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806 |
颗粒名称: | 考勤、考核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2 |
页码: | 787 |
摘要: | 1936年,成立广昌县小学教员登记委员会,负责对小学秘师文化知识、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品格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登记,实行命题考试,合格者由县政府发给合格证书。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坚持以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合格185人,基本合格270人,不合格29人。对不合格者,给予妥善安置。1983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广昌县中、小学教学责任制》,对教师考勤,作出明确规定。1987年起组织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9年5月,成立广昌县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领导小组。至1990年,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累计,小学715人,参考987科次,及格412科次;中学193人,参考314科次,及格116科次。 |
关键词: | 广昌县 人事管理 教师管理 考勤 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