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党派青年党民国35年(1946)夏,青年党江西省党部派张卓来南丰县组建青年党并任书记长。委员有文寿祺、汤兰如、胡国龙、刘尧安等人。后又由书记长改委员会制,下设训练、组织、宣传、秘书4科。至民国36年秋,在全县发展党员230人。党员刘照晖竞选“国大代表”落选后,张卓离丰,青年党遂于民国38年2月解散。
民主社会党民国36年秋,江西保安处职员饶赞元奉省民社党负责人之一饶伯午之命来南丰筹组民社党,其主要目的是饶赞元企图在南丰竞选省“国大代表”,扩大势力范围。次年春,由省民社党部正式委托饶赞元等7人为县党部筹备委员,饶赞元为主任委员。但民社党、青年党竟选省“国大代表”失败后,民社党发展不大,无甚活动,旋即销声匿迹。
第二节社团三民主义青年团民国29年(1940),南城县三青团筹备处委托南丰军事科长陈炳为县三青团筹备处组织委员,至民国31年县三青团筹备处正式成立,开始吸收团员;后由赣州三青团支部派何贤佐来县任主任,罗秀三任书记,主办组团事宜。下设组训、宣传、女青年、总务4股。是后由支团派纪宣抚接替何贤佐任主任。纪宣抚走后,主任又由南丰周祥兼任。
民国30年,三民主义青年团南丰县分团部成立,下辖19个区队。
民国32年,分团部改干事会,仍由县长周祥兼任干事长。内部机构及人员均无更动。
民国34年,干事会改组,干事长由曾道周继任,干事有罗秀三、萧兴邦等6人。
民国35年5月,三青团主办南丰全县首届青年运动会,会期7天。同月,江西青年通讯社南丰分社成立并开始发稿。民国36年9月,三青团与国民党合并,合并后,原干事长曾道周任国民党南丰县党部副书记长,原三青团书记罗秀三任党部秘书长。干事会干事在国民党县党部内改为执行委员。
三青团南丰分团部下辖19个区队,56个分队,还有3个直属分队,团员576人。正副区队长36人,正副分队长118人。分布在机关、学校、团体、城镇。乡镇区队团员以四区最多,三、七区次之。分团部主要活动在青年中宣讲三民主义,进行有关方面的教育。
在三青团与国民党合并(党团合并)后,团组织撤销。
童子军民国23年10月间,南丰县政府召集全县教职工开会,组织南丰县童子军筹备处,将各校年龄在13——7岁的在校学生进行登记,组成9个团,并成立县理事会,募捐购置服装用具,分发使用。 嗣后,每年4月4日儿童节,县、乡、镇中小学童子军代表均在县举行纪念活动。项目有体育、作文、书法、自然、演讲等比赛,赛后,给予少量物质奖励。
从活动内容看,童子军实际是当时儿童接受军事训练的一种早期组织。其课程有纪律、操法、侦察、旗语、露营等等。
民国时期工会民国10年,南丰成立店员工会。
民国15年冬,南丰县曾建立总工会和执行工会。由具有社会地位的老板、手工业主、包工头充任理、监事。当时,南丰工人组织有民船船员工会、泥木业工会、理发业工会、码头搬运工会等组织尚健全。还有渔业工会、中医师工会、教育工会等。
民国20年,一度停止活动的南丰县总工会重新成立,恢复活动。
民国35至37年,县总工会理事长为黄光复;工会委员39人;渔业工会理事是揭秉钧;教育工会理事为邓琼芝,后为夏静山;中医师工会理事为吴久保,后为严振声。
县工会均秉承国民党旨意行事,工作无甚开展。
民国时期农会民国2年,南丰县奉命组织农林会。至民国4年,又奉命改为县农会,下设苗圃2所,农会公举会长1人,会员数人。
民国15年,南丰又建县农会,因受国民党县党部控制而流于形式。
民国29年前后,又组织农会筹备会,后因经费无着而停顿。
民国35年,复成立县农会,由饶成九负责。设常务理、监事会,各有委员2至4人。
民国时期妇女会民国16年,在国共合作时期,南丰县妇女解放协会正式成立,协会动员妇女放足、剪发,支持妇女婚姻自主的正当要求。有徐美容、王慕英等10余名协会会员。
民国32年6月30日,南丰县妇女会筹备处在县城春曹第(当时是临川迁来南丰的省立临川女中校址,现为琴城镇中学校址)举行成立大会,南丰县第一个妇女团体开始工作。在此期间,积极开展废除旧式婚姻、禁止蓄婢纳妾、禁养童养媳、禁止虐待妇女等宣传活动。以后在国民党反共高潮中工作停顿,妇女会流于形式。
民国时期商会清宣统元年(1909),南丰县成立商务公会,设总理、座办各1人。张履丰为总理,高风翔为座办(即副总理)。
民国5年4月,改为县商会,总理、座办改为会长、副会长。李师福被选为会长,丁炽昌为副会长。
民国26年,国民党《江西省行政会议南丰县报告》载:“……商人组织有县商会,上年因改选纠纷乃改组为整理委员会。上月(1937年5月),始召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改选执、监委员,成立正式商会。商会之下设有油盐南货、绸缎洋广、金银、寿枋、木果……15个同业公会,组织尚称健全。”次年又增文具、木竹架等5个同业公会,共20个同业公会。
民国27年冬,县商会会长曾瑞霭会同有关方面成立“南丰县商民自卫团”。县府配备步枪30支,子弹100发。商团由官福海任团长,张继昌为副团长,下有2个中队,6个分队,还另设秘书、副官各1人,全团共132人。第二年,商团解散,仅留下雇佣兵10人,编成一个班,稍后,亦因经费无力负担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