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209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文化娱乐 |
分类号: | D669 |
页数: | 2 |
页码: | 914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文化设施县城仅有民众教育馆1所,组织辅导文艺活动以及报刊阅览。农村有少量的村坊、祠堂戏台,在春节或喜庆祭祀之日上演地方戏、木偶戏、三角班等。群众文化网点相继建立,民间艺术中的灯彩、民歌、山歌、小调以及业余剧团、专业剧团陆续恢复。1972年,电视陆续进入群众家庭后,文娱生活更为丰富,以群众观看电影为例,1955年仅为34万人次;1962年78万人次;1970年49万人次;1975年156万人次;1980年387.32万人次;1990年37713万人次。文化设施,至1990年末,全县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影单位0.093个。平均每百户拥有报纸19.6份,杂志25.6份,电视机37.2台。广昌县1990年农村住户调查表说明:调查户数70户,调查户常住人口411人。 |
关键词: | 广昌县 消费水平 文化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