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木竹调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448
颗粒名称: 二、木竹调销
分类号: F326.2756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本县木竹均系私人经营,自由交易。毛竹至1958年底全部收购上调共162.26万根。9年年均达18.03万根。1954年起木材按国家下达计划完成。根据“先国家、后地方,先上调、后地销”的原则,到1985年的32年中上调国家本材共131.8万立立方米,年均调4.12万立方米;地销木材24.08万立方米,年均销0.752万立方米。1959年至1985年的27年中上调毛竹7加.5万根,年均上调27.1万根;地销毛竹230.24万根,年均地销8.53万根。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自由交易

内容

建国前,本县木竹均系私人经营,自由交易。
  建国后,由国家统一经营。1950年至1953年,本县收购木材全部上调,共3.25万立方米,年均0.8125万立方米。毛竹至1958年底全部收购上调共162.26万根。9年年均达18.03万根。
  1954年起木材按国家下达计划完成。根据“先国家、后地方,先上调、后地销”的原则,到1985年的32年中上调国家本材共131.8万立立方米,年均调4.12万立方米;地销木材24.08万立方米,年均销0.752万立方米。1959年至1985年的27年中上调毛竹7加.5万根,年均上调27.1万根;地销毛竹230.24万根,年均地销8.53万根。
  登仙桥林业工地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