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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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748
颗粒名称: 卷二十六 教育
分类号: G527
页数: 42
页码: 75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各时期教育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教育

内容

第一章社学书院私塾第一节社学宋绍兴八年(1138年),首建县学在县城右西。绍定三年(1230年)毁。
  明代,社学颇为兴盛。洪武三年(1370年),知县侯端奉诏立学(见同治六年《广昌县志》)。洪武八年(1375年),每50户设1所社学,选择学优行端的秀才为社师,教习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训迪军民。官府免其差役,量给俸金。嘉靖六年(1527年),知县毛益奉令建社学于县城东面迎恩桥(今胜利街人行桥),学内设有听乐厅、习礼厅、句读厅、算数厅等。规模甚宏。后,兵毁,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知县陈时重修。
  清雍正元年(1723年),在大乡设社学。凡年12~20岁者均可入学,在校生员可免差役。时,全县有社学6所。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社学改称小学。
  第二节书院明代(1368~1644年),广昌先后有东园书院、雯峰书院、清溪书院、石岗书院、南郭书院、意园书院、南园书院。
  东园书院:位于县城东隅,何文渊读书处。
  雯峰书院: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建于甘竹饶家堡,是曾任廉州太守的史学家、教育家饶秉鉴致仕回乡后创办。四方之士不远千里慕名前来求学者达百余人,是明代中叶江西省影响较大的书院之一。
  清溪书院:位于新坊里(今驿前镇坪背村),是赖巽讲学藏书处。
  石岗书院:位于小勋(今旴江镇小港村),李乔所建。
  南郭书院:位于揭坊里云庄(今旴江镇大塘村),是何源读书处,其孙何三省重修。
  意园书院:位于县城北隅1里处,刘大千读书之所。
  南园书院:举人黄立言读书处(地址不详)。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二月,知县陈纯士偕县人饶文涛集资捐建旴源书院于城东隅莲花庵左侧(今县城解放路南端),历时3年竣工。咸丰八年(1858年),兵毁。同治二年(1863年)由前县令陈惟清劝捐修复。
  书院由“山长”管理,讲学者由山长聘请,多为书识宏富之士。“书斗”具体办理考务。到书院就学者一是已中秀才者为应乡试,每月定期来书院听讲、送文章请老师修改,称“文生课”;二是民间俊秀弟子及15岁以上读完《四书》者方准入学,常年在书院攻读,以应童试,称“童生课”。书院以研习儒家经著为主,间亦议论时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废科举,全县书院撤销。
  第三节私塾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尖峰高观莲先后在营前西湖、包坊大井庵创办私塾,每年学生20人左右,是广昌较有名望的私塾。至清末,县境有私塾百余所。驿前张希增、塘坊饶绪传(秀才出身)、赤水大港上黄炳群(秀才出身)、杨溪东坑应作霖(秀才出身)、张儒香、王家敬、赤水谢芝生、新安下坪吴锡光等人办的私塾都较有名气。私塾教育按教学程度分为蒙馆和经馆两类。蒙馆以识字教学为主,也有兼讲解。肄业时间,一般由学生家长和塾师商定,短则一二年,长则三四年。经馆一般为读了数年蒙馆或准备科考的生员而设,多属殷实富家子弟。教学方法有认读、讲解、写字和写作。学规甚严,常施罚站、罚跪、饿饭、打手心、打屁股等体罚手段。塾师生活有两种:一种“自炊”,即每生全年交油1斤,盐2斤,衣食自理;另一种为“供炊”,由学童家庭轮流供膳。学童和家长对先生都比较尊崇。
  民国初年,对私塾实行改良,要求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仿效小学。1925年(民国14年),县城魏家屋、天化坛、孙家衕等几所私塾颇似小学。1934年冬,保学与私塾并存。1935年,省颁布《取缔私塾规程》,规定塾址在距小学1公里以内均予取缔。因此,各区乡奉令取缔私塾共10余所。其余私塾见状都挂起保学牌子,但仍采用原教材。当督学下乡查学时,塾师叫学生拿出国语、算术类新教材来应付。1937年,县城仍保留私塾有:谢斯文(秀才出身)私塾,在后塘设馆,有学生20余人;谢若崇私塾,在横街设馆,有学生10余人。随着国民小学的不断增加,私塾数量日渐减少。
  1953年,广昌境内私塾消失。
  第二章学校第一节幼儿园 1935年(民国24年),在县城首建幼稚园1所,招收幼儿29人,有教师1人。1945年,在园幼儿增至62人,教师2人,护理员1人。课程有:故事、常识、音乐、儿歌、游戏、工作、静息,每节课30分钟。1947年,幼稚园设于平西镇(今旴江镇)中心国民小学内,由小学统一管理。仅1个班,有幼儿25人,教师1人。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幼儿教育事业。
  1949年10月,全县学校复课时,县文教科将幼稚园更名为幼儿园,并在城关完小(今县教育局址)内附设幼儿园,开设1个班,招收幼儿32人,有教师1人。课程有:语言、算术、唱游、手工(包括剪工、泥工、纸工)、图画。每周授课36节,每节30分钟。1952年,扩大招生,有幼儿95人,其中大班46人(按年龄分大、小班),小班49人。课程增设环境认识、音乐、体育。同时,注意幼儿特点,加强“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教育。
  1953年,新安、赤水、尧山(后迁至苦竹)先后办起幼儿园。时,全县有幼儿园4所,共6个班、幼儿299人,教师6人。
  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采取公办(国家办)、民办(包括集体办)等多种办园形式,至1959年幼儿园发展到99所(其中公办4所、社办41所、民办54所),有111个班,幼儿1278人,教师118人。同年,成立广昌县保育院,隶属县人民委员会领导,院址设城隍庙(今旴江镇政府址),并将城关完小附设的幼儿园并入该院。全院有4个班,幼儿126人。1960年,县内幼儿园达125所,130个班,在园幼儿2442人、教师125人。尔后因一哄而起,未能巩固,多数解散。1962年,县保育院撤销,成立广昌县城关镇幼儿园,设于城关完小内。苦竹、赤水、新安幼儿园由公办改为民办。是年,全县仅保留幼儿园4所(其中公办1所,民办3所),在园幼儿278人,教师13人。1966年,撤销广昌县城关镇幼儿园,城关二小设幼儿园,有5个班,幼儿185人,教师7人。1968年,民办幼儿园仅有2所,5个班,幼儿157人,教师8人。
  1978年12月后,幼儿教育事业不断巩固和发展。1979年,有幼儿园8所,幼儿361人,教师15人。
  1980年,广昌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其成员由县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由县妇联配专人负责指导。是年,幼儿园发展到20所,33个班,在园幼儿1069人,教师36人。1981年,县教育局规定各公社完小要协助当地办好1所示范性幼儿园,并拨出19个民办教师编制分配到各公社,解决办园师资问题。当年,全县幼儿园发展到29所,34个班,幼儿955人。课程有:语言、计算、常识、唱歌、体育、美术、舞蹈、游戏。教学方法主要有:观察法、演示法、谈话法、游戏法、练习法。
  1984年,除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外,农村、厂矿企业、街道又兴办幼儿园。全县幼儿园达32所(其中厂矿企业和街道办13所)、45个班,教师61人,保育员11人。
  1985年4月,县教育局、总工会、妇联联合举办广昌县首届幼师技能技巧竞赛。竞赛项目有讲故事、视唱、弹琴、主题画、舞蹈、编写教案等6项,其中编写教案是必赛项目,其余自选4项。竞赛结果,旴江镇第一幼儿园教师获个人全能奖。
  1986年,全县幼儿园25所,毕业幼儿446人,新入园幼儿574人,在园幼儿913人,有教学班29个,教师35人,其中民办教师26人。
  1988年,“六一”前夕,举办广昌县第三届幼儿体育运动会。县城11所幼儿园的261名小运动员参加。比赛项目有团体操、迎面接力赛。个人项目有三代人跑、母子(女)赛跑、智力赛跑、运球、三轮车赛、投垒球等6个。旴江镇第一幼儿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90年,全县幼儿园27所,其中县城2所,农村25所;教学班42个,幼儿1432人,教师42人,其中民办教师30人。
  同年,全县幼儿园校舍、占地面积1332平方米,其中县城420平方米,农村912平方米;无危房。
  第二节小学 1914年(民国3年),县人李薰创办第一所新学——广昌县立高等小学堂。自任校长,有教员6人,学生百余人,校址设县城松仔山。1918年,增办广昌县模范小学堂于县城石屋下万寿宫内。时,有小学6所。1922年,学堂改称学校。
  1931年1月,县苏维埃教育部按照苏区中央政府制定的教育方针,在各区、乡创办列宁小学。当年,头陂区创办5所。次年,全县共68所,在校学生2259人,有教师107人。
  1934年秋,国民党军队占据广昌,创办中山民众学校5所,开设30个班,其中儿童班19个,成人班8个、妇女班3个,共计580人。
  1935年,县城中山民众学校移交地方,改称广昌县立中心小学。各区取缔私塾,改办保学。时,全县有学校68所,学生3290人。
  1936年,高级小学称中心国民小学,初小称保国民小学。7月,广昌天主堂教会创办广昌私立复兴小学,校址县城竹丝坪(今实验小学址)。
  1940年,分批将保联中心国民小学改办为乡镇中心国民小学。改办中心国民小学12所,保国民学校53所。1944年,有中心国民小学20所,保国民学校140所,私立小学1所,共有学校161所,学生10441人,其中女生2165人。
  1947年,乡镇撤并为2镇8乡。乡镇中心国民小学由20所减为10所,其中:平西、白水2所镇示范中心国民学校,甘竹、头陂、驿前、麟角、金井、安湖、龙泉、双峰8所乡中心国民学校。
  1949年上半年,国民党军队败退,占校为营。全县仅有中心国民学校6所、保国民学校29所、私立小学1所,在校学生共1717人。时局动荡,学校有名无实。
  广昌解放后,学校陆续复课。1949年11月,15所学校复课,有学生766人。
  1950年,优先招收工农子女入学,年龄不受限制,入学者有已婚青年。1951年,私立复兴小学合并于城关完小,称“广昌县城关、复兴联合小学”。
  1953年,千善乡大砾村创办新中国成立后广昌第1所民办小学,招收1个班,学生40人,教师1人。
  1958年,创办多种形式简易小学55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城关完小和条件较好完小设立“跃进班”,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生提前1年毕业或跳级。是年,民办小学发展到78所。1960年,因经济困难,55所公办小学转为民办。动员2006名超龄生和165名高小未升学的毕业生,回乡参加农业劳动。是年,民办小学仅保留71所。1962年,提出民办小学以小型分散为宜,服务半径在2~3华里以内,确定新安的茗坑小学等16所民办小学为县重点民办小学。
  1963年,县城关小学分设为城关一小和城关二小。经省教育厅批准,城关一小列为省重点小学。
  1965年,兴办一批耕读小学,到年底发展到167所,学生3227人。1966年,耕读小学渐少。1969年把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民办小学又猛增到481所,学生达7667人。公办小学减少到33所,学生6584人。
  1971年,大队完小恢复公办。有公办小学100所,民办小学363所。
  1975年,有民办小学359所。1976年为328所。
  1979年,确定广昌城关镇第一小学和头陂完小为县重点小学。
  1980年,县文化教育局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普及小学教育工作上来。开展了全县性文化普查工作,建立《文化户口簿》(管用5年)。经赣州地区教育局检查验收,柯树、塘坊、新安公社及古竹垦殖场,成为首批普及小学教育先进单位,学龄儿童(7~11周岁)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都达到99%以上。
  1981年,县教育局制定《教学年段过关方案》。规定各年级学生语文、数学年终考试的人均过关分数线:即一年级85分,二年级80分,三年级75分,四年级70分,五年级65分。
  1982年,接管县工业区(羊面岭)小学,更名为广昌县城关镇第三小学。同年,恢复公社中心完小15所,学区完小(学区中心点的大队完小)38所,大队完小97所,村小及多种形式教学班221所,共374所,902个教学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7%。
  1983年11月,经赣州地区检查验收,广昌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适龄儿童普及率及毕业率都达到江西省教育厅规定的普及小学教育标准,成为首批普及小学教育县份之一,获省教育厅和地区行署的表彰。1984年1月,抚州地区教育局受行署委托,对广昌县普及小学教育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广昌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在校学生巩固率达98.2%,毕业学生毕业率达96.47%,少年儿童的普及率达77.23%,承认广昌县已基本上普及小学教育,并通报表彰。省政府授予“普及教育先进单位”锦旗。
