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抚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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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445
颗粒名称: 四、抚育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本县开展了大规模群众造林活动,但由于忽视了抚育管理,造林保存率很低。1970年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建设方针,又兴办了社、队林场。采取民造、专业队管,贯彻“造一山,管一山,成林一山”的原则,提高了成活率。至1981年底幼林抚育累计达181.4万亩,成林抚育34.41万亩,油茶林垦复54.47万亩。1982—1985年幼林抚育总面积32.86万亩;油茶林垦复总面积13.40万亩;油茶老林改造总面积3.24万亩(集体);毛竹垦修总面积3.05万亩。党和政府对抚育林木采取奖励办法。不分树种,连抚4年,只要符合要求的,国家都给予一定的补助。1984年起取消无偿补助,改为无息贷款。1985年实行育林费返回各乡(镇)20%,抚育费亦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抚育管理

内容

建国后,本县开展了大规模群众造林活动,但由于忽视了抚育管理,造林保存率很低。1970年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建设方针,又兴办了社、队林场。采取民造、专业队管,贯彻“造一山,管一山,成林一山”的原则,提高了成活率。至1981年底幼林抚育累计达181.4万亩,成林抚育34.41万亩,油茶林垦复54.47万亩。1982—1985年幼林抚育总面积32.86万亩(其中:集体18.19万亩,国营4.41万亩,个人10.26万亩);油茶林垦复总面积13.40万亩(其中:集体13.36万亩,国营0.04万亩);油茶老林改造总面积3.24万亩(集体);毛竹垦修总面积3.05万亩(其中:集体2.70万亩,国营0.35万亩)。
  党和政府对抚育林木采取奖励办法。不分树种,连抚4年,只要符合要求的,国家都给予一定的补助。1981年起调整全抚为每亩补助人民币2元,条抚每亩补助1.5元,穴抚每亩补助1元,修杉竹每亩补助1元,油茶垦复每亩补助大米1.5斤、人民币1元,油茶老林改造每亩补助5元。1984年起取消无偿补助,改为无息贷款。1985年实行育林费返回各乡(镇)20%,抚育费亦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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