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3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财务管理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2 |
页码: | 397 |
摘要: | 1949~1952年,县粮食局行政同企业实行帐务分开。县局设粮粖会计,专门管理公粮、军粮收支;企业由粮店建帐,为报帐制。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县粮店购销、调存业务结算和费用开支,仍由宁都地区粮店统一盈亏。费用由地区核准,亏损由地区拨补。1956年,省粮食厅统一颁发了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县局开始为统一核算单位,基层粮管所为经营报帐单位。为保证资金及时供应,后改为县局同银行联合下达贷款指标,由粮管所直接向当地营业所办理贷款手续,采取下贷上转的方式。1964年起实行分粮管所单独核算。是年省粮食厅核定广昌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指标82万元,实际亏118.77万元。政策性亏损有掩盖经营性亏损问题。 |
关键词: | 广昌县 粮油经营 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