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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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8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信访工作
分类号: C913
页数: 3
页码: 67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信访工作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民政 信访工作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53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人民问事处,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文书兼管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司法机关都有专管或兼管信访的机构。到1956年,乡镇党政机关和县属一些部门如民政局等都设立人民问事处或接待室。随后,从县到乡都有1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信访工作。1964年县委办公室配专职信访工作干部1人,1973年增至2人。1981年成立县委信访领导小组。设县委、县人大常委、县人民政府信访联合办公室,配专职干部3人,1982年改称“中共广昌县委、广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为县直属局单位),归口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配专职干部4人。
  1984、1987.、1990年,随着换届人事变动,县委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均作了调整。1990年县信访办公室有干部4人。
  信访办公室的职权是归口交办,直接查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业务指导,上转下发。其基本任务:管理本地区、本系统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党政领导机关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督促检查和交办、催办给有关部门的信访问题。
  第二节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1953年起人民来信来访,由县人民政府人民问事处负责转办催办,由县属各单位、各区乡承办。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处理。并建立起登记、记录、编号、转办、催办等必要的制度和手续。1956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200件,较1955年增加20%。有些机关的负责同志注意亲自接见来访的人民群众,批阅重要的群众来信。1960~1963年,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理制度,增加审批、领导接见、归档的制度规定。
  “文化大革命”初,造反派组织出于“派性斗争”所需要,常以“来信来访”中的不实之词来诬告别人,揪斗领导;有的为达到个人目的,要挟领导放弃原则。一些领导同志大多数顶住了压力。1972年县委恢复后,重视信访工作,重新建立信访登记、办理、批办、督办、协办的工作制度。
  1979年以来,信访工作得以加强,受理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至1980年,退还在“文化大革命”被抄财物折款6.7万元,1981年开始,按照政策收回“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人员,至1984年,归还接管私房332户,计房屋面积23230平方米。
  1984年1月,为加强信访工作,县委建立了领导人接待日制度,实行县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月1次。年底,领导亲自接待、批阅、当场处理的案件共124起。还制定《广昌县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责任制》,明确规定县属各单位、各乡(镇)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来信来访,对于难案和几结不服的老案,做到只办不转;牵涉到几个部门的案件,主办单位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办理;自己解决不了的案件,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县信访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传递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至1986年,收回“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人员831户,2862人,并恢复其城镇商品粮供应。
  1986~1987年,办理台湾同胞和华侨家属信访,经查清有6位台(侨)属,于1962~1968年因海外关系清理出单位,给予落实政策,恢复他们工作,在此期间,还办理了劳资纠纷的信访和生活实际问题的信访以及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调整的信访。
  1989年4~6月有2起集体信访,并要求与县领导对话,信访人员在领导疏导下,得到妥善解决,回原单位工作。
  1990年,办理里有关生活困难、工作安排、“农转非”、疾病治疗、建房纠纷等信访。县金华山钨矿200余名工人(含退休工人)联名写信给冶金部、省、地、县,并派代表到省上访,要求解决退休费用统筹问题,县政府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使之得以解决,将退休费用纳入退休金统筹。
  广昌县来信来访统计表单位:件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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