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明村公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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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403
颗粒名称: 三、文明村公约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964
摘要: 1981年起全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活动。1982年以来,乡(镇)村开展“文明村”活动,村和村民小组都订立《文明村公约》,互相监督执行。
关键词: 广昌县 道德风尚 乡规民约 文明村公约

内容

1981年起全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活动。1982年以来,乡(镇)村开展“文明村”活动,村和村民小组都订立《文明村公约》,互相监督执行。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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