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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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40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25
摘要: 乐安地处丘陵山区,地形复杂多样,气候温和湿润,自然资源丰富,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较好的条件。特别是粮食种植历史悠久,是赣东主要粮食生产基地之一。建国前,由于生产力落后,抗灾能力差,粮食总产量一直徘徊在七八千万斤,亩产在200斤左右,广大劳动群众,长期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日子。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本县粮食总产突破2亿斤,比1949年增长1.26倍。油脂总产达61.21万斤,生猪存栏数为10.78万头,茶叶总产为0.8万斤,柑桔总产21.08万斤。其他经济作物,均有较大的发展。1954年春,乐安县委在莲塘等地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实行农民的土地入股,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土地分红、评工记分”的经营管理体制。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农业生产

内容

乐安地处丘陵山区,地形复杂多样,气候温和湿润,自然资源丰富,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较好的条件。特别是粮食种植历史悠久,是赣东主要粮食生产基地之一。
  建国前,由于生产力落后,抗灾能力差,粮食总产量一直徘徊在七八千万斤,亩产在200斤左右,广大劳动群众,长期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日子。
  建国后,本县农业在变革所有制和经营管理体制的同时,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装配了农业机械,大大增强了抗旱排涝能力。同时,在病虫害的防治,化肥、农药的施用,以及优良品种和新的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0年,粮食总产首次突破1亿斤,比1949年增长7.49%;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92%;粮食总产平均每年递增3.32%。“大跃进”以后,由于单一的粮食生产观点,致使林、牧、副、渔以及一些传统的经济作物,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粮食总产也是徘徊不前。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本县粮食总产突破2亿斤,比1949年增长1.26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方位发展农、林、牧、副、渔生产,1983年,本县粮食总产突破3亿斤大关。1985年,农业总产值达8975万元,比1949年增长7.82倍,粮食总产达3.17亿斤,比1949年增长2.36倍,比1978年增长46%,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产粮2812斤。油脂总产达61.21万斤,生猪存栏数为10.78万头,茶叶总产为0.8万斤,柑桔总产21.08万斤。其他经济作物,均有较大的发展。
  第一节土地所有制改革一、封建土地所有制建国前,本县绝大部分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占全县总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总土地面积的80%以上,如万崇乡罗田村,全村132户,共有土地253.3亩,其中地主、富农8户占地180亩,占土地总数的70%;地主、富农管理的祠堂占地30亩,占土地总数的12.2%。又如湖坪高屋下村,全村88户,共有土地975亩,大地主王考祥在本村就有土地450亩,占土地总数的45%;中小地主有地150亩,占土地总数的15.4%;公堂寺庙有土地293亩,占土地总数的30%;而绝大多数农民占地不到10%。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被迫租种土地营生,忍受残酷的地租和高利贷等封建剥削,在本县具体剥削形式为: 地租剥削农民向地主租田,首先双方议定租期,租田期限一般定为3年以上,多则定为10年,每亩交押金2元,再行议租。(1)定租,又叫铁板租,虽遇荒年灾害作物减产歉收,但租额不变,一般上等地要交租谷2石,中等田交租谷1.5石,下等田交租谷1石。(2)分租,一般按当年实际产量对半分,有的四六分,地主分得产量的60%,这两种分法,首先得提留小量的种子谷,然后再按比例分配。(3)小业租,租不到地主土地的农民,转向老佃户租地耕种,佃农除向地主交纳规定的租谷外,还要向老佃户交纳一定的小业租。
