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66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宋至清代兵役制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1 |
页码: | 711 |
摘要: | 一、世兵制宋代兵员“选于户籍或应募”,沿袭前代世兵制。明代,广昌编刘、幸、胡、魏、揭、李、唐7姓之民为“兵户”,计262户,2013人,隶建昌军所。“子孙世世执役,谓之长生军”①(①《江西要览》卷十六《兵卫》。)。清代屯卫及谪戍人也编为“军户”。 一、募兵制宋代至清代亦实行募兵。应募者自行报名入伍。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县内“招募民壮就本处官司率领操练,遇警调用”;正德间(1506~1521年)照粮编丁,每粮25石编充机兵1名②(②清同治《广昌县志·武事附》。)。清代咸丰以后招募民勇守县城,名曰“防军”。 |
关键词: | 广昌县 兵役制度 宋至清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