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591 |
颗粒名称: | 一、编制定额 |
分类号: | C97 |
页数: | 2 |
页码: | 680 |
摘要: | 行政编制1950年,广昌定为丁等县,省编制委员会下达编制数。当时财政统一归县结算,未按编制配足人员。1956年起,各乡配3名脱产干部编制。“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撤并频繁,编制无定额,人员增减无常。是年,地区编制委员会分配下达广昌县级党政群行政编制数,1985年下达县人民武装部、公检法司机关行政编制,1987年下达镇乡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编制数。首次将教师列为事业编制管理。在地区编委核定广昌县行政编制的同时,加强对事业编制的管理,核定县属单位的事业编制260人。实有人数3453人,超编144人,均是自筹资金的。 |
关键词: | 广昌县 新中国 编制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