  高利贷剥削 (1)每年青黄不接时,地主把谷借给农民,到秋收时不到2个月,就得还息谷一半,因而旧社会流传一首“担谷放十年,九十九桶到仓前”的民谣。(2)农民遇有急难向地主借钱,每元每月息金2角,1年到期本利要还3元4角;还有一种印子钱,即所谓“九出十归外加三”,借出9元要还10元,另加息金3元。
  雇工剥削地主、富农出租土地外,有的还直接雇用长工、短工种植家门附近的门庄田,兼作其他杂役劳动,进行雇工剥削。
  劳役剥削民国时期,本县一、二、三区,残存送租制度,一种是收割时候,佃户将地主所分得的湿谷(未晒干),无偿送到地主家门或庄屋(仓库)交纳;另一种是金秋季节,佃户将议租燥谷无偿运送到地主、寺庙的家门,扬净过秤过桶验收。这种送租劳役,近则挑运一、二华里,远则挑运10多华里,农民苦不堪言,民国元年(1912年),激起了三、四、七都农民起来,进行一场反送租的群众斗争。
  表2—1 民国25年(1954年)乐安县雇工工资情况单位:元二、土地改革 1949年下半年,本县农村经过剿匪、反霸、借粮等工作,使农村封建势力初步受到冲击。1950年春,全县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地租、债利一律按原额率减25%,同时,宣布废除高利贷剥削制度,退还一切租债抵押。同年12月,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土改工作,在总结南城县和平土改试点及参加崇仁县土改工作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后,部署本县的土改工作,由点到面积极稳妥地分3期进行。
  第一期土改,于1950年冬开始,1951年春结束,在一区8个乡(小乡制,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村)的151个自然村进行,共有人口13722人,土地(含荒地)50362亩;第二期土改,于1951年春开始,1951年夏结束,在一区的一部及六区的全部16个乡的351个自然村进行,有人口22429人,土地85430亩;第三期土改,于1951年冬开始,1952年春结束,在二、三、四、五区的48个乡全面铺开,有986个自然村,82562人,土地392663亩。
  本县土改运动,自始至终坚持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的土改政策。在评阶级划成份中严格区别地主与富农的界限,富农与富裕中农的界限,地主与小土地出租的界限。土改结束时,全县共划出地主1296人,占土改区人口的1.1%;富农779人,占土改区人口的0.7%。依法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和公堂的土地财产,计有:土地147742亩;房屋10523间;耕牛2657头;农具10102件;黄金192.27两;银子288斤;银元25941元;稻谷31.3647万斤,以及其他财物衣、被、帐、布等,分配给无地少地、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从此农村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土改后,贫苦农民分到了所需的房屋、耕牛和农具,全县平均每户农民有地15亩,田多人少的自然村,如增田乡凹上村每户有地30多亩,田少人多的牛田镇流坑村,每户有地5亩。
  为了巩固土改胜利成果,本县开展了两期土改复查,于1952年11月开始,1953年2月结束,纠正了在土改划成份中漏划、错划的偏向,打击了个别地主反攻倒算、阴谋破坏的活动,解决了土改中的遗留问题,最后填发土地证,全县共有32845户农民获得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
  第二节体制变革一、农业合作化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1952年春,乐安县委在平原地区的公溪莲塘村,组成邹桂华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山区地区的招携组成谭正生农业生产互助组,进行互助合作试点。这期间农民在经营上有自主权,可自行安排作物,自愿劳动组合,互通有无,各负盈亏,产量在完成国家公粮后,农民有权自行处理,发挥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于是由点到面,全面发展,到年底有常年互助组27个,季节性互助组1141个,参加农户4742户,占总农户的19%。1953年,互助组经过整顿巩固后,年底已有常年互助组107个,季节性互助组671个,参加农户共3157户,占总农户的11.5%,虽然入组农户减少7.5%,但组织上得到进一步巩固。
  1954年春,乐安县委在莲塘等地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初级社实行农民的土地入股,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土地分红、评工记分”的经营管理体制。年底,全县有49个初级社,参加农户1021户,占总农户的3.2%;1955年,初级社发展到81个,参加农户1723户,占总农户的5.3%,是年连同常年互助组农户9004户、季节性互助组农户10654户,入社入组农户达21381户,占总农户的66.5%。
