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962 |
颗粒名称: | 附:戏票价 |
分类号: | I236.56 |
页数: | 2 |
页码: | 835 |
摘要: | 1956年,县城门票一律为0.15元,此后有升有降。1962年,夜场门票前座为0.30元,后座为0.20元,农村此时也规定门票价为0.25元和0.20元。县城包场70元至100元,农村为60元至100元。1965年规定县城夜场票价分0.15、0.20、0.25元3种,日场为0.10、0.15元2种;公社不分日、夜场,票价一律为0.10、0.15元2种;大队、生产队包场收费按包场人数为15~40元不等,售票则成人0.10元,儿童0.05元。另外,团体和学生分别折价。1966年县城票价普遍调低0.05元。1978年再次调整票价,县城前座0.20元,后座、楼座0.15元;公社0.15元。不能售票的包场所:头陂、甘竹、苦竹、驿前、赤水、城郊6个公社为每场50元,其余公社每场收费40元,在生产大队、生产队演出每场收费30元。 1985年后,剧院核定票价未变,但是外地来的演出团体的票价,大大高于核定票价,在0.50~2.50元之间。 1990年,票价提到1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戏剧 剧院 戏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