  1986年,对边远山区特困乡塘坊、尖峰等地村小进行复式教学调查。1987年,以巩固普及初等教育为重点,组织《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实施,宣传、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同年,广昌县旴江镇第一小学更名为广昌县实验小学;旴江镇第二小学更名为广昌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旴江镇第三小学更名为广昌县羊面岭小学。
  1989年,全县小学318所(其中完小123所),教学点44个,共有教学班916个,学生23170人。
  1990年,广昌县有县城小学3所,毕业生431人,招生310人,教学班38个,在校学生1709人;学校占地面积17708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7632平方米(危房面积121平方米)。农村小学315所,毕业生3898人,招生3002人,教学班853个,在校学生20426人;学校占地面积173778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79968平方米(危房面积679平方米)。全县小学318所,学生2113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
  广昌县初等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单位:人说明:有些年份统计数字不全。
  附:广昌县实验小学简介原为1934年在城关创办的中山民众学校发展起来的。校名相继称县立中心小学、县立中心国民小学、城厢镇中心国民小学、第一区完全小学、城关联合小学。1952年县人民政府命名城关镇完全小学,后改称城关旴江镇第一小学,1987年改现称。
  开办之初设3班,学生逾100人,到1951年增至6班,学生646人,教职工20人。1954年学校强调直观教学,1958年学校办小工厂,1960年提倡“启发式”、“少而精”教学方式。“文化大革命”之初“停课闹革命”,1969年起,教学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尔后,先后进行“开门办学”。数学“三算”结合实验(口算、珠算、笔算)、电化教学试验;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美术、书法、体育、科技、写作兴趣小组活动。1986~1987年,学生黄新《我发现了反射光的作用》小论文,获全国性征文比赛二等奖;吴岚的《我最热爱的一个人》和杨春英的《游赣州动物园》作文均获全国小学生大赛优秀奖;学校自制幻灯片“司马光”获教育部电教局一等奖;数学思考题有6套被省选送国家电教馆。
  至1990年,全校有20个班,学生971人,教师64人(中共党员12人)。学校电化教学设备初具规模,有幻灯片26台、收音机18台。校园面积5403平方米,校舍面积3772平方米;教学大楼2幢,建筑面积1745平方米;职工宿舍5套,建筑面积350平方米;运动场地1844平方米。篮球场1个。
  第三节中学 1939年(民国28年)2月,省立南昌第一中学迁入广昌驿前、白水(赤水)办学,县境内始有中等教育。次年,私立章江中学迁入广昌甘竹。1942年,私立剑声中学迁入广昌头陂横田岗。同年,广昌首建县立初级中学。1946年,从南昌迁入的3所中学先后迁出。
  1945年,首届32名初中生毕业。1948年,有学生216人,教职工20人。至广昌解放前夕,共有5届毕业生计180人(包括简师)。
  1949年10月,学校复办,校名为江西省广昌县初级中学。时,有教学班3个,学生59人,教师3人。因学生少,与城关完小合并。
  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广昌首届初中毕业生17人。1951年9月,与小学分开。
  1952年,县长马加在区、乡干部会上布置各乡推荐学生2~3名,来校者,凭学校证明可在当地领取补助学谷1担,鼓励工农子弟入学。故学生数顿增,达6个班201人。
  1958年9月,增设高中部,校名改为江西省广昌中学。招收高一年级2个班86人,卫校、初师各1个班。时,共有教学班10个,学生506人,教师35人。同年,增办广昌县赤水初级中学,校址设赤水横街上,招生3个班150人。1960年,增办广昌县长桥初级中学,设长桥下堡,招收新生52人。
  1961年7月,广昌中学首届高中生36人毕业,其中15人被高等院校录取,升学率达41%。9月,高中部迁入顺化渡新校址。
  1962年,撤销长桥初中。
  1966年,赤水初中改为“半农半读”初级中学。部分公社或大队完小始办小学附设初中班,名为“戴帽中学”。全县有附设初中28处,计40个教学班,学生600余人。
  同年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全县应届高、初中毕业生206人延期毕业,留校“闹革命”。10月,全县中学师生188人和工作人员3人,赴北京参加新中国成立17周年纪念和毛泽东主席第四次接见“红卫兵”的活动。12月,学校师生开始外出“大串联”,学校“停课闹革命”。继而,“踢开党委闹革命”,到处张贴大字报,学校领导和大多数教师被视作“牛鬼蛇神”而遭非法批斗。学校成立的各派群众组织严重对立,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学校大乱。教学设备、图书、仪器损失殆尽。
  1968年,在“复课闹革命”的口号下,中学陆续复课。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参加学校“斗、批、改”运动。学校取消班级和班主任制,仿照军队实行连、排、班建制。接着,“清理阶级队伍”。10月,中学绝大多数教师和66届、67届、68届初、高中毕业生739人,下放农村劳动,“接受贫下中学再教育”。11月,学校开始走毛泽东“五七”指示的办学道路,实行“开门办学”。为此,广昌中学下放城郊公社管理,学校更名为广昌县城郊“五七”中学。
  1970年,在“三不出”(高中不出公社、初中不出大队、小学不出生产队)口号下,中学教育突然膨胀。完全中学由1所增至5所(广昌中学和赤水、头陂、驿前、长桥中学);初中由1所增至15所。小学附设初中班由28处增至33处。大多数小学骨干教师抽调到初中任教,初中骨干教师抽调到高中任教。师资奇缺,设备简陋,教学徒有形式,教学质量严重下降。1973年,调整中学布局后,全县有完中4所(长桥完中改为初中);初中为5所(尖峰、长桥、甘竹、苦竹、驿前初中);小学附设初中班为10处。
  1975年,撤销长桥初中,改为长桥完小附设初中班。县工业区小学增设初中班。1976年,复办长桥小学,并设高中部。同时,长桥完小撤销初中班。1977年,苦竹垦殖场严坑林校增设高中部,增设水南初中。全县中学共有教学班141个。同年,恢复高考后,撤销严坑中学和水南初中。
  1979年,全县保留完中2所(广昌中学、赤水中学),初中9所,小学附设初中5所,共131个教学班(其中高中23个班)。广昌中学被定为地、县重点中学。苦竹中学增设高中班,招生116人;撤销大队附设初中班。
  是年,广昌中学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高校、中专招生考试中,录取率跻入全省前列,荣获白栋材省长嘉奖令。
  1980年,赤水中学改为初中,驿前开办中学,至此农村初中增设至12所。1981年,恢复赤水中学高中部,开设2个班,招生100人。撤销工业区小学附设初中班,成立广昌县城关中学,隶属县教育局管辖,同年择地新建校舍,翌年,学校更名为江西省广昌县第二中学。
  1984年,全县有完中3所,即广昌中学、赤水中学、广昌二中(暂未设高中部);初中9所(城郊、甘竹、头陂、长桥、塘坊、驿前、新安、苦竹、钨矿各1所);附设初中班5处,即贯桥、杨溪、水南、千善、柯树。
  1987年,广昌中学更名为广昌第一中学。广昌二中开始设高中部,招收2个班。
  1988年,增设大株初中1所,招收1个班。
  1989年10月,国家体委、教委授予广昌一中“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称号。同年,赤水中学撤销高中部,改为初级中学。1990年广昌有广昌第一中学、广昌第二中学2所完中,有旴江、甘竹、头陂、长桥、塘坊、大株、驿前、新安、苦竹、赤水、钨矿共11所初级中学,贯桥、杨溪、水南、千善、柯树共5所完小附设初中班。是年,全县初中毕业生1732人,招生2872人,教学班133个,在校学生7617人;高中毕业生401人,招生400人,教学班22个,在校学生1170人。全县初、高级中学占地总面积为289304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21800平方米(危房面积600平方米)。
  广昌县中学情况表单位:所、人附:广昌一中简介 1942年由县人饶世澄创办县立初级中学。1949年10月改名江西省广昌初级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部,改称江西省广昌中学。1988年更名广昌第一中学。
  开办之初有一、二年级各一班,学生80余人,教师10人。1949年有教学班3个,学生59人,教师3人。1958年教学班增至10个,学生560人,教职工35人。时值“大跃进”,学生停课炼钢铁、办工厂、建农场。尔后,停课 3个月,抢修青桐水库,承担大坝合龙任务。“文化大革命”中学校教学工作遭受破坏,教学设备也损失殆尽。1976年学校恢复正常秩序,尤其是1979年,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是年,49名毕业生考取大专院校,47名录取中专,按人口比例升学率获全省第四名,受到江西省省长嘉奖。是年又列为省重点中学。1981年初中班发展至14个,学生864人;高中班14个,学生774人;教职工增至104人。1985~1989年,学校先后被评为省地教学仪器和电化教学先进单位、全省生物园建设二等奖、省地体育先进学校、省卫生先进单位二等奖、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1978~1990年,考取高等院校682人,中等专业学校478人。
  1990年,学校有高中班16个,学生860人;初中班28个,学生1611人。教职工共139人,其中:专任教师105人、高级教师12人、一级教师21人。校园面积逾18万平方米。运动场总面积2.5万平方米,场内有400米环形跑道;体育设施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各1个。学校有2、3、4层教学楼各1幢,4层实验大楼1幢,教工宿舍16幢55套,学生宿舍33间(内有4层楼1幢)。图书室藏书17000余册。
  第四节专业学校业余学校一、专业学校列宁师范班始于1932年8月,县苏维埃政府创办。是年招收工农出身的知识青年,培训区、乡列宁小学师资。先后举办3期,每期2个月,学员百余人。1934年8月,红军撤离广昌后停办。
  广昌县简易师范学校创办于1943年(民国32年)附设在县立初级中学内。开设4个班,招收一、二年级学生136人。生源来自广昌、宁都、石城等县。1946年,第一届师范生28人毕业。1949年5月,国民党军退驻县城,占校为军营,学校被迫停课。时,共培养毕业生120余人。
  广昌县初级师范学校 1958年9月创办。附设在广昌中学内,由广昌中学管理。招收高小毕业生91人,设2个班。学校供给膳食费。翌年,招收1个班,新生54人。1961年,首届初师生34人毕业,由县文教局统一分配到各公社完小任教。1962年,学校撤销,学生回农村。
  广昌县职业技术学校 1958年,县农林垦殖局创办,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翠雷山分校。校址设苦竹朱坑口。当年,招收学生90人,开设林业、牧医、水电3个专业班,有教职工15人。学生的学费、医药费、伙食费均由学校供给。并每月发零用钱2元。
  1960年学校划回县管,称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广昌分校。是年,在校学生逾600人,是建校以来最多一年,教职工29人,校址迁大陵大队荆岭小队。1962年9月停办,1965年复办。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1968年2月复课,11月,赣州市第五中学3名教师带领196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来校落户、学习和劳动。
  1968~1969年招收的学生提前毕业,实行统一分配(复办后至1969年有229名毕业生,为农村输送技术人才和基层干部)。1971年,毕业生278人,其中166人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工作。之后,国家不负责毕业生分配。
  1974年6月,成立广昌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1977年起,毕业生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1980年5月学校改称广昌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81年始,实行全日制教学,每周劳动半天。
  1983年,学校更名广昌县职工技术学校。1984年从苦竹潘田迁至沿江公社大塘大队河东上堡(县城附近,原是供销社干校)。1985年有32名毕业生被各幼儿园、小学聘为民办或代课老师。1986年有8名毕业班学生首次被录取中专。次年录取大专1人,中专7人。之后该校毕业生再未被录取大中专学校。1988年有8名毕业生被县二建公司择优录取为大集体工人。
  1988年7月,建筑班、农业班毕业,有8名毕业生被县二建公司择优招为大集体工。
  1989年,有学生158人,教职工29人。
  1990年,全校有家电、兽医、缝纫3个专业班,学生逾100人,教职工29人。学校有水旱地近70市宙。旧房屋面积2026平方米;新建教学楼1幢,教工宿舍9套,建筑面积共计2040平方米;学生宿舍1幢10间,220平方米。校内有果树品种园和柑桔园各1个。