  1956年3月,乐安县委开始有重点地试办1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同年10月间,组建成高级社178个,参加农户32490户,占总农户的98%。进入了高级社,根据规定,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生产,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1957年,高级社发展到201个,参加农户占总农户的98.9%,当年农业生产总值达1692.47万元,提高到1949年的1.42倍。
  二、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本县将原有的291个高级社,全部转成政社合一的15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以高级社为基础)、生产小队的建制。公社统一经济核算,生产队毫无生产、经营自主权。公社化初期,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实行男女老幼一齐吃食堂,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在“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错误影响下,到处大放所谓“高产卫星”,以致虚报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出现停滞倒退的局面,1958年,全县多报粮食产量7117.2万斤,比实际产量虚报了48.2%,直接为1959年开展所谓的“反瞒产斗争”种下了隐患。
  196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后,纠正了“一平二调”,停办公共食堂,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在生产、劳动、财务和分配上有了自主权,因而农业生产随之回升,1965年粮食总产比1962年增产35.6%。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教育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整修农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文化大革命”时期,学大寨运动中“左”的错误越来越严重,虽然提出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但实际搞的是“单一经营”、“以粮为纲,全面砍光”。把发展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批,把社员经营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否定按劳分配原则,推行“政治评分”,以致农业单一经营、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等风泛滥成灾,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业生产力。
  三、生产责任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开放集市贸易,农业生产开始回升。
  1980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指示后,本县位于山区丘陵地的7个人民公社的80%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的双包责任制。1981年初,在龚坊公社乐家大队的黄家2个生产队和湖溪公社的瑶江生产队搞联产到劳和包干到户试点。同年3月,全县19个公社、2个镇的2087个生产队,包干到户的就有2044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8%。198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2)1号文件后,农村进一步完善了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当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6.65%。1983年,粮食总产量突破3亿斤大关,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9.56%。1984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7%。1985年,农业总产值为8975万元,比上年增长4.5%。