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东乡县的竹木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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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6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东乡县的竹木经营
分类号: S75
页数: 2
页码: 112
摘要: 明、清至民国初年,东乡建筑用的杉木,绝大部分由私营竹木行直接向邻县产区购进;木竹运输主要靠南港和北港水运,故木竹行多设在沿河的马墟、南辽和县城。民国31年,日本侵略军入侵东乡,砍伐境内林木2万多立方米,此后原来能自给的松杂木亦感紧缺,全县木竹行遂发展到30家。建国初期,木材、茅竹由商业系统和私营竹木行两条渠道经销。岗上积、小璜成为县内最大的木竹市场,每逢墟日上市量达20~50立方米,国营森林工业公司的营业额大幅度下降,1985年第一季度购进木材400立方米,茅竹3000根,与1984年同期相比,少销售木材1600立方米,茅竹4万多根。
关键词: 竹木 东乡县

内容

明、清至民国初年,东乡建筑用的杉木,绝大部分由私营竹木行(俗称树竹架)直接向邻县产区购进;木竹运输主要靠南港和北港水运,故木竹行多设在沿河的马墟、南辽和县城。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入侵东乡,砍伐境内林木2万多立方米,此后原来能自给的松杂木亦感紧缺,全县木竹行遂发展到30家。
  建国初期,木材、茅竹由商业系统和私营竹木行两条渠道经销。1958年后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剧增,木材供求关系更加紧张,木材经营开始由国家统购包销,实行统一价格,计划供应。1959年成立县森林工业支局和木材公司,统管竹木采伐购销,经营材种由单一的杉木增加到杉、松、杂木、茅竹、板方材、篙竹等品种。木竹运输改由火车、汽车调运;调运地点,60年代以樟树储木场和贵溪县为主,70年代以后,改由宜黄、乐安、资溪等县调入。全县计划内木竹销售量,1959年杉木1297立方米,松杂木808立方米,茅竹63045根;1970年杉木2970立方米,松杂木1234立方米,茅竹65971根;1981年杉木1726立方米,松杂木514立方米,茅竹47508根。
  1960年后,计划内调入的木材供不应求,县木材公司和部分基建单位每年都直接与产区议购,少则1000立方米,多则4000~5000立方米。
  1985年,木材实行市场调节,统购统销改为议购议销,出现国营、集体、联户、家庭4个层次经营木材的格局,全县经营木竹的专业户达100余家。岗上积、小璜成为县内最大的木竹市场,每逢墟日上市量达20~50立方米,国营森林工业公司的营业额大幅度下降,1985年第一季度购进木材400立方米,茅竹3000根,与1984年同期相比,少销售木材1600立方米,茅竹4万多根。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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