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考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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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806
颗粒名称: 考勤、考核
分类号: G527
页数: 2
页码: 787
摘要: 1936年,成立广昌县小学教员登记委员会,负责对小学秘师文化知识、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品格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登记,实行命题考试,合格者由县政府发给合格证书。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坚持以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合格185人,基本合格270人,不合格29人。对不合格者,给予妥善安置。1983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广昌县中、小学教学责任制》,对教师考勤,作出明确规定。1987年起组织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9年5月,成立广昌县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领导小组。至1990年,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累计,小学715人,参考987科次,及格412科次;中学193人,参考314科次,及格116科次。
关键词: 广昌县 人事管理 教师管理 考勤 考核

内容

1936年(民国25年),成立广昌县小学教员登记委员会,负责对小学秘师文化知识、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品格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登记,实行命题考试,合格者由县政府发给合格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坚持以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在政治思想方面,教师每年年终都进行一次年终鉴定,民主评定优劣,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教学业务方面,则由学校配合县教育主管部门,检查课堂教学效果,抽查学生成绩,组织统一考试,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衡量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1978年12月,县文教局对全县公、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进行一次文化考试。小学教师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中学教师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1982年11月,县教育局再次对全县554名民办教师进行政治、业务方面考核。合格185人,基本合格270人,不合格29人。对合格、基本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分别颁发《任用证》、《试用证》。对不合格者,给予妥善安置。
  1983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广昌县中、小学教学责任制》,对教师考勤,作出明确规定。
  1987年起组织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9年5月,成立广昌县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领导小组。至1990年,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累计,小学(含幼儿园)715人,参考987科次,及格412科次;中学193人,参考314科次,及格116科次。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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