为进一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调减14185亩粮田,改种经济作物,因而,柑桔、苎麻、油料、晒烟、茶叶、瓜果等产量均有较大发展,农副商品生产值达4125万元,占农副生产总值的42.7%,农村人均收入350.27元,比1978年增长3.4倍,每个农业劳动力产粮2812斤,略高于全国水平。由于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有所提高,购买拖拉机、汽车、电视机和盖新房的日益增多,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资数量大大增加。到1985年已有生产专业户268户(含万元户11户),其中种植业88户,林业户4户,建筑业3户,畜牧业15户,渔业25户,工业加工业75户,运输业42户,商业服务行业16户,活跃了农村商品经济。
  第三节耕地与作物一、土地的利用本县自宋绍兴十九年(公元1149年)建县后,奖励农垦,垦荒造田,县境东南山区逐步得到开发利用。明朝后期,全县耕地面积已达40余万亩。清乾隆、嘉庆时期,耕地有所增加。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县组织团练地方武装阻止太平军入境,鏖战3年,青壮年死伤颇多,田园荒芜,耕地锐减。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设农工矿局,开辟农学试验田,耕地回升到50万亩左右。民国29年(1940年)航空测量,测图统计有耕地56.07万亩(含荒地)。此后,由于战争频繁,人口减少,田荒土败,耕地锐减,接近建国的前几年,耕地只有30多万亩。
  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业,开垦荒地,1950年,全县开荒地10060亩,到1956年为止,耕地增长到49.6万亩。以后,由于兴修水利、修筑公路和造住房等占用土地,本县耕地面积已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值得引起重视。
  表2—2 乐安县几个年份耕地变迁情况表单位:亩二、农作物产量 (一)粮食作物建国前,本县粮食生产水平很低,明朝末期,有耕地40余万亩,亩产200多斤,粮食总产量约1亿斤。清乾隆、道光时期社会较为安定,粮食总产量约1.5亿斤左右。咸丰时兵乱频繁,人口耕地减少,亩产下降到120斤上下。清末民初略有提高。民国23年(1934年),粮食总产量为9825.6万斤。民国28年(1939年),赣北沦为敌占区,大批难民逃至本县,一时人口激增,因而拓垦荒地,扩大复种面积,补栽中稻达30万亩,打破了历史上只栽一季早稻或一季晚稻的旧习。根据《江西统计》农业卷载:民国28年,乐安稻谷总产量13515.5万斤;红薯、芋头、蚕豆、豌豆等杂粮总产量3374.6万斤。
  当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特别是以后的3年内战时期,本县青壮年离乡别井,逃避兵役,田园荒芜不少,粮食生产逐年下降,据王松年著《江西重要物产调查》所载:民国35—37年,乐安稻谷总产量,徘徊在7700万斤左右。
  建国后,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粮食总产、单产不断上升,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党和政府积极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1956年互助合作化高潮时期,粮食总产量达12037.26万斤,比1949年增长23.3%。
  “大跃进”以及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业生产逐年下降,1959年粮食单产量仅196斤,比1949年的亩产量还少27斤,后经三年国民经济调整,农业生产开始逐年回升,粮食总产、单产均有持续上升的趋势。1965年,粮食总产量14074.93万斤,比1959年增长23.7%。
  “文化大革命”时期,受极“左”思想影响,把适应生产力发展、多年行之有效的“定额包工”管理制度取消,代之以“政治评分”,社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劳动好坏一个样,严重束缚了生产力,虽然强调“以粮为纲”、大抓粮食生产,但粮食总产量一直徘徊在1.4—1.9亿斤之间。
  粉碎“四人帮”以后,农业生产欣欣向荣,在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1978年,粮食总产达21717.19万斤。
  1983年,粮食总产量突破3亿斤大关。1985年,粮食总产量为31746.93万斤,比1949年增长2.36倍,比1978年增长46%。
  表2—3 1949—1985乐安县年粮食产量情况单位:亩产斤总产万斤 (续上表) (二)经济作物本县历来以种植稻谷为主,经济作物较少,种类、品种也很单调。建国后,长期片面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削弱了多种经营,原来本县著名特产苎麻,产量已降到最低水平;蓝靛业已绝种。
