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营议购议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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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营议购议销
分类号: F722
页数: 4
页码: 372
摘要: 1951年8月11日,广昌粮店正式开业,收购供应粮食。购价高于市价,销价低于市价,以平抑物价。11月,粮食定为二类商品,由国营粮食部门经营,供销社代购。1952年,实行收购第一,合理供应,限制私商活动,认真管好市场的方针。上半年在全县各乡镇集市设粮食供应点,下半年在赤水、头陂、甘竹设粮食收购点。此时,国营部门控制粮食市场,销价稳定,也未出现谷贱伤农。1967年粮油市场关闭,议价业务告一段落。出省粮食销售需有省粮食管理部门出口许可证。广昌县粮油议购议销表单位:万公斤广昌县粮食议购议销价目表单位:元/百公斤广昌县议价油脂销售价目表单位:元/百公斤
关键词: 广昌县 粮油经营 市场交易 国营议购议销

内容

1951年8月11日,广昌粮店正式开业,收购供应粮食。价格上下浮动。购价高于市价,销价低于市价,以平抑物价。11月,粮食定为二类商品,由国营粮食部门经营,供销社代购。
  1952年,实行收购第一,合理供应,限制私商活动,认真管好市场的方针。上半年在全县各乡镇集市设粮食供应点,下半年在赤水、头陂、甘竹设粮食收购点。此时,国营部门控制粮食市场,销价稳定,也未出现谷贱伤农。1953年转入粮食统购统销。
  1963年,县粮食局,随着粮油市场开放,设粮油货栈专司议价业务,起到调节市场、平抑物价、调剂余缺的作用。1967年粮油市场关闭,议价业务告一段落。
  1979年后,粮食生产发展,议价业务恢复。全县16个粮管所(粮站)兼营此业务,还加工粮食熟食品销售。1981年粮食议购议销,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有原粮、成品粮、油脂、油料及粮复制品和熟食品供应。更向外地沟通渠道,输出粮食。是年起出省粮食实行“三、七”分成,三成由县自行出省销售,七成上缴省统一经营。出省粮食销售需有省粮食管理部门出口许可证。同时,从外地议价购进葵花籽、花生、绿豆等缺短商品,繁荣市场。
  1984年一度农民卖粮难,出现多渠道流通,国营粮食部门仍起主渠道作用。
  1988年,卖粮难矛盾得以解决,为防止新粮上市而因多家经营,影响完成定购任务,便恢复国营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做法,沿续至今。
  广昌县粮油议购议销表单位:万公斤广昌县粮食议购议销价目表单位:元/百公斤广昌县议价油脂销售价目表单位:元/百公斤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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