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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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386
颗粒名称: 第九章 道德风尚
分类号: K892
页数: 3
页码: 962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道德风尚的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道德风尚

内容

第一节精神风貌一、友爱睦邻俗重兄友弟恭,尊老爱幼。凡父母去世,弟妹的教养婚娶均由哥嫂主持,今仍存此俗。人际交往以“和为贵”,不作无原则的争斗。对外来客户,友好相处,不排外。
  二、勤俭持家历来男“人勤稼穑”,女“勤于纺织”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风俗志》。),“昼出耘田夜绩麻”,“丢下禾镰拿扫帚”,四时劳作,不怕苦累。好吃懒做,人皆耻之,至今仍然。
  三、农本思想民俗以“作田为根本”、“一籽落地万籽回”——最保险;经商如“水里求财”多风险。故“其民少商贾,耕织自给”②(② 宋《旴江记》。)。时至民国,外出经商者寥寥无几。1980年后在改革、开放形势推动下,农民涉足流通领域者才日渐增多。
  四、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苏区时,农村基层干部,“自带伙食去办公,夜打灯笼访贫农”。新中国成立初,干部下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成为社会风尚。“文化大革命”搅乱思想,损害了这种优良传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拨乱反正,各级领导下基层。
  五、学雷锋,做好事 1964年3月起,全县开展学雷锋活动。沿江乡赤岸小学五年级学雷锋小组自1964年夏起每届学生坚持为烈士家属黄金香(女)砍柴,坚持二十余年。尖峰粮油管理所职工从1975年以来,十数年如一日地给当地敬老院优抚对象送粮油上门。
  六、恤贫扶困 1979年开展扶贫工作后各地扶助贫困户蔚然成风。
  大株乡横山村小组共产党员揭学云家年年侍奉双目失明的孤寡老人(小名小伢仔),吃饭、穿衣、浆洗缝补,关怀备至。
  杨溪公社杨溪大队上街生产队社员曾庆禄,夫妻呆傻,儿女年小。农村分田到户后,生产、生活都成问题。大队会计曾庆贵包下他家主要农活,其他社员也主动去作无偿帮工。这一年,曾庆禄家收得稻谷1吨,卖猪收入110元。基本生活有保障。社员们年复一年帮助,曾庆禄子女逐年长大,生产和生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第二节乡规民约一、清代社约每年春社、秋社各民户祀社坛,先读社约:“凡我同里之人,各遵礼法,勿恃力凌虐,违者先共罚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经年不(能自)立(者),不使预会;婚姻丧葬,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奸盗诈伪,一切为非之人,并不许入会”。读毕会饮①(① 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坛庙志》。)。
  二、奖学 1977年起,甘竹乡建立奖学制度:凡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由乡政府一次性发给奖金100元;考入中专的则由村民委员会奖50元。
  三、文明村公约 1981年起全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活动。1982年以来,乡(镇)村开展“文明村”活动,村和村民小组都订立《文明村公约》,互相监督执行。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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