  棉花公溪、戴坊、龚坊、牛田等地是种棉区,民国23年(1934年),全县种棉花0.15万亩,总产量2.7万斤。1960年,种植棉花0.8374万亩,总产量39.82万斤,其后只有零星生产。
  药材本县药材以野生为主,农家有小量种植,最近几年有种植天麻等名贵药材的农户。主要药材有前胡、川芎、五家皮、黄连、威灵仙、桔梗、杜仲、厚朴、茯苓等九十种,其中以乐前胡较为有名。
  烟叶南村、望仙、增田、潭港、航桥等地,历来种植烟叶,民国23年(1934年),全县种植烟叶0.1万亩,产量达12万斤。建国后,历年都有种植,产量逐年下降。
  苎麻是本县传统经济作物,东南部地区农户,利用村前屋后旱地种植,民国23年(1934年),全县种植苎麻223亩,产量1.11万斤。建国后,种植面积锐减,苎麻生产几乎绝迹,最近几年略有种植。
  坪溪乡大通村油茶喜丰收牛田镇麻坑村柑桔林油料油茶籽为本县主要食油作物,金竹、坪溪等地种植较多。民国23年(1934年),全县种植油菜籽2.55万亩,总产量459万斤。本县各地多有种植花生、芝麻榨油食用的习惯。油茶籽盛产于山区丘陵地带,招携、坪溪、金竹、鹏州、潭港等乡较多,其中金竹、坪溪培育的红花茶籽,是本县稀有的油料品种。
  柑桔牛田镇、南村乡、戴坊镇、龚坊乡近年来大力发展柑桔生产,出现了一批柑桔专业户,总产量由1981年的2.05万斤,提高到1985年的21.08万斤,增长9.28倍。
  乐安县经济作物分布图表2—4 乐安县几个年份经济作物产量比较表单位:万斤第四节农技农艺一、耕作制度本县处于山区丘陵地带,耕地有不少排田、垅田和坑田。建国前,由于耕作制度落后,耕地复种指数低,作物种植守旧,“早稻不到清明不下种,不到立夏不栽禾,到了立秋才割禾”。耽误了农时,影响了产量,耕作又极粗糙,除少数门庄田外,一般田不冬耕冬翻,任其杂草蔓长,虫害孳生。水稻栽种的行距1.5—1.8尺见方的“跑马禾”,每亩栽3000—3500株,除少数冷浆田用硫磺、骨粉蘸秧外,一般田都栽“白水禾”。门庄田耘禾2次,坑田、排田耘禾1次,施用农家人畜粪尿和青草青叶沤肥,历来产量很低,亩产一般在200斤左右。
  50年代初,本县建立了良种繁殖场、畜牧水产场、农科所3所农业科研单位,乡(社)有专职农技干部,负责推动耕作制度的变革,随着生产条件和科学种田水平的提高,耕作制度也不断改进。
  单季稻生产时期1949—1955年,本县除少量水田为稻——豆、稻——油,双季稻(含桠禾)等一年两熟外,大部分耕地仍沿袭只栽一季早稻或一季晚稻,50年代初期试搞“三变”,增加复种面积,初步扭转了广种薄收、土地利用率低的耕作陋习。但改变的面积不大,1955年,一季晚稻仍有29.6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62.1%,一季早稻为11.9万亩,占种植总面积乐安县农作制度图的24.2%,稻——豆,为2.98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6.1%,稻——油为2.5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5.1%。
  一季变双季时期 1956—1965年,本县农业生产开始向深度发展,这一时期为扩大复种面积,发展经济作物,推行一季变双季、一晚变早稻和旱地变水田的农业“三变”的耕作制度。1957年,全县一季变双季面积9.4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0%。由于复种面积的扩大,当年粮食总产量12842.92万斤,比上年增产1311.9万斤。60年代,为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改稀植为密植,改栽“跑马禾”为横直密植规格的4×5、5×5寸的行株距离规格,每亩可多植1万余株,同时,改稻——稻——闲为稻——稻——肥。1965年,双季稻种植达8.6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21,4%。
  推广双季稻时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70年代初期,本县坚持了以中熟品种当家的早晚品种搭配方式,狠抓以保温育秧为主的培育壮秧方法,搞好以科学管水为中心的田间管理措施,增施磷钾肥,插足基本苗,防治病虫害,有力地推动了双季稻生产。但后因肥料供应不上,全县又改为稻——稻——肥为主的耕作制度,并适当搭配稻——肥、稻——闲、稻——稻——油耕作。1975年,全县播种绿肥26.5万亩,占耕地的72.8%,当年种植双季稻达18.2万亩,占水稻的55.8%。
  为适应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发展的新形势需要,1981年后,因地制宜,逐步改为“合理轮作,用地和养地相结合”为中心的耕作制度,有如下七种制度: 1、稻——稻——肥的1年三熟制,分布在低丘陵的小平地或山间小盆地的塅田,约有11.5万亩,占双季稻的70%左右,占水稻田的31.9%。
  2、稻——肥1年两熟制,主要分布于丘陵地区的山坑、山排铁水田,有8.2万亩左右,占水稻田面积的22.7%。
  3、一季中、晚稻——冬闲制,主要分布在排水不良的低洼田、丘陵山坑田和山垅冷浸田,约有9—10万亩,占稻田面积的25%左右。
  4、双季稻——冬闲制,主要分布在易受畜害、禽害的门庄田和早稻秧田,有5.5万亩左右,占水稻田的15%。
