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75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私塾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1 |
页码: | 754 |
摘要: | 清光绪年间,尖峰高观莲先后在营前西湖、包坊大井庵创办私塾,每年学生20人左右,是广昌较有名望的私塾。至清末,县境有私塾百余所。私塾教育按教学程度分为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以识字教学为主,也有兼讲解。肄业时间,一般由学生家长和塾师商定,短则一二年,长则三四年。经馆一般为读了数年蒙馆或准备科考的生员而设,多属殷实富家子弟。学规甚严,常施罚站、罚跪、饿饭、打手心、打屁股等体罚手段。塾师生活有两种:一种“自炊”,即每生全年交油1斤,盐2斤,衣食自理;另一种为“供炊”,由学童家庭轮流供膳。学童和家长对先生都比较尊崇。因此,各区乡奉令取缔私塾共10余所。1953年,广昌境内私塾消失。 |
关键词: | 广昌县 教育 私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