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条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居住条件
分类号: D669
页数: 1
页码: 913
摘要: 众多贫下中农住房,大都低矮狭窄,通风采光不良,甚至鸡圈、牛栏、厕所都与住房相接。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县农民共有旧式住房1082251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居住条件日益改善。建筑面积达1.45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前数百年建房总和的1.34倍,人平均住房面积高达18平方米。成为全县第一个实现新村规划的自然村。据1990年统计,全县农村累计已有住房面积248.07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29倍,人均住房面积14.2平方米。结构造型均为砖木平房。至1990年底,县城共新建住宅面积322191平方米,为1949年的6.38倍。比1949年增长2.05倍。
关键词: 广昌县 消费水平 居住条件

内容

一、农村民国时期,农民住房简陋。众多贫下中农住房,大都低矮狭窄,通风采光不良,甚至鸡圈、牛栏、厕所都与住房相接。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县农民共有旧式住房1082251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居住条件日益改善。1951~1978年,农民住宅以维修为主,新建较少。1978年冬后,新建住宅与年俱增,出现不少美观大方、砖瓦结构的两层楼房。甘竹镇罗家堡村,1950年有旧房0.62万平方米,除一幢“世科第”系砖石瓦房外,其余均为土砖瓦房;1982年起,全村农民自筹资金,兴建新房,至1990年止,全村共新建青砖结构楼房80余幢。建筑面积达1.45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前数百年建房总和的1.34倍,人平均住房面积高达18平方米。成为全县第一个实现新村规划的自然村。据1990年统计,全县农村累计已有住房面积248.07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29倍,人均住房面积14.2平方米。
  二、县城自清咸丰四年(1854年)因水淹旧城东移至今址后,直至1949年9月新中国建立前夕,县城私人住房仅43665万平方米。结构造型均为砖木平房。个别地段如石屋下一带,尚有部分居民(广东籍菜农)编茅以居,难避风雨。
  1950~1959年,居民仍沿袭旧时房舍而住,机关单位则大多利用祠堂民舍办公。1960~1978年,部分单位自筹资金,开始新建砖木结构一层单间宿舍。少数为两层宿舍楼。房管部门也相继投资改建和新建一批公产住房。而居民私有住房,多以修缮为主,新建者甚少。
  1979年后,公私建房热潮遍及全镇。单位住宅都为钢筋混合结构2~3层楼或多室型配套单元组合,有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套间。内设厨房、水池、浴洗室。并有供休憩和散步种花的平台、阳台,高大明净,雅观大方。私人住宅建设,有折旧翻新或择地新建。房屋造型改变旧时单一砖木结构平房及古老三间一字房形式,有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层、三层楼房。新建住房原以城内为多,现逐步发展为东至南丰岭,河东桥南;西至李仔坑、新亭,南至焦坑;北至羊面岭、大塘尾等地。到处可见一幢幢两层楼私人住宅。
  至1990年底,县城共新建住宅面积322191平方米,为1949年的6.38倍。住宅总面积为365846平方米。人平均住房面积18.95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2.05倍。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