,今吴下犹用之,间有容四者,江西乐安至容五,往见乐安人冯可大所道之,因托可转索未得,更不知五向一手间何处安置也。” 本县的纺织棉布手工,自明历清而迄民国,均系西北农村妇女的日常家务,她们不仅可以自给全家衣料,且有剩余到市场换取原材料和生活用品。据民国24年(1935年)《江西统计》记载:“乐安土棉布年产16000匹,(每匹长28—40尺,宽1.2—1.8尺)。”建国后,土棉布渐被淘汰。
缝纫 1930年以前,本县的缝纫业尚处于雇工(俗称裁缝)形式,以手工制作。尔后,县城和公溪、招携、牛田等大墟市陆续开设数家缝衣店,购置缝衣机,接受顾主来料加工制服、衬衣、旗袍等新式衣服,而粗布便服、长袍之类服装,仍以手工缝制。1954年县城的缝工组成鳌溪缝衣合作社,随后各乡镇的缝工也先后组成合作社或生产组,均购置缝衣机,手工缝纫渐被淘汰。1972年鳌溪缝衣社划为县手工业管理局直属下的大集体企业,改名“乐安县服装厂”,其它乡镇缝工仍维持合作形式。1981年农村体制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城乡各地个体缝衣铺如雨后春笋遍布各地。
乐安服装厂自1978年经过整顿改革后,加强了技术力量,聘请上海市退休老工人指导,改善了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1983年扩大业务,设20个分销点,设计款式新颖的各式服装百余种,其中的夹克童装、男女上衣曾获地区评比第2名。1984年销售成衣11500件。至1985年拥有职工92名,固定资产2.9万元,流动资金8.95万元,销售成衣19800件,总产值81.89万元。
陶瓷业本县陶器制造起源于元代,始由一福建籍陶工在湖溪乡开窑烧制,后来该村村民半数以上均学到烧制技术,分散到县内外开窑烧制罐、缸、瓮、钵、涵管、瓦等陶器。建国后,在1981年以前,各私营窑厂概收归集体经营,1982年农业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后,集体所办的陶器厂均由个体承包,也有的是个体陶工自己投资筑窑烧制,产量质量有所提高,多采用景德镇瓷厂的多色釉料,增加了产品光洁度和多色彩种类,产量能满足本县之需。
县二轻工业管理局为了填补本县瓷业空白,于1978年在县城西郊建立了一个陶瓷厂,初创时多年亏损,1984年经整顿改革后,产量和质量均略有提高,现有职工42名,固定资产原值18万元,流动资金2.7万元,年产日用瓷26万件,产值7万元左右。
造纸本县的造纸工业历史悠久。相传宋绍兴年代一福建宁化籍造纸师傅到本县招携山区开棚造纸,并传授给当地群众,以后,产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1919年以前出产的每刀毛边纸边缘都盖有“宁化”二字的印章,据说是寓有对宁化师傅纪念之意。
建国前,毛边纸是本县产销最广、享誉最盛最久的手工产品。清光绪期间,招携、坪溪、严杭、金竹等山区竹林中,造纸棚已发展到四五十所,工人五六百人,年产毛边纸四五千担(每担16刀,每刀195张)。至民国中期,特别是8年抗日战争期间尤为发达,纸棚增至150余所,工人1600余人。据民国19年(1930年)江西省建设厅调查报告中载:“乐安毛边纸年产5万担,单价(担)12元(银元),花胚纸尤为有名,价16元。”1930—1935年期间,因县南山区建立苏区政府,革命斗争激烈,毛边纸产量曾有所下降。抗日战争爆发后,外国机制纸张来源断绝,毛边纸畅销,年产量较民国19年有更大增长,具体数量惜无资料可考。抗日战争结束后,难与廉价的机制纸竞争,销路日渐萎缩,产量一落千丈。据1949年《江西统计》记载:“乐安毛边纸年产6千担,外销5千担。”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私营纸厂进行整顿改造,1955年分别组织合作(合作社数字失考),1958年政府曾投资建立“招携毛边纸厂”,计划发展此项传统产品,终因制造工艺没有改进,质量不能提高,加以成本昂贵,难以打开销路而于1年后停业。50—60年代各纸厂总产量仅在100—600吨(每吨约合原规格16担)之间。70年代中,上海下放知识青年和森林工业部门也曾先后在招携建立过造纸厂,但均仍以土法手工生产,因产品质量不高,销路不旺而停产,全县年产量除1977年曾达702.9吨外,其它年度均仅10吨左右。
