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00 |
颗粒名称: | 二、销售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5 |
页码: | 380 |
摘要: | 口粮城镇口粮:1953年底,粮食统销,先在县城进行计划供应。粮食部门按月需量控制供应,严禁居民转手倒卖粮食。小孩定量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成人定量标准随着工种变动而改变。跨地市县的寄读学生按同类学生标准调整,小集体职工和个体户定量与大集体单位职工同工种标准同。此做法延续至今。缺粮户凭粮食供应证,在国家粮食机关指定地点供应。灾区农民缺粮,以户分月定量供应。“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强令农民向国家交售“忠”字粮,造成农民口粮紧缺,国家返销粮增大。奖售粮1961年8月10日,国家收购经济作物的产品和商品猪奖售大米。“文化大革命”期间,奖励粮食的规定一度取消。 |
关键词: | 广昌县 粮油经营 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