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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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612
颗粒名称: 奖励
分类号: C97
页数: 2
页码: 690
摘要: 1957年起,实行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制度,当年受县政府奖励有265人。此后一直未坚持。1982年才得以恢复,是年有266名国家工作人员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受到奖励。 之后,每年都结合年终总结,评选先进,奖励国家工作人员。1983年起至1989年,还有9人晋升1级工资,2人受到通令嘉奖,1人记功。 1990年,有4人晋升1级工资。还在农业总体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受到奖励,有3人晋升1级工资,1人录用为国家干部。
关键词: 广昌县 干部奖惩 奖励

内容

1957年起,实行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制度,当年受县政府奖励有265人。此后一直未坚持。1982年才得以恢复,是年有266名国家工作人员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受到奖励。
  之后,每年都结合年终总结,评选先进,奖励国家工作人员。1983年起至1989年,还有9人晋升1级工资,2人受到通令嘉奖,1人记功。
  1990年,有4人晋升1级工资。还在农业总体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受到奖励,有3人晋升1级工资,1人录用为国家干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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