  农业中学 1958年4月,高虎脑、水南等公社创办农业中学8所,招收高小毕业生及社会上未达到初中程度的青少年225人。学校以培养初级农业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实行半耕半读,勤工俭学,经费做到自给或半自给。同年9月,全县农业中学发展到23所,23个教学班,学生498人,教师23人。校舍简陋,多借用祠堂、庙宇或民房,师生生活艰苦。课程设有政治、语文、数学、农业基础知识、体育、音乐等。学制3年。
  1959年调整为12所,有学生489人,教职工44人。1961年仍为12所,学生减为399人。全县农业中学有耕地53市亩、耕牛29头、生猪128头、家禽3850只、养鱼万余尾。学校普遍实现办学经费、学生伙食费自给。3年来共培养毕业生210人,其中,77人担任公社、大队、小队干部,40人担任社、队企业管理干部,10人担任小学教员,6人担任其他工作。
  1962年3月,仅保留高虎脑农业中学。
  1964年,恢复甘竹、尖峰、赤水农业中学。全县有农业中学4所,学生143人,教师5人。
  1965年9月,恢复新安、驿前、水南、芰田、柯树、大塘、大株、长桥8所农业中学。学校增至12所,13个教学班,学生359人,教职工29人。
  1966年10月,部分师生代表与全日制中学师生代表一起,到北京“大串联”。1967年,全县农业中学发展到15所,共20个班,学生383人,教职工36人。1968年11月,全县农业中学停办。
  1984年,县教育局与头陂乡政府联办头陂农业高中班,附设于头陂中学内。
  广昌县卫生学校 1958年创办,附设于广昌县中学内。招生30人,学制2年,培养初级医疗卫生人员。1959年2月,附设在县卫生院内。是年9月,又招1个班,学员35人。1960年7月,首届毕业生27人,由县文教卫生局分配工作。
  1961年9月,从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46人,开设医士班,校址迁回广昌中学内。1962年6月,学校被撤,学生自谋职业。
  1979年5月,学校复办,有教职工3人,招收学员50人。培训“赤脚医生”和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翌年,开设中医基础培训班,招收学员30人,另外,江西中医学院中医中专函授辅导班,招收学员46人。
  1982年春,学校举办西医药剂培训班,培训学员11人。下半年,举办妇幼保健人员学习班,培训学员20人。1983年,开设中医药剂班1个,招收学员46人。
  1990年,有教职工4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中、西医各1人)。
  广昌县工读技术学校 1966年9月,县经济委员会创办广昌县工读技术学校。校址设羊面岭,学制3年,实行半工半读。设有农业机械、电工、化工3个专业,共招生100人。专业课分别由县农机厂、化工厂和青桐电站技术人员兼任。
  1968年11月,学校停办,学生大部分回乡,少部分留厂当工人。
  广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1959年春创办。校址设胜利街骑骆楼巷。有教师3人,当年举办2期小学教师培训班,共培训教师90人。次年,学校停办。
  1969年,学校复办,更名为广昌县教师培训学校,校址设城关一小教学楼上,有教师4人。10月,举办为时20天的教师培训班。
  1972年3月~1973年3月,举办英语班2期,学员从下放知识青年、初高中毕业生、小学民办教师中招收共61人(其中为于都县代培10人);举办文艺美术班1期,从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招收学员36人。每期结业后,学员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1973年3月,校名改为广昌县教育学校。
  1974~1975年,举办3期小学“三算”(口算、珠算、笔算)结合教学学习班。1975年冬,赣州地区教育局在广昌召开“三算”结合教学现场会。
  1979年,学校教师史清富主编的《初中古代汉语翻译》、《高中古代汉语翻译》印发给县各中学作教学参考,并赠送赣州地区18县、市作教学参考。
  1980年11月,学校主编的《广昌教育》杂志创刊。翌年秋停刊,共发行6期。
  1981年6月,学校小学组成立广昌县小学语文、数学研究会。10月,学校中学组分别成立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中心教研组。
  1983年冬,县财政拨款8万元,在教育局院内兴建四层教学楼1幢,面积为801平方米。
  1984年,校名更为广昌县教师进修学校。9月,招收首届中师学员45人。1978~1984年,学校共主持召开中、小学各主要学科研讨会49次。
  1985年春,县拨款4万元,扩建教学楼1幢,面积227平方米。8月,接管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广昌教学班(简称广昌电大),并招收全脱产学校党政干部管理基础专修科学员15人,半脱产汉语言文学科学员35人。
  1986年,第二届51名中师学员入学。
  1987年5月,又举办了1期顶编补员教师培训班。至此,共举办2~5个月的这类培训班6期,共培训学员270人。7月,首次举办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辅导班,有103人参加学习。9月,第三届35名中师学员入学。是年,旴江镇第二小学改为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988年4月,广昌县电大工作管理站成立,隶属县教师进修学校。7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为全省首批正式备案的中等师范学校。9月,广昌电大招收中文、财会专业半脱产学员7名。10~12月,举办2期小学各级负责人培训班,共有95人参加。学习《学校管理学》。
  至此,共培训中、小学行政干部和教师1612人次,培训中师毕业生96人,输送(电大) 大专毕业生45人。
  1989年,举办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的学校管理培训班4期,共167人。
  学校发展已初具规模。占地面积为34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1955平方米;有小学自然、初中理化整套、高中物理大部分实验器材和音像教学设备;有图书资料9872册。
  1990年8月,教研室划归教育局。学校有教职工18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人,中学一级教师2人。
  广昌县“五·七”商校及商业职工学校 1976年创办,校址设在河东。短期办班,培训商业职工,1984年撤销。建校期间共办学习班37期,参加727人次。
  江西省文艺学校旴河戏班 1981年,为继承和发扬旴河戏剧种,省文艺学校在广昌创办江西省文艺学校旴河戏班。由省招生办公室分配定向招生指标,作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招收小学毕业生和初中一年级在校学生20人入学,学制5年。校址设县旴河戏剧团内。
  学习课程有专业课与文化课。专业课程,由省文艺学校和赣州地区文艺学校各派4名教师担任;文化课程,由县旴河戏剧团和广昌中学分别派人兼任,其中有2名专职教师。
  旴河戏班,前4年在广昌授课,最后1年集中在省文艺学校授课。到1986年7月,旴河戏班学员20人毕业,分配旴河戏剧团工作。此后,旴河戏班撤销。
  二、业余学校民众学校 1933年(民国22年),创办民众学校20所,组织青壮年和失学儿童学习,入学达626人。课程有识字、三民主义、常识、算术、歌乐。
  1935年,成立广昌县义务教育委员会,建立通俗演讲所(后改称民众教育馆)。各区创办学制为1~2年的短期民众义务小学共10所,收容失学儿童2003名。建立夜校30个班。其中,儿童班19个,成人班8个,妇女班3个,共1253人。1937年,短期民众义务小学撤销,学生并入当地保学内。仅剩成人夜校班6个,学员186人。
  1941年,民众教育经费由各区、乡自筹解决,民众学校停办,仅剩县城1所民众教育馆。
  农民夜校 1934年,县苏维埃政府教育部在每个村办起了夜校。开展群众性义务教育。课程有成人读本、算术、读报等,参加学习的达1.2万余人,有9361名授完初等教育,占总人口的14%。
  1950年冬,县贫农协会在城关镇办起第一所农民识字班,有学员37人。1951年,全县乡乡办夜校、村村办识字班,共办农民夜校153所,有3810人参加学习,义务教师159人;妇女识字班127个,3098人参加学习。
  1952年,成立广昌县扫除文盲委员会。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经验。各区配有扫盲专职干部1~2人,全县有专职扫盲教师35人。这年,全县有农民夜校277所,参加学习11494人(含读报组711人)。年底,有5所夜校转为常年性夜校,学员1680人。其中速成班1165人。扫盲班515人。扫盲专职干部6人、义务教师22人、优秀学员64人,受到团省委表彰。1954年,全县有农民夜校110所,学员2473人。当年,有440人达到小学毕业文化程度。1965年,农民夜校发展到508所(班),学员12600人,专职教师、义务教师508人。年底,有464人脱盲。
  1958年6月开展全县性扫盲突击运动,有40375名少年和青、壮年参加。摘文盲帽子的达35422人,占87.7%。此后,大炼钢铁,农村劳动力调动频繁,夜校无法坚持上课,致使40%已脱盲的人回生复盲。
  1960年,全县农民夜校1409所,其中:速成班1037所,小学班366所,初中班6所。学员29339人,占少、青、壮年总数的91.6%。城关镇及5个公社基本扫除文盲。
  1965年,每所完小协助当地办好1所重点夜校,并开设科技班,学习农业科学常识,学习应用文和珠算。全县有夜校728所。其中常年夜校147所,重点夜校32所。参加学习26341人,其中科技班328人,初中班305人,常年夜校学习有6632人。当年脱盲1800人。
  “文化大革命”中,夜校停办,文盲人数渐多。至1972年,全县12~45岁少青壮年52364 人中,有文盲16645人,半文盲16025人,占62.4%。
  1976年,全县工农业余教育机构逐步恢复。1979年,有夜校86所,学员2401人。1980年,全县15个公社(场镇)皆配齐扫盲专职干部。年底,柯树公社经赣州地区行署农民业余教育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核定符合规定的标准,成为赣州地区第一批基本无盲的公社,受到行署奖励。
  1982年12月,赣州地区行署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检查验收组,对广昌县农民业余教育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广昌农村61513名少、青、壮年中,非文盲人数54596人(其中脱盲3144人),非盲率达88.75%。1983年11月,赣州地区行署授予广昌县扫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江西省教育厅授予《扫盲先进单位》锦旗。
  1984年,县内兴办起一批农民业余科技班。这一年,全县有常年性夜校118所,学员2760人(其中农业技术初中班5所,学员110人);扫盲专职干部18人,义务教师215人。
  1985年下半年,开展农民教育工作检查,推广甘竹罗家村等地农民教师工作经验。全县农民夜校发展到155所,学员3675人,有义务教师374人。
  1986年,全县有农民高小班84所,学员2058人;农民业余初中3所,学员75人;各类技术培训班9所,学员414人;扫盲班3所,脱盲155人。
  1987年3月,在甘竹镇召开全县农民教育工作会议。是年,有农民夜校79所,学员1737人。为解决农民科技夜校教材,自编了《袋栽香菇实用技术》等5种小册子。在年终地区农民教育工作检查中获得好评。
  1989年,农民技术班学员346人结业。尚有常年性农民夜校20所,学员647人,其中,技术班220人,小学班357人,扫盲班70人。有义务教师55人。
  干部职工业余学校 1950年建立工人夜校1所,学员106人;妇女识字班1所,学员55人。1953年,成立广昌县干部职工业余学校。设9个班,学员296人,教职工20人,其中专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3人,义务教师15人。
  1958年,创办广昌县干部业余大学,县长兼任校长。招收本科专修班1个,学员203人;专科专修班1个,学员100人;函授班1个,学员58人。1962年,县干部职工业余学校更名为广昌县职工业余学校。有4个班,学员61人,其中县直属机关40人,龙井林场21人,有教师4人。
  1953~1963年,共开设102个教学班,参加学习职工3348人次,其中识字班557人次,小学班1461人次,初中班1330人次。全县职工中的文盲人数由80%下降到15%。
  1965年,县职工业余学校有6个班,学员208人,教师2人。1966年,业余教育中断。
  1976年,成立广昌县工农业余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教局内。县农机厂创办“七·二一”工人业余大学,有厂职工40人参加。各厂矿相继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共16个,学员687人。
  1981年,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4所,学员90人,其中高小班17人,初中班73人。
  1982年,强调搞好青壮年职工的文化、技术补课,将职工划为三类补课对象:一类为领导骨干、关键技术工作人员,必须补习语文、数学及自选一门课程;二类是一般工人,补习语文及自选一门课程;三类是勤杂工,补习语文。至1984年8月,全县共举行5次职工文化补课考试,参加考试的有4389人次,及格的有1580人次。693人由县教育局发给合格证书,其中一类人员268人,二类人员203人,三类人员221人。
