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87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体制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62 |
摘要: | 1953~1957年,商业管理体制采取高度集中模式。1958年撤销县级专业公司,商业、服务、供销、外贸合并为商业局的经理部,取消专业公司系统条条领导关系,成为分级管理,分工经营,商业政企合一机构。 1961年,管理体制调整,政企分开,恢复专业公司,适当集中管理权限。 1968年,“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后,企业层层下放,管理体制又重复1958年局面。1975年起,商业机构逐步分设,权限陆续上收。改革管理体制,由于仍是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因而虽经四次体制改革,经济效益依然不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扩大企业自主权利,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小型零售企业,划细核算、定额(人员、销售、品种、库存、百元销量、含量工资)管理。1990年全县有17个批发部和36个零售门市部实行承包经营。 |
关键词: | 广昌县 企业管理 体制 |