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593 |
颗粒名称: | 二、编制管理 |
分类号: | C97 |
页数: | 4 |
页码: | 681 |
摘要: | 主管机构1955年,广昌县编制委员会成立。县长为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财政、计委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县人事部门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84年,恢复县编委,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负责日常事务。县编委成员,随着县级班子换届均有调整。管理措施1950年起对党政群单位实行编制管理。财政部门凭卡拨人头经费:事业编制属财政全额拨款掌握从严;差额补贴单位,定编控制,并逐渐向企业管理过渡;农林水下属单位只定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编制,其他人员则采取自收自支办法。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均需经县编委同意,由县编委办开具人员调动二联单,分别由县人事组织部门和县财政局分别办理人员进出手续和增减人头经费。 |
关键词: | 广昌县 新中国 编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