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商品购进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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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14
颗粒名称: 黎川县商品购进规定
分类号: F713.2
页数: 1
摘要: 根据国务院规定,农副产品收购,实行统购、派购、议购、换购和奖售等多种政策,并将农副产品分成三类进行管理:粮、棉、油、猪为一类物资,由国家统一收购;烟、麻、茶、纸、菇、笋、竹等大宗主要农副产品为二类物资,属派购范围,完成派购任务后的剩余产品允许进入集市贸易;其余小宗土产品为三类物资,允许进入集市,以协商议价形式采购。1979年以后,农副产品收购政策逐步调整、放宽,至1990年,除粮食仍由粮食部门采取合同定购、议购等形式收购外,原由食品公司执行的生猪、禽蛋派购已取消,油料等其他农产品的派购亦已废除,改由生产者自愿交售或直接投放市场。
关键词: 规定 黎川县

内容

根据国务院规定,农副产品收购,实行统购、派购、议购、换购和奖售等多种政策,并将农副产品分成三类进行管理:粮、棉、油、猪为一类物资,由国家统一收购;烟、麻、茶、纸、菇、笋、竹等大宗主要农副产品为二类物资,属派购范围,完成派购任务后的剩余产品允许进入集市贸易;其余小宗土产品为三类物资,允许进入集市,以协商议价形式采购。1979年以后,农副产品收购政策逐步调整、放宽,至1990年,除粮食仍由粮食部门采取合同定购、议购等形式收购外,原由食品公司执行的生猪、禽蛋派购已取消,油料等其他农产品的派购亦已废除,改由生产者自愿交售或直接投放市场。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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