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用器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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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家用器具
分类号: D669
页数: 1
页码: 914
摘要: 民国时期,居民家中日用器具简陋,土石垒灶,盆、桌、凳、橱之类多以竹木自制。“吃饭使陶碗,担水用木桶,照明靠松光,睡觉架铺板”便是当年普通家庭生活用具的真实写照。新中国成立后,日用器具逐渐向中、高档发展。1963年,全县仅有自行车27辆,手表28只,餐具炊具多为竹木制品。1966年起,钢精锅、搪瓷制品以及暖水瓶等已开始进入普通群众之家,并拥有缝纫机98架。1968年,全县已拥有缝纫机121架,手表75只,自行车68辆。1970年,城乡居民拥有“五大件”者已非罕见。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已开始戴金银饰物和使用录像机、电子琴等。
关键词: 广昌县 消费水平 家用器具

内容

民国时期,居民家中日用器具简陋,土石垒灶,盆、桌、凳、橱之类多以竹木自制。“吃饭使陶碗,担水用木桶,照明靠松光,睡觉架铺板”便是当年普通家庭生活用具的真实写照。
  新中国成立后,日用器具逐渐向中、高档发展。1963年,全县仅有自行车27辆,手表28只,餐具炊具多为竹木制品。1966年起,钢精锅、搪瓷制品以及暖水瓶等已开始进入普通群众之家,并拥有缝纫机98架。1968年,全县已拥有缝纫机121架,手表75只,自行车68辆。1970年,城乡居民拥有“五大件”(即自行车、手表、收音机、缝纫机、电扇)者已非罕见。1979年后,群众家庭用具变化更快,“64条腿”的家具(即高低床、挂衣橱、床头柜、书橱、写字台、食品橱、小衣橱、沙发、钢架叠折椅、方圆桌)以及收录机、电视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也以较快速度进入寻常百姓之家,1989年以来,“席梦思”和胶合板制作的组合家具为越来越多家庭所拥有,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已不断涌入千家万户。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已开始戴金银饰物和使用录像机、电子琴等。
  广昌县1990年末“七大件”家用器具拥有量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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