  1984年,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高等教育成人自学考试。考试专业有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法律、会计、英语、汉语言文学。上半年参加考试52人,报考157科次,实考113科次,及格40科次,占35.4%;下半年参加考试37人,报考70科次,及格21科次,占29.5%。
  1985年8月,举行职工初中文化补课考试。是年,组织2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县154人参加马列主义基础、汉语言文学等6个专业自学考试,其中获单科合格证书的有135人。
  1986年,县总工会职工学校办长年班与短训班相结合的办学形式,全年总计有学员708人。有高中班、会计班、法律班、摄影班、美术班、音乐舞蹈班。1988年上半年,参加高等教育成人自学考试321人,报考课程837科次,获单科合格证书的161科次。下半年,参加高等教育成人自学考试213人,报考课程487科次,获单科合格证的93科次;报考中专自学考试91人,课程270科次,获单科合格证的126科次。1989年,全县报考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618人,报考课程1634科次,获单科合格证651科次。有14名学员达到大学专科毕业。至此,全县共36名学员通过自学、业余培训达到大学专科毕业。
  第三章教学第一节学制清以前,私塾、书院学制不定。
  1915年(民国4年),初等小学修业期4年。县高等小学堂为7年(初小4年,高小3年)。1925年,县高等小学改为6年(初小4年,高小2年)。
  1932年苏区时,列宁小学学制5年。
  1943年,县立初级中学学制3年。校内附设的简师部,学制4年。师资训练班修业期半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广昌各小学沿用“四、二”分段六年制。广昌初级中学施行三年制,春、秋季招生。1953年,实行秋季招生。
  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即全日制和半日制)办学方针,在办好全日制中、小学的同时,各公社创办了半日制的农业中学、耕读小学,或隔日制小学、早晚班等多种形式小学。
  同年,县初级中学改办成完全中学,实行初中3年、高中3年学制。
  1963年,在城关完小、赤水完小各2个班试行“五年一贯制”。
  1967年,贯彻“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指示,小学有五年制和六年制2种;小学附设初中班的学校,实行“小学五年,初中二年”的七年制;塘坊完小附设初中试行九年制。
  1972年,小学为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初中2年,高中3年)。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广昌分校学制由3年改为2年。
  1978年广昌中学初中部、1979年驿前中学初中部学制改为3年。1980年,全县初中(含附设初中班)均恢复三年制。1981年9月,广昌中学招收高一学生实行3年学制。1983年9月,赤水中学招收高一学生恢复3年学制。1984年9月,旴江镇第一、第三小学及赤水、头陂、驿前、甘竹中心完小招收新生实行六年制。
  1987年9月,全县小学恢复五年制,中学仍实行初中3年、高中3年学制。
  第二节课程设置清代私塾,对入学蒙童教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初读识字,后读《四书》(即《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和《五经》(即《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开讲习文。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初等小学堂有修身、经学、中国文学、算术、史地、格致、体育等课程。
  书院的课程除四书、五经外,还有“子”(《庄子》、《墨子》等)、“史”(《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等)。
  1915年(民国4年),县高等小学堂开设国文、算学、历史、地理、体操、图画、修身、读经、格致等课程。国文是教育部编的教材。其后,少数课程改名。1928年,小学初年级设有国文、算术、公民、习字、常识、图画、体育、音乐、三民主义;高年级除习字、常识外,还有英语、卫生、地理、手工。1935年,中山民众学校的课程有:国语(包括公民及常识)、算术(包括珠算)、乐歌、体育,高年级还有职业科目。
  广昌县1936年小学课程设置及每周授课时间表时间单位:分钟说明:原则上每30分钟为一节课。
  广昌县1942年县立初级中学课程开设情况表课时单位:节说明:上述为每周课时节数。
  1946年,初中三年级每周增设军训课2节,小学高年级增设珠算课1节。
  同年,中心小学和国民小学开设的课程共同的有:读书、作文、说话、算术、珠算、劳作、童子军训练、音乐。中心小学另有地理、历史、自然、图画习字、公民、体育;保国民小学则有写作、常识、美术。
  新中国成立后,在重视文化课程设置同时,重视政治、劳动课程开设,注重思想品德培养,开展勤工俭学,搞好劳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使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中、小学每节课时为45分钟。
  1952年,将国文改为语文,1955年,小学各年级增设手工劳动课。课间操、打扫卫生、课外活动均有安排。初中课程有:语文、数学(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英语、卫生常识、历史、地理、中国革命常识、体育、音乐、图画。1956年,小学语文增加阅读、作文、写字,初中语文分设汉语与文学2部分。
  1957年,小学各年级增设“周会”1节。中、高年级还增设农业常识1节。1958年,广昌中学在白田村创办农场、师生垦荒百余亩。1959年,将初中一年级算术课程下放到小学。
  1967年12月,中、小学虽陆续复课,但无课本,中学课程由17门减到6门。即毛泽东思想教育课、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革命文艺、军体、劳动。小学课程由10门减到4门,即毛泽东思想教育课、文化课、军体课、革命歌曲课。
  1972年,中、小学恢复语文、数学,开展“学工、学农、学军”。
  1974年,学校贯彻上级“教育要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培养人才”指示精神,中学开展“补缺门”活动,在高中毕业班举办农机、电机训练;其他年级增设农业技术、农业机械、会计、医药卫生等课程。对原有教材内容和课程安排,进行压缩,增加其他一些内容:物理课增加“三机”(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一泵”(水泵);化学课增加土壤改良、农药化肥;语文课增加小评论、应用文写作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学校秩序迅速恢复,课程设置走上正轨。
  1977年,小学各年级有语文、数学(算术改称数学课),每周增开1节少先队活动课。中学增开“农业机械”课。
  1978年,中学农机课改设生物课。
  1981年,为加强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法律常识教育,小学各年级增开思想品德课和劳动课,每周各1节。高年级恢复历史、地理课。把常识课改称自然课,并提前到三年级上;把图画课改称美术课。每节课时由45分钟减为40分钟。中学生物课改为植物课和动物课。高中实行文、理分科。
  广昌县全日制中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课时表课时单位:节说明:(一)为侧重文科的选修;(二)为侧重理科的选修。
  1984年,小学课程分设二类,凡未改制(五年制)学校,执行原教学计划;已改制(六年制)学校,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见下表)。计划中规定:劳动课在高年级开设;自然课改自然常识课;历史课改称历史常识课;地理课改称地理常识课。六年制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节)。每节恢复45分钟;课外活动每天为30分钟。
  广昌县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表 1987年9月,全县小学执行《江西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第一类教学计划》。同时,在中、小学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小学高年级使用《和小学生谈法制》;初中使用《法律常识》;高中使用《法律常识读本》。
  1988年9月,中、小学均使用省编教材。并普遍开设劳动技术课,教材统一使用省版课本。
  1989年9月,在甘竹镇中心完小开设健康教育课试点工作。1990年,在县实验小学试点。并作出于1991年在全县小学增设健康教育课的计划。
  第三节思想教育 1950年,学校开展以“抗美援朝”为中心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195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集中县城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进行为期1个月的思想改造。1953年,学校开始对学生加强劳动教育。1955年,在师生中进行“尊师爱生”的纪律教育。1957年,全县教师参加“整风运动”,寒假,教师集中县城进行反对右派的斗争,历时1个多月,47人错划为“右派”,12人被开除公职,24人被清理出教师队伍。
  1958年,在教师中开展反“三风”(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思想作风)和“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检查师生中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表现。组织师生参加兴修水利、“大炼钢铁”。开展向解放军学习,“大办民兵师”,实行军队建制,生活军事化。
  1960年,全县中、小学开展“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活动。
  1962~1963年,对师生进行阶级教育,开展访贫问苦,请“三老”(老贫农、老工人、老红军)作革命传统教育报告。组织师生开展社会调查,写“三史”(家史、村史、社会发展史)。开展学习雷锋和南京路上好八连活动,进行“兴无灭资”(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教育。1964年4月,县文教局以赤水初中、赤水完小进行“学习解放军,促进革命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试点。之后,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开展学习王杰的活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组织瘫痪,思想工作无从谈起。1968年,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批判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师生接受工人阶级、贫下中农再教育。
  1976年10月始,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批判“教师倒霉论”、“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想。1978年,学校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讨论。县文教局召开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红花少年”等竞赛活动。有1人被评为省新长征突击手,75名少年儿童被评为地、县红花少年。
  1981年,各校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内容文明礼貌活动。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评比竞赛活动。涌现出一批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全县表彰优秀辅导员40人、优秀少先队员98人、“三好”学生42人、优秀学生干部16人。
  1982年,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优秀班主任座谈会,提出今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新任务。各校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订立文明礼貌公约、文明礼貌用语;开展向蒋筑英、张海迪、张华等模范人物学习活动,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开展栽花植树、绿化校园、改变校容校貌活动。
  1984年4月,校内外辅导员各1人、优秀少先队员10人、“三好”学生14人、优秀学生干部5人以及3个先进学校、1个优秀少先队中队、1个少先队小队的代表,出席了抚州地区少先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1985年9月,县教育局召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10月,组织中、小学政治课教师观看特级教师思想品德课教学录像。1987年10月,组织师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