  5、稻——稻——油、稻——豆——油、稻油等1年两熟或1年三熟制,冬季实行红花草、油菜轮作,这种耕作制度很有发展前途。
  6、经济作物和水稻轮作制,近两年有新的发展,推行了花生——晚稻、西瓜——晚稻、油菜——西瓜——晚稻、晒烟——晚稻、稻——鱼等连作制,约占水稻田面积的5%左右。
  7、旱地耕作以红薯——油菜1年两熟制为主占旱地面积的15%,另外还有花生、芝麻、瓜类等作物轮作制度。
  二、土壤改良根据本县地貌类型和土壤型的组合特性,结合建国后30多年的土壤利用实践,以及1959、1981年土壤普查的科学数据,因地制宜将全县划为5个土壤利改区,9个土壤改良区。
  1、中南部中低山丘陵红壤区。位于本县境中南部,包括谷岗、坪溪、金竹、招携4个乡镇的全部和公溪、湖溪、鳌溪、南村、望仙、湖坪、罗陂等乡镇的66个村,总面积138万亩(含水域、村庄、道路),占全县总面积的6%,覆盖率为52.8%,属红壤、麻沙泥田土壤,耕地面积甚少,占总面积的6%,处于山地峡谷间,田块小、坡度大、日照短、土温低,农业生产条件差,但因山高林密,蓄水量大,利用自然水和临时引水工程,进行以山养山,排渍改土,使之成为农林区。(1)本区的中低山酸性结晶岩类红壤、黄壤麻沙泥田片,进行封山育林,开好环山排水沟,以降低地下水位,改串灌、漫灌为沟灌,逐步加深耕作层,提高地温,并进行合理施肥,改用良种,部分高寒山区,改栽一季中稻或杂交水稻。(2)本区的低山高丘酸性结晶类红壤、麻沙泥田、鳝泥田片,进行以山养山,因地制宜发展农、牧、副业生产,着重发展林业。
  2、西北部高丘红壤区。包括鹏州、潭港两乡和增田乡的王沙、小池;牛田镇的羊家岭;望仙乡的东炉、坪上;航桥乡的厚坊;山砀乡的蔡坊;龚坊乡的殷坊、濂坑、长罗;戴坊镇的峰岫、社坑、麦坑等34处,土地面积为66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8.29%,为本县相对的山多田少的林粮兼作区。(1)本区的高丘酸性结晶红麻沙泥田,实行轮作防渍,垦殖发展为林粮片,以林为主,以粮为辅。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改造冷浸低产田,并采取改土为中心的综合治理,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增施肥料,改进耕作制度。(2)高丘泥质岩红壤鳝泥田,实行改土防渍措施,垦殖为林粮片。发展为油茶林和油桐林等亚热带经济林,相应改造低产田,对潴育型水稻土搞好水利建设,合理排灌,防洪防旱。
  3、北部中低丘陵红壤区。包括湖溪、公溪、航桥、山砀、龚坊、戴坊等乡镇的40个村,有土地面积62万亩,占全县土地的38%,其中林地20万亩,是相对山少田多,粮食占优势的农粮区,区内土壤以中低丘为主,植被覆盖度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年降水量不匀,有旱涝灾害,着重培土改土,保持水土,成为本县的粮茶区。(1)中低丘陵红沙岩类红壤、红沙泥田、潮沙泥田,进行改土培肥,保持水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成粮食生产为主,油茶生产为辅的粮、油、茶生产区。(2)低丘红沙岩红壤、红沙泥田,着重培肥高产,搞好水土保持,发展农粮为主,油、茶、牧、副为辅的粮产区。
  4、中部高中丘陵红壤区。包括鳌溪镇及南村乡的管坊、太平、西坑、望下、茅岗、樟坑、前团、南坑;增田乡的长江、带陂、瑶前、汤元、东湖、石陂、西边、温田;望仙乡的山湾、肖坊、高望等29个村,总面积42万亩,占全县面积的11.63%,是本县田多山少,水土流失严重区,土壤类型除鳌溪镇有部分泥质岩成土母质外,其他均为酸性结晶岩类丘陵红壤,植被覆盖率低,水土严重流失,但气候温和,热量较高,有利于栽培双季稻,本区着重营林造林,以保持水土为主,发展经济林,提高粮食总产、单产量,相应地发展牧、副、渔业生产。
  5、西南低丘红壤区。包括万崇乡全部和湖坪、罗陂等乡的大部共38个村及良种场。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4.68%,是一个地势低,光、热、水条件较好,发展前途较大的农业区。区内成土母质较复杂,为酸性结晶岩类,泥质岩类、石英岩类、红沙岩类和河流冲积物,因地形和土母质的差异,以及农业上的限制因素而划分为两个土壤利改片。(1)对低丘岩类红壤、鳝泥田、潮沙泥田划为增肥保土、垦殖保护片,主要发展粮食生产、相应发展大豆、芝麻、甘蔗、柑桔等经济作物,为粮食、经济作物区。(2)低丘酸性结晶岩类红壤、麻沙泥田,划为改土培肥、垦殖抚育片。另外,对山区红壤,在保护林业资源的同时,更新抚育乐安县农业区划图中、幼林,特别要造水源涵养林,增强抗旱能力,对麻沙泥田逐年加深耕作层,并改土培肥。
  三、品种改良建国前,本县农家多自留禾种,有的亲友就近交换禾种,年复一年地种植,致使品种单调老化,产量很低,当家品种有:六十工、波阳早、中粘、细粒红、乌谷白、麻禾子、油红、金包银、冷水白、红壳糯等10个较好的禾种。
  建国后,农业部门重视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改良、推广良种工作,特别是水稻良种的改良推广,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本县良种推广,经历了3次改革和4个发展时期。