本县造纸工业除了生产毛边纸外,部分盛产毛竹的山区如谷岗、稠溪、严杭等地在建国前还曾制造有竹连纸、大表纸、古钱纸和尺纸等,行销于长江中下游各省市。建国后,除大表、尺纸仍有少量生产外,竹连纸和古钱纸已先后停产。
建筑建国前,本县从事建筑业的工人不多,一般是雇工形式按日计酬。较大的基建工程系由工头承包。建国后,1950年成立“乐安县手工业临时工厂”,除泥木工人外,还包括了篾工、缝工、理发等行业工人共70余人。1956年3月成立“鳌溪泥木社”专业性机构。1958年改组为“鳌溪泥木基建队”,有工人70人。同年复改组为国营性质的“乐安县建筑公司”,除保留部分基建老工人外,另招收了160名新工人,但到1961年公司解体为修补小组。1964年4月改称“泥木工厂”,工人缩减至70人。1966年4月改组为大集体性质的“乐安县建筑公司”,职工增至80人。1977年11月公司扩大规模,分别在县城和公溪镇分设第一、第二工程队,职工扩增至120余人。1980年4月,2个工程队再扩建为第一、第二建筑公司,共有职工350余人。又另设砂石公司,有职工40余人。县建筑公司现拥有技术员5人,机械设备40套和锯板、油漆、钢筋等车间,可承担180万元高层楼房建筑工程。
本县建筑业除上述两个专业建筑队伍外,1982年以来,各乡镇的农村泥木工人先后联合组建了乡办基建队,截至1985年,全县已有乡(镇)办小集体基建队16个,从业人员1421人,其建筑技术和工程质量均不断提高,基建设备也渐趋现代化。其中鳌溪泥木基建队已拥有28套机械施工设备和技术员1人,能承担百万元的高层基建工程。
鞭爆自清末至民国中期,本县的水南、流坑、湖坪、万崇等地民间的鞭爆生产曾兴旺一时。当时仅水南村就有中小鞭爆厂50所,专业工人在两百人以上。产品外销于赣南诸县,且有广东客商前来定货转销南洋各埠。至民国后期外销市场逐渐萎缩,生产停滞。1980年以后,本县鞭爆手工业又呈现生机。鳌溪、招携、万崇、湖坪和戴坊等乡镇集体与个体鞭爆厂先后建立,产量已能满足本县所需,质量亦有所提高。
其他手工业建国前,本县从事制作炼硝、熬糖、熬樟脑(油)、牛筋、斗笠、木杓、棕制品、漂染、黄烟、五金、修理、副食糕点等手工行业甚多,但多数依附于农业,少数附属于商业,因此季节性和间歇性大,生产不稳,产量不高。建国后在1980年以前,有技术的专业手工工人绝大多数纳入了集体生产体系,个体经营被取缔禁止。1973年上海下放本县的知识青年在圭峰建立过知青竹扇厂、在金竹建立过知青综合厂(生产油布伞等)、在戴坊建立过知青算盘厂、在招携建立过知青车木厂,均系集体经营,统一分配、仅历时二三年就关闭了。1980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扶持个体经济发展,从而个体手工业又得到复苏和发展,特别是五金修理和副食品加工等手工业发展更快。
第三节产品产量本县在建国前只有种类不多的手工产品,其中的毛边纸和夏布产量较高,有不完全的统计可考,其它产品无资料可查。建国后的工业产品种类繁多,其中几个年度的主要产品产量和总产值增长情况详见下列图表。
表2—32 乐安县几个主要年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统计表 (续上表) (续上表) 乐安县几个主要年份工业总产值增长示意图总产值:万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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