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买卖、典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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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663
颗粒名称: 1.土地买卖、典当
分类号: F830.39
页数: 1
页码: 93
摘要: 贫苦农民往往因天灾人祸或抓兵派款无法维持生活,只得将仅有的少量土地出卖或典当给富豪之家。民国26年,本县农地价格为:水田:上等田每亩50元,中等田每亩20元,下等田每亩10元;旱地:上等地每亩20元,中等10元,下等3元。民国34年以后,农田价格多以稻谷折算。典当土地者,须由出典人与承典人议定典期、典价,并共请中证人签立典当字据(契约),当场或约期付清典金。承典人在典期内有权出租或使用所典土地。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须付还典当费并按典期每月加20%利息赎回典地,否则即为自动放弃该地产权,典地转归承典人所有。
关键词: 典当 土地买卖

内容

贫苦农民往往因天灾人祸或抓兵派款无法维持生活,只得将仅有的少量土地出卖或典当给富豪之家。民国26年,本县农地价格为:水田:上等田每亩50元,中等田每亩20元,下等田每亩10元;旱地:上等地每亩20元,中等10元,下等3元。民国34年以后,农田价格多以稻谷折算。本县上等田每亩值稻谷15石,中等田每亩值稻谷10石左右。典当土地者,须由出典人与承典人议定典期、典价,并共请中证人签立典当字据(契约),当场或约期付清典金。承典人在典期内有权出租或使用所典土地。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须付还典当费并按典期每月加20%利息(或以谷代款)赎回典地,否则即为自动放弃该地产权,典地转归承典人所有。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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