  推广选用农家良种时期(1950—1956年) 1956年以前,本县基本上沿用建国以前的农家品种,当时主要品种有:早稻是野禾子、六十工、柳条子、彭夫子等19个品种;一季早稻是懒担粪、湖北迟、宜黄早等15个品种;早糯是鱼子糯、黄丝糯等3个品种;一晚是大白米、乌谷白等26个品种。以上品种只有9个品种是早熟,清明前后播种,大暑前后成熟。栽种早熟品种,主要为解决青黄不接时粮荒困难,其余品种均属迟熟,只能栽种一季稻。这些农家品种适应性强,能抗病虫害,省工省肥,但茎秆高、叶披散、易倒伏,亩产200多斤。
  推广改良高秆时期(1956—1964年) 农业合作化后,本县原有的农家高秆品种,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推广优良品种已成为当务之急,从1956年起,开始引进南特稻、莲塘早、陆财号、赣农3425号等几个高秆良种,在县境推广获得高产,当年以改良高秆更换农家高秆的热潮在本县形成。改良高秆适应性强,分蘖快、穗长、千粒重高,种植行距较密,每亩田原先栽五六千株增至万株,当年增产100多斤,是本县农业生产的第一次飞跃。之后,全县多数生产合作社,开始以浙场9号、油粘子、黄禾子、麻壳红、银梗晚等5个品种试种双季稻,1959年种植双季稻面积11.2529万亩,水稻单产由223斤,提高到279斤。
  推广矮秆良种时期(1964—1976年) 南特号、莲塘早等高秆品种,存在不耐肥,易倒伏、增产潜力小的弱点,亩产长期徘徊在300斤左右。1964年本县从广东、浙江等地引进矮脚南特号、珍珠矮、江矮早、广场矮等矮秆良种,在多数社队试种成功。这种矮秆品种,除具备秆矮茎粗、分蘖力强、千粒重高、结实力高的优点外,并有产量高、不倒伏的特点。群众称之为“叶里藏金稻”,得到广泛的推广种植,到1972年为止,本县已经形成了矮秆品种的早、中、迟熟配套,矮秆种植面积占早稻面积的95%以上,基本上实现了矮秆良种化,当年早稻亩产创412斤的新纪录,首次突破400斤大关。
  推广杂交水稻时期(1976—1985年) 1976年,本县开始推广以“仙优二号”组合为主的杂交水稻栽培获得成功,县农业、科研部门连续多年共派7批计665人(次),前往广东海南岛崖县进行杂交水稻繁殖制种,到1983年为止,繁殖不育系种子2.84304万斤,配制杂优种子27.0461万斤;同时在县境繁殖不育系种子达8.8022万斤。杂交水稻具有茎秆粗壮,根系发达,分蘖力强,结实力高、穗大粒密,特别是遇到寒露风有二次结实能力,能稳产高产,群众称之为“幸福稻”。本县自1976年试种二晚杂交水稻以来,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量持续上升。近两年推广“仙优六号”杂交水稻,到1985年为止,全县已经形成早稻由矮秆良种当家,晚稻由杂交良种当家的局面。
  早稻良种有“29丰”、“73—07”、“78—130”、“红四一○”、“密粒红”等30多种。
  晚稻良种有“仙优六号”、“溪二28”、“珍圭九号”、“矮饶76”、“余赤231—8”等20多种。
  建国后,本县培育的乐农一、二、三、四、五、六、七号新品种,其中的乐农一、二号参加省区域试种,被评为较好的品种,1976年获县劳模大会奖励。
  表2—5 乐安县1976—1985年杂交二晚增产表花生有“梅花一号”、“狮选三号”、“粤油551”等;大豆有“矮脚早”、“矮脚青”;油菜有“西南302”、“81008”等;西瓜有“马兰瓜”等;玉米有“中单2号”;马铃薯有“东北马铃薯”等。
  四、肥料使用建国前,本县农业生产,历来以人畜粪尿、草木灰、猪牛骨灰等农家肥为主,也因地制宜地施用少量的石膏、石灰、硫磺等矿物质肥料,尚无用化肥的习惯。
  建国后,1952年开始推行使用化肥——硫酸铵,群众喜用化肥,称为“肥精”,当时化肥自由买卖。1958年公社化后,集体生产对化肥需求量增大,化肥供应紧张,改自由购买为按计划分配供应。“文化大革命”时期,工厂停工停产,化肥供应更为紧张,实行按耕地面积供应、适当照顾经济作物的定量供应办法。80年代初期,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向多样化发展,化肥需求量越来越大,化肥供应改为按承包责任制合同供应。1984年是本县化肥销售最大年份,化肥用量达4230万斤,每亩耕地用量达92.8斤(其中氮肥44.8斤,磷肥47.4斤,钾肥0.6斤),用量比1978年增长56.5%。但化肥还是远远赶不上农业增产的需要,特别是钾肥更为奇缺,成为紧俏商品。
  表2—6 乐安县1980—1985年化肥销售量情况单位总量:万斤亩用:市斤五、植物保护 (—)病虫害情况建国前,农作物每年遭受程度不同的病虫灾害,农民迷信虫害系“天意”,任其自生自灭,即使有时驱虫灭害,也是徒手土法,效果甚微。
  建国后,50年代初二化螟、赤枯病危害水稻较大;60年代三化螟、浮尘子、稻飞虱开始增加,稻瘟病在山区也逐渐发生;70年代,稻纵卷叶螟等间歇性发生害虫上升为常发性害虫,二化螟、三化螟、浮尘子、稻飞虱等轻发性害虫上升为重发性害虫,稻瘟病、纹枯病 、褐色叶枯病、赤枯病、稻曲病、大螟、负泥虫、稻蓟马等局部性发生病虫上升为普遍性发生病虫,稻苞虫、粘虫、稻象鼻虫等间歇性轻发害虫上升为间歇性重发害虫。特别是以往本县从未发现的白叶枯病,随着杂交水稻品种的推广而传入,1980年先后在万坊乡的池头村、戴坊镇的树下村开始发生,并逐步蔓延孳生。1981年后,有些虫害略有下降,病害趋于严重,尤其是稻瘟病已成为主要病害之一。1985年发生苗稻瘟、叶稻瘟和穗颈稻瘟病共9.4万亩,损失稻谷700多万斤,并在山砀乡麻田村发现细菌性条斑病,面积0.3亩。
