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集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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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811
颗粒名称: 三、社会集资
分类号: G527
页数: 1
页码: 790
摘要: 明代时,县人吴琼置学田120石;何源在清真隐寺置学田170石;黄昭捐学田50石;罗良俊捐学田100石;知县张汝霖清理出被侵占学田额40石;知府邹鸣雷、知县庄日宣置学田31石;罗万程捐学田80石;饶时举捐学田250石。清顺治年间,教谕陈翰廷置学田8石;康熙间,饶世翰呈送社学208石,兴办书院;乾隆五十七年二月,知县陈纯士偕县人饶文涛集资建吁源书院,历时3年竣工。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群众办学,在自愿的原则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献工献料,修建校舍,添置设备。县城各单位集资3.5万元,农村集资50万元,合计53.5万元,占全县教育经费34.4%。至1990年,全县社会集资累计249.07万元。
关键词: 广昌县 教育经费 社会集资

内容

明代时,县人吴琼置学田120石;何源在清真隐寺置学田170石;黄昭捐学田50石;罗良俊捐学田100石;知县张汝霖清理出被侵占学田额40石;知府邹鸣雷、知县庄日宣置学田31石;罗万程捐学田80石;饶时举捐学田250石。
  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教谕陈翰廷置学田8石;康熙间(1662~1722年),饶世翰呈送社学208石,兴办书院;乾隆五十七年(1794年)二月,知县陈纯士偕县人饶文涛集资建吁源书院,历时3年竣工。
  1935年(民国24年),改办保学,规定从公堂、祠堂产项下提取十分之六拨充,保或联保也要负担改办教育经费。1941年,全县自筹教育经费7200元,其中县、保各半,为改办24所保学之资。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群众办学,在自愿的原则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献工献料,修建校舍,添置设备。
  1982年,广昌二中选址长嵊山地兴建校舍,县经委所属各厂集资6万元。
  1984年,县人民政府实行集资办学。县城各单位集资3.5万元,农村集资50万元,合计53.5万元,占全县教育经费34.4%。
  1981~1984年,赤水回辛、甘竹答田大队自筹资金7万元,兴建砖木结构校舍;头陂龙港、赤水杨坊、驿前下王大队,筹集群众资金、发动群众献工献料,都兴建造价2万元以上的砖木结构校舍。
  1985年,全县社会集资34.73万元。至1990年,全县社会集资累计249.07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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