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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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3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灾
分类号: X43.56
页数: 2
摘要: 宋度宗咸淳四年夏,大水冲坏鳌溪桥,居民房舍淹没。元顺帝至元元年及至正二十七年发大水,庄稼歉收,民大饥。明宣德七年,发大水,大饥荒。1969年6月30日,全县普降大雨,县城日雨量达187.2毫米,沙港日雨量205.5毫米,山洪暴发。龚坊、戴坊、公溪、鳌溪等公社,29个大队,154个生产队遭受严重水灾。同年8月30日,山洪暴发,公溪、湖溪、戴坊、鳌溪等地,受灾严重,冲毁金鳌桥及公路桥梁37座,冲垮房屋1426栋,溺死17人,淹没农作物90787亩。1980年6月,发大水,流坑发生翻船事故,87人落水,救起60人,溺死27人。1982年,暴雨洪涝成灾,损失严重。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水灾

内容

一、宋、元、明、清时期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大水冲坏安浦桥(今鳌溪桥),淹没庄稼。
  宋度宗咸淳四年夏(1268年),大水冲坏鳌溪桥,居民房舍淹没。
  元顺帝至元元年(1355年)及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发大水,庄稼歉收,民大饥。
  明宣德七年(1432年),发大水,大饥荒。
  明景泰元年至七年(1400—1406年),连年发大水,大饥荒。
  明万历十七年(1588年),发大水,大饥荒。
  清康熙八年(1669年),发大水,冲毁金鳌桥,民房淹没。
  二、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发大水,前团沿河冲毁民房百余栋,损失严重。
  民国38年(1949年),发大水,龚坊、戴坊、芜头被水淹没,冲倒房屋90余间。
  三、建国后 1961年,暴雨成灾,冲毁银口木桥,影响客车通行。
  1969年6月30日,全县普降大雨,县城日雨量达187.2毫米,沙港日雨量205.5毫米,山洪暴发。龚坊、戴坊、公溪、鳌溪等公社,29个大队,154个生产队遭受严重水灾。全县水稻被淹没10万多亩,无收达2万多亩。冲倒房屋、牛栏、仓库等建筑物3千多间,损失粮食33万多斤,溺死22人,冲掉木材4千多立方米,毛竹2万多根,商店损失资金达15万多元。
  同年8月30日,山洪暴发,公溪、湖溪、戴坊、鳌溪等地,受灾严重,冲毁金鳌桥及公路桥梁37座,冲垮房屋1426栋,溺死17人,淹没农作物90787亩。
  1973年5月,暴雨成涝,淹没禾苗数千亩。
  1980年6月,发大水,流坑发生翻船事故,87人落水,救起60人,溺死27人。
  1982年,暴雨洪涝成灾,损失严重。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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