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809 |
颗粒名称: | 一、财政拨款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1 |
页码: | 789 |
摘要: | 明洪武二十四年,县衙拨给儒学项下连俸、薪银共二百二十六两二钱四分。1935年,教育经费20496元,人均5.61元。1947年,教育经费4987.7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5.86%。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教育经费逐年增长。1956年为28.06万元,每生平均20元。1961年,国家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县财政仍拨给教育经费32.8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8%,平均每生32.8元。1982年,兴建广昌二中校舍,财政拨给5万元。1982~1988年,县财政为广昌二中兴建校舍累计拨款25.5万元。1990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总额为398.26万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教育经费 财政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