  1989年7月,组织师生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拥护党中央平息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组织中、小学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活动,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
  1990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演讲比赛,开展以“庆亚运、迎国庆、爱中华”为主题的体育竞赛和歌咏比赛;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热爱家乡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广昌英烈》、《红星照我上征途》等革命传统乡土教材,举办《我爱广昌这块红土地》征文比赛;向各校下发《老师爱生公约》;加强劳动教育,开展勤工俭学。
  是年,县委、县政府表彰了100名优秀教师、5个“学雷锋、树新风”先进单位和个人。县教育局和团县委表彰26名优秀辅导员,70名优秀少先队员和100名“三好”学生。受地区表彰的有:29名“三好”学生、9名优秀学生干部,6个先进班集体。此外,4名教师出席地区班主任工作经济交流会。
  是年,全县137所学校有128所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课达标学校有122所。 第四节教学方法私塾学规甚严,视“学以畏而成器”为信条。
  清光绪初年,塾师设馆盛行,学生入学前,由家长请先生替蒙童“发笔”,入学后为门生,先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每天教几行,先生带读,学生跟读,死记硬背,背不出受体罚,直到背出为止。到学《四书》时,开始学写毛笔字。
  清末民初,塾师因才施教,对年龄和天资不同儿童安排不同进度,学完《四书》、《五经》后,讲读诗文,开讲2~3年,再练习写文章。
  民国时期,一些私塾改办保国民小学,塾师充任保小学教师,教材不熟,教时多是照本宣科,读、背、“满堂灌”,对学生仍施体罚。
  苏区时期(1931~1934年),贯彻“教育与生产紧密联系着”原则,结合革命战争的实际,采取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管教管导,注重传授基础知识和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对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培养。废除体罚,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1951年,语文教学采用认字、解词、串讲方法,重点在读、写、背训练上;算术教学注重演算、推导公式。
  195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学习苏联凯洛夫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提出了新授课、综合课、复习课、练习课的“四种课堂教学类型”以及直观性、自觉积极性、系统性、量力性、巩固性的“五大教学原则”。在教学中运用组织教学、检查复习、布置作业的“三个教学环节”。从此,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成为制度。
  1956年,加强直观教学,使教学内容具体化、形象化。全县首次举办自制教具展览,各校选送语文、数学、生物、化学、历史、地理等科教具950多件。
  1957年,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针,着重抓好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1958年,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技术革命,大办工厂、农场。广昌中学结合教学与生产的实际,编写《写作知识》、《特种作物栽培技术》等乡土教材。开荒种地,种有水稻、黄麻、花生、红薯等。
  196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始学习毛泽东提倡的“十大教授法”,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提倡“少而精”,反对“满堂灌”教学原则。召开全县中、小学校教学改革工作会议,参观广昌中学、城关完小教学改革成果展览。
  1963年,强调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突破难点,精讲多练。县文教局收集25篇教学经验文章,编印成《经验点滴》发至各校。
  1964年,要求教师备课要“吃透两头”(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提出“抽象问题形象化、理论问题具体化、复杂问题简明化”教学原则,教学效果有提高。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课“闹革命”。次年,大搞“开门办学”,实行厂校挂钩,以社会为课堂,组织学生学工学农。
  1974年,学习外地经验,在6所小学8个教学班内进行数学“三算结合”(笔算、珠算和口算)教学法试验。之后,发展到数、式、形结合和整数、小数、分数结合的教学方法。次年5月,各公社完小自一年级开始全面实行这一教学方法。
  1978年,首先在广昌中学及旴江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试行电化教学。尔后,逐步推广到各公社所在地中、小学校。电化教学使教学生动具体、形象直观,促进教学质量提高。1980年,召开了电化教学汇报会。秋,在旴江一小一年级新生中,试行语文集中识、教、学试点。1983年,旴江一小自制语文《司马光》幻灯片,获国家教育部电教局一等奖。广昌中学制作的“F2艇外观模型”等在全省航海、航空模型比赛中,获三等奖。广昌二中一教师制作的蛔虫、钩虫在人体内发育史演示器获抚州地区教具制作一等奖、省参赛获三等奖。
  1984年,召开中、小学电化教学汇报会。时,全县中、小学有幻灯机65台,录音机55台(不含学校自购数)。广昌中学、旴江一小每个教学班都有电教桌、银幕、窗帘及幻灯片等电化教育设备,有专职电化教员。
  同年9月,县教育局在广昌一中和旴江一小,进行电化教学学科教学试点,经2年试验,学生成绩有提高。1986年,旴江一小一毕业班(试验班)在全县升学考试时,人均数学成绩86.3分,比普通班人均数学成绩高16.8分。
  至此,全县中、小学试行的教学方法有:发现法、尝试法、对比法、实验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拼音识字法、集中识字法、语文八步教学法、作文教学一条龙法、演示法、“三算”结合法。其共同特点: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课本为主线,将讲解为主变成读练为主,使学生多动脑、动口、动手,充分发挥学生思维能力,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学生智力开发。
  五节考试民国初年,县立高等小学堂考试制度较为健全,每学期均进行月考、末考。1936年(民国25年)后,各校均进行考试,且要求严格。主科、副科都要进行月考和末考,不及格要补考。学年考试2门不及格者留级,连续2次留级者,学校即取消其学籍。广昌初级中学创办后,亦有月考、末考。民国时期,中、小学评分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采用等第法,分甲、乙、丙、丁4等。甲等为优,乙等为良,丙等为及格,丁等为劣。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中、小学均有月考、期考。仍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升、留级标准是:学年考试后评定各门学科成绩,每门功课及格以上者,升级;2门主科不及格者,留级;1门科目不及格考者,补考。
  1954年,采用五级记分制:5分为优,4分为良,3分为及格,2分以下不及格。操行成绩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出“优、良、尚可、劣”的等级评定。1956年,恢复百分制记分。
  1964年,规定中、小学生考试分平时考查、期中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评定和毕业评定5种。规定每学年留级人数不得超过学生人数5%。还规定:小学中凡学习勤奋、成绩特别优良,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符合上一个年级水平者,经批准,可以跳级。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监考,升学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择优录取。报考高等院校,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组织考试,地区分别设立考场,择优录取。报考中等学校,由省统一命题,地、县组织考试、阅卷,择优录取。“文化大革命”中视“考试”为对学生的“管、卡、压”而被废除,不分学习好差,统统升级。1970~1972年,实行考试制度改革,采用开卷考试办法。考试时,学生可以看书,可以讨论。高、中等学校招生,改为推荐选拔。3年中,选送升入大学42人,升入中专96人。1973年,高、中等学校招生,改推荐选拔为考试与推荐相结合办法,但考试仍流于形式。至1976年,这类形式升入大学的学生126人,升入中专的147人。
  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小学考试科目只语文、数学2科,其他为考查科目。一律采用闭卷考试。全国大、专院校和中专,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各中学也恢复原有考试制度。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1979年,县文教局对小学学生考试和升、留级作出明确规定。规定中指出:小学毕业升初中,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各中学组织监考、改卷,并做好录取工作。
  1983年始,大、中专招生由分别考试录取改为“一条龙”考试录取办法,并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预选、体检,合格者才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把招收初中毕业生中专招生考试与初中升学考试结合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87年,县教育局推荐部分优秀教师参加省教育学院、抚州师专招生考试。
  同年,中等师范招生办法进行改革,为照顾边远山区,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其招生指标占全县中师招生指标20%,其录取分数线可以低一档。
  1987年,取消预考,实行大、中专分卷考试。当年,报考大专302人,录取59人,占19.5%;报考中专417人,录取48人,占11.5%。全县初中毕业参加升学考试的1506人,录取到小中专98人、高中449人、职业高中139人,共689人,占考生总数44.5%。全县小学毕业生参加升初中考试考生3690人,录取2353人,占考生总数63.77%。
  1989年,报考大、中专考生529人,录取于重点院校3人、本科11人,定向录取1人(大专);录取于省属专科4人、地属专科13人,定向录取19人。大专各层次共录取57人。中专正常录取2人,定向录取9人,照顾特困乡录取3人,共录取14人。大、中专合计录取71人,占考生总数的13.42%。
  是年,抚州地区下达广昌中师、小中专指标93个,其中,初中毕业生考取中师50人,录取分数线为486.5分(照顾特困乡录取分数线为389.5分),民办教师考取中师22人,录取分数线为169.5分,录取于小中专学校21人,录取分数线为488.5分。
  1990年,报考普通高校考生629人,录取于重点院校7人,一般本科13人,大专38人,中专14人;报考中专及高中考生1338人,中师录取55人(其中民办教师22人) 卫校录取16人,其他中专录取8人,普通高中录取400人,职业高中录取150人。
  1970~1990年,广昌为全国大专院校输送新生889人,为各级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1301人。
  第四章教师队伍第一节来源明、清时,社学教师(原称先生)由县署选聘,书院教师由当地绅士选派,私塾教师由学生家长聘请。
  民国时,私塾仍由学生家长聘请。学校校长由政府委任,教师由校长聘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苏区时,教师由政府选聘。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教育部培训教师百余人,分配到区、乡小学任教。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来源有多条途径,教师种类有多种类型。
  一、公办教师公办学校的教师一般由国家分配。其来源主要靠国家办的师范院校,也有其他一些途径。
  1949年10月,留用原有小学教师50人,中学教师3人。1950~1951年,县教育科举办小学教师讲习班,培训教师百余人。