  乐安县水稻病虫害分布图乐安县水稻病虫害分布图乐安县水稻病虫害分布图乐安县水稻病虫害分布图表2—7 乐安县几个年份虫情测报站虫灯下虫害数据单位:100只最近几年,危害水稻的主要病虫害有螟虫(包括二化螟、三化螟、大螟)、稻飞虱、浮尘子、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赤枯病。其次还有稻苞虫、负泥虫、稻蓟马、象鼻虫、褐色叶枯病、胡麻叶斑病、小球菌核病、稻曲病、矮缩病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和危害。此外,危害大豆的蚜虫、豆荚螟;油菜的蚜虫、菜青虫、跳甲虫、菌核病、花叶病、霜霉病;柑桔的红蜘蛛、锈壁虱、蚧壳虫、疮痂病等也蔓延全县各地。
  附:乐安县1983年水稻病虫害分布图 1、病害分布图 2、虫害分布(一)、(二)、(三)图 (二)防治概况建国后,政府重视植保工作,从50年代起,县乡(社)建立了植保组织,到1985年为止,全县形成了以县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组)为基础的病虫害测报防治网,指导农民开展防病灭虫工作,在“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指导下,通过广大农民和农技人员的共同努力,本县水稻螟害率已控制在1.5%以下,卷叶虫害率已控制在3%以下,稻飞虱枯槁倒伏面已控制在0.6%以下,其他病虫害也有一定程度的减轻,年防治面积达60—65万亩(次),每年从虫口夺回粮食1500—2000万斤。
  (三)农药使用建国前至50年代,本县主要使用烟叶、鱼藤等植物和硫磺、石灰等无机矿物农药。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使用有机氯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毒杀酚),有机磷杀虫剂(一六○五、乐果、敌百虫),有机氯杀菌剂(富力散、西力生),除草剂(2,4一D丁脂、除草醚),杀鼠剂(磷化锌)。80年代以来,主要使用杀虫剂甲铵磷、杀虫眯、杀虫松、杀虫双、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夫喃丹等;杀菌剂有托布津、富士一号、三环唑、敌克松、多菌灵、叶青双、敌枯双、井冈霉素、抗菌剂402等;除草剂有2钾4氯、氟乐灵等;杀鼠剂有敌鼠鈉盐等,此外还引进少量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试验。井冈霉素是防治水稻纹枯病特效药,喷药比不喷药千粒重增加2.3克,每亩多收干谷119斤,增产16.2%。
  第五节农具农机一、传统农具建国前,本县长期使用传统落后的农具。
  翻田农具有:铁木犁、铁站耙、扶式多齿铁耙等。
  收割农具有:禾斛、斛䇽、谷筛、风车、禾镰等。
  排灌农具有:脚踩水车、手摇水车、戽水撮等。
  运输农具有:独轮车、扁担、箩筐等。
  风车犁耙与耕作锄头二、农具改良建国后,本县经历了农具改革、试用和起用新农机两个阶段。
  1952—1956年为改革、改良农具时期。这一时期,全县开展了群众性的技术革新热潮,当时,主要是改进旧式铁犁、铁耙等农具,经过改良的水田犁,提高了一定的功效,同时,引进试用双轮双铧犁,翻耕能力又比改良水田犁提高了功效,一度受到群众喜欢,但因不适用于山区小块耕地和深泥田,因而未能全面推广。
  1957年后,为试验起用新农机时期。1958年“乐安拖拉机站”建立,拥有各类型号拖拉机11台。1971年,本县拥有各类型号拖拉机56台,机耕面积4.3万亩。1976年,农机发展到113台,机耕面积6.19万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集体和个人购买农机的越来越多,1980年全县拥有农机总量35881马力,其中中型拖拉机198台,手扶拖拉机476台,共计11041马力。12马力机耕船4艘。丰收—27型拖拉机为本县拖拉机的主要型类,能完成耕耙、抽水、运输及其他作业,具有体积小、自重轻、能在小块耕地中操作的特点。另外还有柴油机1104台,以及犁耙旋耕机配套设备。由于农机数量和配套能力的加强,全县有部分村小组的耕地,基本上实现了耕耙作业机械化,机耕面积10.764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5%。排灌机械397台,共5585马力,可灌面积18.328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6.8%。打谷机7347台。1985年本县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更大提高,拥有农用汽车71辆;中型拖拉机228台,手扶拖拉机500台(不含农户自购的);脱粒打谷机2.2247万台。
  表2—8 乐安、本省、全国机耕水平对比(1980年)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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