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险公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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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5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保险公司
分类号: F832
页数: 1
页码: 450
摘要: 1951年初,在县人民银行内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人行代理处,由人行兼管,办理城乡保险业务。1954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保险工作组,租胜利街4号店房(现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第二门市部)办公。1958年初,根据上级指示,撤销保险机构,停止保险业务,财产帐移交县财政局。1980年11月起,恢复保险业务,分别在县人行、县农行内相继设立保险代理处代办保险业务。1984年8月16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支公司,实行条条直接管理,同时撤销县人行、县农行内保险代理处。配经理1人,干部3人,借县工商行办公楼办公。同年,上级公司拨款25万元,在建设路动工兴建办公楼。1986年9月,大楼竣工,迁入办公。 1990年,设人秘、业务、财务、人寿保险股,职工19名。在驿前、苦竹、赤水、甘竹、头陂、塘坊6个乡(镇)设立代办所和代办员。
关键词: 广昌县 金融实体 保险公司

内容

1951年初,在县人民银行内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人行代理处,由人行兼管,办理城乡保险业务。1954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保险工作组,租胜利街4号店房(现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第二门市部)办公。1958年初,根据上级指示,撤销保险机构,停止保险业务,财产帐移交县财政局。1980年11月起,恢复保险业务,分别在县人行、县农行内相继设立保险代理处代办保险业务。1984年8月16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支公司,实行条条直接管理,同时撤销县人行、县农行内保险代理处。配经理1人,干部3人,借县工商行办公楼办公。同年,上级公司拨款25万元,在建设路动工兴建办公楼。1986年9月,大楼竣工,迁入办公。
  1990年,设人秘、业务、财务、人寿保险股,职工19名。在驿前、苦竹、赤水、甘竹、头陂、塘坊6个乡(镇)设立代办所和代办员。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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