  1952年始,有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广昌任教。
  1952~1953年,由宁都专署文教科从宁都师范小学教师训练班学习的瑞金、石城、宁都、于都、兴国和广东等外地学员中分配150人到广昌中小学任教。
  1961年,县初师班34人毕业,分配到小学任教。1965年7月,广昌参加宁都师范师资训练班4名学员毕业,分配到学校任教。
  1979年始,在公办退休教师顶编招工补员中,安置其子女任教,至1984年,共安置217人,其中,中学15人,小学202人。
  至1984年,从民办教师、民办全公助教师和长期顶编代课教师中,吸收448人为公办教师;从退伍军人中,安置转为国家教师10余人。同年12月,安置中年骨干教师子女就业,补员为全民合同制工人任教4人。
  1985~1987年,安排公办退休顶编招工补员94人。1986~1987年,安置退伍军人任教7人。1985~199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广昌任教的共706人(含1981~1983年194人)。
  1985~1990年,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73人。
  1990年,全县公办教师1476人。
  二、民办教师民办教师主要从农民和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中选拔。由村委会(生产大队)推荐、乡镇(公社)审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担任中、小学民办教师。
  1953年,始有民办教师1人,在小学任教。此后,民办教师逐年增加,到1965年有147人。
  1968年,大批公办教师下放,吸收民办教师174人。1969年,增至610人。
  1984年,全县民办教师达805人,占教师总数45.3%(其中,小学774人,中学31人)。1985年为817人。1986年,全县民办教师775人。其中,发给合格证176人,过关考试合格213人。1989年,有民办教师654人。
  1990年,有民办教师274人,其中获教师合格证的268人。
  三、代课教师分顶编代课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顶编代课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使用,临时代课教师由学校自行聘请。
  1971年,全县有代课教师49人,其中,小学31人;中学18人。1979年,中学有代课教师36人。1983年,小学代课教师128人。1985年,中、小学顶编代课教师5人,临时代课教师86人。1990年,有代课教师36人。
  二节结构一、幼儿园教师 1949年10月全县仅有1名女教师,1953年增至7人,其中中专、高中各1人,初中3人,小学1人。1958年正值“大跃进”,兴办幼儿园一哄而起,教师猛增至118人,内有民办教师113人。1961年,多数幼儿园随着农村公共食堂解散而解散,仅留下18名女教师。至1975年“文化大革命”前夕,教师又减至4人。1980年幼儿事业开始发展,1984年,教师增至31人(女),其中中专2人、高中1人、初中21人、小学7人;教龄有5年以下10人,6~10年10人,11~15年6人,16~20年4人,26~30年1人。
  1990年,幼儿教师42人(女),其中专任教师41人,公办教师12人,学历具有中专程度21人、高中17人、初中4人。
  二、小学教师 1953年全县教师406人,其中:公办405人;女17人;外籍教师217人;具有大专学历2人,中专18人,高中67人,简师45人,初中203人,小学27人。1956年增加教师104人,均是初中文化。1965年始办耕读小学,教师相应增加。是年,全县教师585人,其中公办454人;教师文化程度也有提高,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277人。
  1970年前后,抽调小学骨干教师到初中任教,小学教师文化程度随之下降。1971年,具有大中专(含高中)学历280人,占总数34.36%,比1965年下降12.99%;而小学文化程度教师增135人。1975年教师文化素质继续下降,当年有大专5人,中专164人,高中214人,仅占教师总数30.11%。1978年始,教师文化素质呈上升趋势,是年共有教师949人,高中以上文化上升至34.77%,1981年再次上升到46.9%(大专7人,中专238人,高中268人)。
  1984年,全县小学教师1260人,其中中专263人,高中594人,初中345人,小学58人;教龄具有5年以下416人,6~10年240人,11~15年264人,16~20年139人,21~25年128人,26~30年49人,30~35年24人,2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高、初中76人,小学6人。
  1985年,全县小学教师1340人,其中中共党员84人,共青团员271人,党团员占总数26.49%。
  1990年,全县小学教师1141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女教师403人;公办教师795人;具有中专(含中师、高中)学历827人。
  三、中学教师 1946年(民国35年),中学专任教师19人,其中:受中等学校检定合格2人,中等学校毕业17人。1949年5月,有中学教师20人,其中专任教师13人。
  1952年,有中学教师12人。其中:专任教师10人;民办教师2人;外省籍2人,外县籍6人,本县4人,外籍人数占总数66.67%。大学文化程度4人,占总人数的33.33%;高中文化程度6人,占总人数50%。1953年,增加外籍教师5人,外籍教师占中学教师总数76.47%。1958年,外籍教师24人,县籍教师6人,分别占中学教师总数80%、20%。
  1960年,始有中学女教师1人。中学教师中有大学程度28人,占中学教师总数41.79%。是年,中学教师总数67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公办55人,民办12人。
  1965年,有中学教师98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公办85人,民办13人;男94人,女4人;外省籍60人,外省籍教师占总数61.22%;大学程度32人,占教师总数32.65%。
  1971年,中学教师猛增至291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64人。1975年,中学布局调整后,教师为264人,其中,大学程度98人,占37.12%。
  1976年,中学教师321人,其中专任教师221人。专任教师中,初中教师183人,高中教师38人。1979年,中学教师365人,其中,专任教师250人。专任教师中,初中教师198人,高中教师52人。
  1981年,中学教师378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公办教师361人,民办教师17人;男309人,女69人;外籍教师234人,占总数的61.9%;大学程度89人,占总数的23.54%。
  1984年,中学教师451人,其中,专任教师311人;公办教师420人,民办教师31人;男354人,女97人,外籍教师259人,占总数的57.43%(中学教师中有154人,中专138人,高中19人);教龄5年以下115人,6~10年64人,11~15年29人,16~20年20人,21~25年45人,26~30年25人,30~35年12人,36年以上1人。2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中有大专以上43人,中专37人,高中3人。
  1985年中学教师中有中共党员69人,共青团员138人,党团员占教师总数31.58%。1989年,有党员134人,共青团员189人,党团员占教师总数50.6%。
  1990年,全县有初中教师463人,其中:专任教师365人;女教师95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毕业的15人、专科毕业的192人,本科专科肄业的157人、中专毕业的1人。有高中教师88人,其中:专任教师88人;女教师1人;本科毕业的18人,专科毕业的69人,中专毕业的1人。县职业学校教师29人,其中:专任教师20人;女教师4人;本科毕业的1人,专科毕业的10人、本科及专科肄业的5人、中专(含中师)肄业的4人。县教师进修学校有教师17人,其中,女教师5人。
  第三节进修一、短期培训短期培训,时间长短不一,长则1年、半年,短则半月、1周。
  1932年7月,县苏维埃政府在县城举办列宁师范训练班,由区苏维埃政府保送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雇农参加,每期学习2个月,先后共办3期,每期百余名。
  1936年(民国25年),县39名小学教师参加第8行政区宁都师范附属小学师训班学习。1939年,县99名学员参加第8行政区小学教师暑期讲习会,时间4个月。结业及格者38人。成绩是:甲等3人,乙等9人,丙等26人。1948年7月,县教育科举办暑期学习会,时间1周,参加的有国民学校校长43人。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1年,县教育科在县城力行斋(今县教育局址),举办小学教师暑期讲习班,每期时间1个月,共培训教师百余人。此后,每年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学习政治、业务。
  1958年,在县城城隍庙(今旴江镇址),首次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时间10天,学员百余名。1959年,在县城举办第一期小学师资培训班,时间4个月,学员40人。次年,举办第二期,时间4个月,学员60人。1961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对全县小学教师进行培训,共办5期,每期1周,共培训215人。1969年,举办一期教师培训班,时间20天,学员40人。1970年5月,在驿前中学举办中学数学教师训练班,时间7天,学员12人。1971年3月起,县教育学校共举办民办教师短训班,每期2个月,学员共120人。
  是年6月,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举办小学干部学习班,开展“批修整风”,历时半个月。
  1972年,公社教师培训小组长3人赴南康、6人赴瑞金参加赣州地区教育局组织的培训,时间各为20天。
  同年9月~1973年,县教育学校举办英语、文艺教师培训班共3期,每期时间1年,学员97人。1973年5~8月,县教育学校举办教师短训班2期,每期40人,时间2个月。1980年1月,县教育学校在广昌“共大”举办顶编补员的教师培训班,学员40人,时间20天。
  1981~1984年,县教育学校举办顶编补员教师培训班共3期,每期半年,共培训学员150人。同时,还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辅导员培训班及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小学语文、算术等单科培训班,学习时间每期半个月,参加培训教师共160人次。
  1985~~1987年5月,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教师培训班6期,每期2~5个月不等,学员共270人。7月,首次举办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辅导班,有103人参加。
  1988年10月~1989年10月,举办学校管理培训班共4期,每期约半个月,参加学习的有乡(镇)村完小负责人共167人。1990年,举办德育教学学习班2期,共85名政治教师参加。
  二、在职进修 1958年,县成立函授组,选聘兼职函授教师34人。各公社配有初级函授辅导员共29人、中师函授辅导员32人、师专函授辅导员9人。同年10月,开设中师、初师语文函授班,学制各一年。全县参加初师函授教师74人,中师函授教师155人。
  1959年1月,开设师专函授中文班,学制一年,参加学习的教师36人。是年,参加中师语文函授结业考试的教师155人,最高92分,人均62.7分,及格以上有113人。
  1961年,参加华东师大函授44人,江西师院94人,中师199人,初师147人。1962年,参加中师函授教师256人,其中语文210人,数学46人。参加省教育学院和华东师大高师函授教师95人,其中中文系84人,数学系11人。
  1963年,参加师专和中师函授的教师共284人。1964年,参加中师函授的教师236人,其中语文191人,数学45人。参加高师函授的91人,其中华东师大18人,省教育学院73人。
  1965年,参加省教育学院函授教师50人。1966年初,参加高师函授中文已毕业的教师13人。“文化大革命”中,函授中断。1978年,参加高师函授的教师60人。
  1984年,中师函授进行整顿。整顿前,全县参加中师函授的教师605人。其中,79级200人,语文结业157人,数学结业43人;82级405人,语文结业142人,数学结业263人。整顿后,全县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学员减少到139人,其中,79级81人,语文25人全部结业,数学56人,结业43人。82级58人,语文41人,数学17人。这些学员由赣州师范函授全部转入南城师范函授。
  1986年,参加高、中等师范函授学习教师58人,参加电大学习50人。
  1988年10月,中国电视师院江西分院首次招生,广昌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学习21人,中、小学教师报名参加高等师范中文、数学、英语等专业学习100人。 1990年,参加电视师院中师学习13人,高师52人。同年,教师参加高等学校成人自学考试525人,报考科目有17门共7017科次,有64人毕业,2405科次结业;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成人自学考试125人,报考科目有5门共750科次,有15人毕业,200科次结业。
