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448 |
颗粒名称: | 二、木竹调销 |
分类号: | F326.2756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前,本县木竹均系私人经营,自由交易。毛竹至1958年底全部收购上调共162.26万根。9年年均达18.03万根。1954年起木材按国家下达计划完成。根据“先国家、后地方,先上调、后地销”的原则,到1985年的32年中上调国家本材共131.8万立立方米,年均调4.12万立方米;地销木材24.08万立方米,年均销0.752万立方米。1959年至1985年的27年中上调毛竹7加.5万根,年均上调27.1万根;地销毛竹230.24万根,年均地销8.53万根。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自由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