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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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160
颗粒名称: 公费医疗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
页码: 890
摘要: 1952年11月,县内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县内党政机关、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下达,由县卫生科统一掌握使用,凭据报销药费。1978年元月份开始,县内实行划区定点公费医疗制度,按“就近就医”原则,县医院和公社卫生院均划为定点医疗单位,确定管辖范围,经费按各定点实际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分月(季)按标准拨给,节约归点,合理超支上报研究解决。
关键词: 广昌县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内容

1952年11月,县内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县内党政机关、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下达,由县卫生科统一掌握使用,凭据报销药费。1953年,县内23个单位1241人享受公费医疗。1978年元月份开始,县内实行划区定点公费医疗制度,按“就近就医”原则,县医院和公社卫生院均划为定点医疗单位,确定管辖范围,经费按各定点实际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分月(季)按标准拨给,节约归点,合理超支上报研究解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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