  同年,全县有“五大”(职业大学、广播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毕业生300余人。
  三、离职进修 1961年始,选送中、小学教师离职进修。至1963年,参加进修教师110人,其中,中学教师21人,小学教师89人。
  1977年,选派江西师大进修的教师1人,省教育学院2人,省医学院2人。1983年,选送华东师大进修的教师1人,赣南师专1人,南丰电大2人。
  1984年,参加进修的有:省教育学院3人,江西农大1人,广州外语学院1人,抚州师专1人,南丰电大4人,县教师进修学校45人。1985年,参加进修教师共16人。组织上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学习条件,给予支付学费(每人200~900元不等),给予伙食补助;另请代课教师。
  1986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小学教师,首届中师学员45人毕业;第二届中师学员51人入学。同年,中学教师22人离职在江西师大、江西教育学院、抚州师专等院校进修。
  1987年,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三届中师学员35人入学。中、小学教师42人离职参加江西师大、江西教育学院进修。
  1988年8人,1989年3人,1990年中、小学教师共5人离职参加江西师大、江西教育学院、江西省委党校、抚州地委党校、抚州师专等院校进修。
  第四节待遇一、参政议政 1945年(民国34年)12月,广昌县立初级中学校长李青被选为省参议会候补参议员。1947年,县私立复兴小学校长被选为县参议会议员。
  1950年,广昌尖峰完小校长李青(后任城关完小校长)当选广昌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李青还被选为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后连续当选县第二、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和第三届人代会常驻会办公委员。
  1963年7月,召开广昌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广昌中学教导主任熊金梧当选省人大代表。
  1952~1963年,教师被选为广昌县第一至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有7人次。
  1980年12月,在广昌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有3名教师当选为县人大代表。1984年7月,广昌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8名教师当选为县人大代表。1985~1989年,教师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的有16人次,其中1名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0年,教师中任县政协副主席1人,委员16人;任省政协委员1人;当选县人大代表8人,其中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1人。
  二、尊师活动 1981年3月,中共广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为36位老教师举行庆祝广昌县光荣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师大会。会上,为老教师赠送纪念品。会后,县委、县政府领导与老教师合影留念。5月,开展全民性的“文明礼貌”活动,开展尊师活动。1983年12月,中共广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纪委、县政协和县总工会组成教师慰问团,向坚持山区工作15年以上的公办和民办教师进行慰问,发给慰问信,赠送慰问品。1984年,省人民政府向全县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了“从事教育工作30年荣誉证书”。1985年春节,县委、县政府召开慰问教师大会。9月10日,召开第一个教师节庆祝大会,县委、县政府给百余名优秀教师赠送棉毯。1990年9月10日,各乡(镇)、村都召开庆祝会,行政领导与教师一道欢度第六个教师节。
  附: 省以上优秀教师名单陈国生 1979年获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吴绍辉 1981年被国家教委评为“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获金质奖章邹庆祥 1982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揭菊金 1982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符英 1984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黄战英 1984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李井秀 1984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龙燕成 1985年获“全国优秀裁判员”称号谢炽安 1985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符德义 1985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陈国生 1985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刘雪萍 1985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陈显汉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姜朝宇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陈国生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三、工资津贴明、清社学先生,由县库支给适当学谷。私塾先生讲学钱或学谷多少,均由双方面议。白水乡(今赤水镇)私塾,每馆(学期10个月)每生缴学钱银洋4~10元,每月交米1桶,油盐各1斤。
  民国时期,私塾先生的讲学钱数额,仍由双方面议。
  苏区时,1933年前,教师土地享受代耕。1934年,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其土地仍享受代耕,并免费在公家医院治病。
  1936年(民国25年),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32元。1942年,增至34.9元。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民办教师工资为工分制,按当地分值计发,国家补助少部分;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与国家机关干部相同,1987年起有差异。
  1974年12月,国家提高对民办教师的补助,其中42元作会议伙食补助,8元作为民办教师福利、医疗。
  1979年11月,开始对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规定按班级学额发给。51人以上班级:中学6元,小学5元;50人以下依次减少。1980年,经费困难,班主任津贴停发。
  1984年1月,恢复班主任津贴制度。
  1986年1月始,公办教师增发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工龄津贴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教龄津贴按工作年度计算,即5~9年3元,10~14年5元,15~19年7元,20年以上10元。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均列入工资表,按月发放。
  1987年1月,实行中学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保健津贴制度。其标准:专职化学实验教师和实验员每人每月6元。
  县委规定,在指定的61个村委会任教的国家教师(含全民所有制合同工)工资可向上浮一级。
  1988年10月,全县中、小学公办教职工工资标准提高10%。
  第五章教育行政第一节机构一、县主管机构宋代,设县学公署。
  明代,县衙设教谕、训导。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县学务局改称劝学所,设字务总董1人,劝学员1人。
  1912年(民国元年),县设教育公所,有主任1人,劝学员1人。次年,主任改称所长。1925年,劝学所改称教育科。设科长1人,视学员1人。1927年,改称教育局,视察指导员改称督学。
  1931年,县苏维埃政府设文化部,管理文化教育工作。1932年8月,改称文化教育局。
  1935年,设广昌县教育局。同年6月,县教育局撤销,在县政府内设第三科,管理教育和建设事务。1940年,第三科改称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2人,科员2人。
  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教育工作。1990年,县教育局内设秘书股、教育股、电教站、教研室、招生办公室,共有职工30人。
  二、乡级管理机构苏区时,乡设教育委员会。
  1938年(民国27年),区设民教指导员1人。1944年,撤区设乡,乡内设文化干事1人。
  1952年,区内设文教助理员1人,乡设文教主任1人。
  1958年8月,人民公社内设文教干事1人。
  1968年10月,公社及大队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进驻学校。次年,公社成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公社设教师培训小组,有组长、会计各1人。
  1978年,培训小组改称辅导站,设主任1人,会计兼扫盲专干1人。1982年,撤销公社教师辅导站,恢复公社中心完小。
  1987年,各乡(镇)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统管全乡(镇)中、小学教育工作。
  第二节人事管理一、干部任免宋绍兴年间(1133~1162年),县学署由朝廷派学官任职。
  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县学教谕、训导由县衙委任。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堂堂长由县衙委任。
  1924年(民国13年),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校长,经劝学所呈报县知事委任。1941年,平西镇(今旴江镇)、白水镇(今赤水镇)、甘竹乡、头陂乡4所中心国民小学校长,由县政府委任,其他联保中心国民小学和保国民小学校长,均由当地乡、保长兼任。
  1942年,县立初级中学创办时,校长由省教育厅提名,报省政府批准委任。
  1950年,县初级中学校委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秘书兼任,副主任由县长提名,报宁都专署审批,由县长任命。1953年,县初级中学校长,由省人民政府审批,由省长任命。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小学校长、辅导区主任由县政府任命。
  1959年,完全中学、初级中学正、副校长由赣州行政公署任免,公社完小校长,由县人委任免。
  1964年,全县6个辅导片主任由县文教局呈报县人委任免。
  1972年,完中的革委会正、副主任,由中共广昌县委任免;教导、总务主任及公社教师培训小组长、初中革委会主任,由县革委政治部任免;初中革委会副主任、完小革委会主任由县革委政治部教育组任免;初中、完小的教务、总务组长,由公社革委会任免。
  1973年,初级中学正、副校长由县革委政治部任命。1974年,完全中学校长由地委组织部任免,副校长由县委任免。
  1978年,公社教师辅导站主任、初中及完小校长,由县委组织部任免,副校长由县文教局任免。
  1981年,完中校长由县委研究,报地委组织部审批,由县政府任免;副校长由县委审批,县政府任免;完中教导、总务主任、初中和完小校长,由县人事局任免。
  1983年,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完中校长由县委任免;副校长和教导、总务主任及初中校长,由县委组织部任免;完中副教导、总务主任、初中副校长和小学正、副校长、教导、总务主任均由县教育局任免。
  1985年7月,各乡(镇)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按学校副教导主任配备干部,参加校务会议;也可聘请副校长或副教导主任兼任。
