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5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保险公司 |
分类号: | F832 |
页数: | 1 |
页码: | 450 |
摘要: | 1951年初,在县人民银行内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人行代理处,由人行兼管,办理城乡保险业务。1954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保险工作组,租胜利街4号店房(现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第二门市部)办公。1958年初,根据上级指示,撤销保险机构,停止保险业务,财产帐移交县财政局。1980年11月起,恢复保险业务,分别在县人行、县农行内相继设立保险代理处代办保险业务。1984年8月16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支公司,实行条条直接管理,同时撤销县人行、县农行内保险代理处。配经理1人,干部3人,借县工商行办公楼办公。同年,上级公司拨款25万元,在建设路动工兴建办公楼。1986年9月,大楼竣工,迁入办公。 1990年,设人秘、业务、财务、人寿保险股,职工19名。在驿前、苦竹、赤水、甘竹、头陂、塘坊6个乡(镇)设立代办所和代办员。 |
关键词: | 广昌县 金融实体 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