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资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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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798
颗粒名称: 三、工资津贴
分类号: G527
页数: 1
页码: 785
摘要: 明、清社学先生,由县库支给适当学谷。白水乡私塾,每馆每生缴学钱银洋4~10元,每月交米1桶,油盐各1斤。民国时期,私塾先生的讲学钱数额,仍由双方面议。苏区时,1933年前,教师土地享受代耕。1934年,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其土地仍享受代耕,并免费在公家医院治病。1936年,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32元。1942年,增至34.9元。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民办教师工资为工分制,按当地分值计发,国家补助少部分;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与国家机关干部相同,1987年起有差异。工龄津贴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均列入工资表,按月发放。1988年10月,全县中、小学公办教职工工资标准提高10%。
关键词: 广昌县 教师队伍 工资津贴

内容

明、清社学先生,由县库支给适当学谷。私塾先生讲学钱或学谷多少,均由双方面议。白水乡(今赤水镇)私塾,每馆(学期10个月)每生缴学钱银洋4~10元,每月交米1桶,油盐各1斤。
  民国时期,私塾先生的讲学钱数额,仍由双方面议。
  苏区时,1933年前,教师土地享受代耕。1934年,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其土地仍享受代耕,并免费在公家医院治病。
  1936年(民国25年),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32元。1942年,增至34.9元。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民办教师工资为工分制,按当地分值计发,国家补助少部分;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与国家机关干部相同,1987年起有差异。
  1974年12月,国家提高对民办教师的补助,其中42元作会议伙食补助,8元作为民办教师福利、医疗。
  1979年11月,开始对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规定按班级学额发给。51人以上班级:中学6元,小学5元;50人以下依次减少。1980年,经费困难,班主任津贴停发。
  1984年1月,恢复班主任津贴制度。
  1986年1月始,公办教师增发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工龄津贴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教龄津贴按工作年度计算,即5~9年3元,10~14年5元,15~19年7元,20年以上10元。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均列入工资表,按月发放。
  1987年1月,实行中学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保健津贴制度。其标准:专职化学实验教师和实验员每人每月6元。
  县委规定,在指定的61个村委会任教的国家教师(含全民所有制合同工)工资可向上浮一级。
  1988年10月,全县中、小学公办教职工工资标准提高10%。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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