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801 |
颗粒名称: | 一、县主管机构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1 |
页码: | 786 |
摘要: | 宋代,设县学公署。 明代,县衙设教谕、训导。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县学务局改称劝学所,设字务总董1人,劝学员1人。 1912年(民国元年),县设教育公所,有主任1人,劝学员1人。次年,主任改称所长。1925年,劝学所改称教育科。设科长1人,视学员1人。1927年,改称教育局,视察指导员改称督学。 1931年,县苏维埃政府设文化部,管理文化教育工作。1932年8月,改称文化教育局。 1935年,设广昌县教育局。同年6月,县教育局撤销,在县政府内设第三科,管理教育和建设事务。1940年,第三科改称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2人,科员2人。 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教育工作。1990年,县教育局内设秘书股、教育股、电教站、教研室、招生办公室,共有职工30人。 |
关键词: | 广昌县 教育机构 主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