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私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7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私塾
分类号: G527
页数: 1
页码: 754
摘要: 清光绪年间,尖峰高观莲先后在营前西湖、包坊大井庵创办私塾,每年学生20人左右,是广昌较有名望的私塾。至清末,县境有私塾百余所。私塾教育按教学程度分为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以识字教学为主,也有兼讲解。肄业时间,一般由学生家长和塾师商定,短则一二年,长则三四年。经馆一般为读了数年蒙馆或准备科考的生员而设,多属殷实富家子弟。学规甚严,常施罚站、罚跪、饿饭、打手心、打屁股等体罚手段。塾师生活有两种:一种“自炊”,即每生全年交油1斤,盐2斤,衣食自理;另一种为“供炊”,由学童家庭轮流供膳。学童和家长对先生都比较尊崇。因此,各区乡奉令取缔私塾共10余所。1953年,广昌境内私塾消失。
关键词: 广昌县 教育 私塾

内容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尖峰高观莲先后在营前西湖、包坊大井庵创办私塾,每年学生20人左右,是广昌较有名望的私塾。至清末,县境有私塾百余所。驿前张希增、塘坊饶绪传(秀才出身)、赤水大港上黄炳群(秀才出身)、杨溪东坑应作霖(秀才出身)、张儒香、王家敬、赤水谢芝生、新安下坪吴锡光等人办的私塾都较有名气。私塾教育按教学程度分为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以识字教学为主,也有兼讲解。肄业时间,一般由学生家长和塾师商定,短则一二年,长则三四年。经馆一般为读了数年蒙馆或准备科考的生员而设,多属殷实富家子弟。教学方法有认读、讲解、写字和写作。学规甚严,常施罚站、罚跪、饿饭、打手心、打屁股等体罚手段。塾师生活有两种:一种“自炊”,即每生全年交油1斤,盐2斤,衣食自理;另一种为“供炊”,由学童家庭轮流供膳。学童和家长对先生都比较尊崇。
  民国初年,对私塾实行改良,要求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仿效小学。1925年(民国14年),县城魏家屋、天化坛、孙家衕等几所私塾颇似小学。1934年冬,保学与私塾并存。1935年,省颁布《取缔私塾规程》,规定塾址在距小学1公里以内均予取缔。因此,各区乡奉令取缔私塾共10余所。其余私塾见状都挂起保学牌子,但仍采用原教材。当督学下乡查学时,塾师叫学生拿出国语、算术类新教材来应付。1937年,县城仍保留私塾有:谢斯文(秀才出身)私塾,在后塘设馆,有学生20余人;谢若崇私塾,在横街设馆,有学生10余人。随着国民小学的不断增加,私塾数量日渐减少。
  1953年,广昌境内私塾消失。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