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722 |
颗粒名称: | 三、全面分田分阶级 |
分类号: | E297.2 |
页数: | 2 |
页码: | 735 |
摘要: | 1931年1月,中共广昌县委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即刻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分田斗争。苦竹、柯树、甘竹地区维持原分田结果,其他各地以自然村为单位登记,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划分农民、地主等家庭成分,没收地主、官吏和祠堂会社土地,采取补足办法,平均分给农民。土豪劣绅、官吏与道士、神婆、流氓、赌棍等,均未分给土地,只有驿前,将下等田分给土豪。同年4月,城区、头陂、新安、白水、贯桥、驿前等地基本完成分田,各地农民人均分得土地1.5~4市亩不等。接着因国民党对红军发动第二次“围剿”,分田只得中止。4月中下旬,国民党军队占据广昌,逃往外地的土豪劣绅卷土重来,迫害农民。土地分配后,苏维埃政府颁发临时土地证。 |
关键词: | 广昌县 苏区 分田分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