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666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苏区、新中国成立后兵役制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3 |
页码: | 713 |
摘要: | 同时也实行个别动员参军。兵员条件必须是有选举权、身体健康的工农分子。凡是阶级异己分子不能当红军。当年4月即有一批赤卫队员、游击队员编入红军,参加第二次反“围剿”的战斗。1932年9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后,全县把补建、扩大赤卫队、少先队列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并“加紧全体工农群众的武装教与训练”,而后输送“到红军中去参加前线作战”。1933年2月,中央号召“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全面开展“冲锋突击扩红竞赛”,部分区模范营、模范少先队整排整营地编入红军。 |
关键词: | 广昌县 兵役制度 苏区 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