  二、教师管理考勤、考核 1936年(民国25年),成立广昌县小学教员登记委员会,负责对小学秘师文化知识、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品格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登记,实行命题考试,合格者由县政府发给合格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坚持以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在政治思想方面,教师每年年终都进行一次年终鉴定,民主评定优劣,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教学业务方面,则由学校配合县教育主管部门,检查课堂教学效果,抽查学生成绩,组织统一考试,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衡量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1978年12月,县文教局对全县公、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进行一次文化考试。小学教师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中学教师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1982年11月,县教育局再次对全县554名民办教师进行政治、业务方面考核。合格185人,基本合格270人,不合格29人。对合格、基本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分别颁发《任用证》、《试用证》。对不合格者,给予妥善安置。
  1983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广昌县中、小学教学责任制》,对教师考勤,作出明确规定。
  1987年起组织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9年5月,成立广昌县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领导小组。至1990年,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累计,小学(含幼儿园)715人,参考987科次,及格412科次;中学193人,参考314科次,及格116科次。
  职称评定 1987年10月,县教育局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中、小学教师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中学教师463人中有407人申请参加职称评审,评审出高级教师18人,占申请总数4.4%;一级教师89人,占申报总数21.8%;二级教师152人,占申报总数37.3%;三级教师67人,占申报总数16.5%。小学教师748人中有534人申请参加职称评审,评审出高级教师119人,占申报总数22.3%;一级教师241人,占申报总数45.1%;二级教师119人,占申报总数22.3%;三级教师1人。
  1990年12月,全县中学有高级教师25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203人,三级教师186人;小学有高级教师131人,一级教师266人,二级教师465人,三级教师1人。
  落实政策 1978年12月,县文教局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对教师中历年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凡是审查结论不当的和冤、假、错案,均进行重新调查核实,逐件逐个予以纠正落实。
  1979年,为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的教师47人予以平反,恢复名誉,重新安排工作。同时,为1968年“三查”期间,受冲击教师167人予以平反,销毁原材料,恢复名誉。
  1980年,复查教师中的历史旧案,为2名教师纠正错案,给16名教师落实政策,作妥善安排。
  第三节教育经费一、财政拨款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县衙拨给儒学项下连俸、薪银共二百二十六两二钱四分。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县衙拨给儒学项下俸、食银共一百三十四两四钱。
  1935年(民国24年),教育经费20496元,人均5.61元。1947年,教育经费4987.7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5.86%。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1952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13.13万元,每生平均18元。1956年为28.06万元,每生平均20元。1961年,国家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县财政仍拨给教育经费32.8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8%,平均每生32.8元。
  1979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93.76万元,平均每生38.05元。
  1982年,兴建广昌二中校舍,财政拨给5万元。
  1984年,县财政拨给的教育经费155.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2.79%,平均每生41.27元。
  1952~1984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总额1898.46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17.09%。
  1982~1988年,县财政为广昌二中兴建校舍累计拨款25.5万元。
  1985~1989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总额为1403.8万元,占县财政同期总收入34.74%。
  1990年,县财政拨给教育经费总额为398.26万元。
  二、乡镇投资明、清时,社学教师,由地方库支给适当学谷。
  民国时期,保甲都要负担所在学校一定经费。1939年(民国28年),各乡、保投资就达5220元,占全县教育经费50.1%。
  新中国成立后,民办教师低工资(国家只补助小部分)和农村小学校舍兴建、修缮及教学设备购置,主要由乡镇投资解决。
  1976年,乡镇用于民办教师的工资支出总计16.63万元。1984年增至25.4万元。
  1981~1984年,各乡镇修建校舍共300余间,面积1.32万平方米,添置、修理课桌凳1500多套,乡镇投资30.8万元。苦竹垦殖场投资5.1万元,为苦竹完小新建2幢教学用房,添置课桌100多套、办公桌20多套。
  1985年,全县乡镇投资用于校舍修建34.4万元,添置课桌6.2万元,仪器设备0.6万元,民办福利0.2万元。至1990年,全县乡镇投资用于校舍修建244.34万元,添置课桌28.54万元,仪器设备7.66万元,民办福利22.48万元。
  三、社会集资明代时,县人吴琼置学田120石;何源在清真隐寺置学田170石;黄昭捐学田50石;罗良俊捐学田100石;知县张汝霖清理出被侵占学田额40石;知府邹鸣雷、知县庄日宣置学田31石;罗万程捐学田80石;饶时举捐学田250石。
  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教谕陈翰廷置学田8石;康熙间(1662~1722年),饶世翰呈送社学208石,兴办书院;乾隆五十七年(1794年)二月,知县陈纯士偕县人饶文涛集资建吁源书院,历时3年竣工。
  1935年(民国24年),改办保学,规定从公堂、祠堂产项下提取十分之六拨充,保或联保也要负担改办教育经费。1941年,全县自筹教育经费7200元,其中县、保各半,为改办24所保学之资。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群众办学,在自愿的原则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献工献料,修建校舍,添置设备。
  1982年,广昌二中选址长嵊山地兴建校舍,县经委所属各厂集资6万元。
  1984年,县人民政府实行集资办学。县城各单位集资3.5万元,农村集资50万元,合计53.5万元,占全县教育经费34.4%。
  1981~1984年,赤水回辛、甘竹答田大队自筹资金7万元,兴建砖木结构校舍;头陂龙港、赤水杨坊、驿前下王大队,筹集群众资金、发动群众献工献料,都兴建造价2万元以上的砖木结构校舍。
  1985年,全县社会集资34.73万元。至1990年,全县社会集资累计249.07万元。
  四、收学杂费学校收学费标准,按上级规定。学杂费由学生于开学报名时缴纳。
  1963年学费标准(按每人每学期算,下同):高中4.5元,初中3.5元,高小2.5元,初小2元。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烈军属、工农子女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减收或免收。减免比例:农村审、小学不得超过应收总额10%,县城中、小学不得超过20%,学杂费上缴比例:县城小学60~70%留校使用,农村小学全部留校使用;12个班以下的中学留50%,13个班以上的中学留40%。其余上缴县文教局统一掌握使用。
  1964年,学杂费减免比例作了调整;农村中、小学不得超过应收金额20%,县城中、小学不得超过15%。
  1972年,学费标准:县城和工业区中学生(含附设初中班)不分高、初中,每人2元,小学1.50元,农村中学1元,小学0.5元。次年,县城和工业区高中生3元,初中生2元。
  1974年后,收缴学杂费不上交,留校使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工农、烈军属及“五保户”子女入学,可适当减免。其比例,不得超过应收总额20%。
  1981~1983年,全县共收学费3125.56元。1984年学费标准:高中4.5元、初中3.5元、小学2.5元;中学在校住宿生每人每学期交水电费2.5元,在校自习生交电费1.5元,在校用膳的交搭膳费1.5元。是年,全县收学杂费1607.58元。
  1985年后,各校收费标准不够统一,金额逐年增加。全县中、小学收学杂费合计:1985年9.5万元,1986年14.35万元,1987年16.5万元,1988年15.1万元。
  1989年8月,县政府统一收费标准。学杂费(每生每学期):县城中学(包括职业学校)高中收学费15元,杂费17元;县、乡、镇初中收杂费20元。县城小学(包括羊面岭小学、顺化小学)收杂费15元;乡、镇小学收杂费10元;村完小收杂费5元。当年,全县中、小学收学杂费46.3万元。
  五、勤工俭学 1957年,小学高年级以上的班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节)。学习农业生产知识,接触农业生产实际。
  1958年,广昌中学在离校4公里的白田村创建农场,师生垦荒百余亩。赤水初中在离校5公里的葛藤排建农场。全县创办的8所农业中学,开展勤工俭学,经费做到自给或半自给。“共大”广昌分校,在校学生由校供给膳食费、书费和医药费。1959年,驿前农中农副业收入达4000元。
  1961年,全县中、小学共建立农场或实验园地192处,水、旱地378市亩,全年勤工俭学纯收入1.6万元,占当年教育经费的5%。
  1969年,校办小工厂、小农场盛行。有文化用品厂、教学仪器厂、农药厂、水稻杂交良种场、白莲良种培育场等。1974年,县共大创办木芯厂、砖瓦厂,年工业产值1.5万元。1976年,县共大、城关一小校办工厂年产值共2.3万元;尖峰初中校办茯苓菌种厂,年纯收入2000元。
  1977年,全县中、小学有小工厂、小农场358个,耕地477市亩,年产稻谷10万公斤。农副业总收入11万元,工业总收入1.8万元。驿前中学师生动手建校舍7幢,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总造价20余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万元),受到赣州地区行署表彰,被授予“红旗学校”称号。1978年,尖峰初中茯苓菌种厂培育出1个重达40公斤茯苓,送到赣州地区教育科研成果展览会上展览;是年,学校勤工俭学收入达4000元。
  1980年,全县中、小学有小工厂3个、小农场105个,有水田295市亩、旱地147市亩、果林面积773市亩,工业产值收入1.8万元,农副业收入4.2万元。1981年,勤工俭学总收入8.7万元,占教育经费7.47%。
  1982年,驿前初中产的白莲参加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成果展览会展览。此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出现退田和土地出租现象,勤工俭学活动受到影响。
  1984年,普通中学勤工俭学纯收入6265元,平均每生0.99元;小学勤工俭学纯收入13572元,平均每生0.96元;农(职)业中学勤工俭学纯收入10115元,平均每生31.41元。
  1985年,头陂乡各校开展“小秋收”活动,共拾稻穗0.9万公斤。
  1986年6月,县教育局召开全县勤工俭学工作会议。是年,勤工俭学总收入1.58万元。此后,逐年增长。1987年为3.38万元,1988年为5.27万元,1989年为8.1万元,1990年为10.5万元。
  勤工俭学收入,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按下列原则掌握使用:50~60%用作添置教学、生产设备;30%用于学生困难补助或减免学生学杂费;10~20%用于师生公共福利事业。严禁用勤工俭学收入请客送礼或借支、挪用。
  广昌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表单位: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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